一种支撑卸载调节装置以及桥梁盖梁施工用支架的拆装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7152502发布日期:2021-10-30 08:36阅读:156来源:国知局
一种支撑卸载调节装置以及桥梁盖梁施工用支架的拆装装置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属于桥梁施工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支撑卸载调节装置以及桥梁盖梁施工用支架的拆装装置。


背景技术:

2.在现有桥梁的盖梁施工时,传统施工方法一般采用落地式满堂架(扣件式或碗扣式),现场施工时如果遇盖梁与支撑面距离较大、支撑面为松软地层或者在不利于支撑作业的浅海、河道、野外,若采用满堂支架施工,危险性大、成本高、工期长、施工困难、质量难以控制,这时可以采用免落地可循环支架法(穿钢棒法)作为盖梁施工的支撑体系施工,但是免落地可循环支架法有个不足之处就是对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对上部构筑底板的高程控制不准确,构筑物混凝土浇筑完成后没有卸载架体的空间,经常使用暴力拆除架体的现象,存在架体损坏严重,安全隐患大等。因此,如何解决高程控制不准确、构筑物混凝土浇筑完成后没有卸载架体的空间,减少暴力拆除架体过程中对架体造成损坏情况,减少施工安全隐患,加快施工进度,保证施工安全,是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实用新型的发明目的在于: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提供一种能够有效控制架体高程,并且在构筑物混凝土浇筑完成后提供卸载空间的支撑卸载调节装置以及桥梁盖梁施工用支架的拆装装置。
4.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一种支撑卸载调节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两块对应配合的楔形调节块以及用于调节且限定两块楔形调节块相对位置的连接组件,通过两块楔形调节块相对位置的变化,在进行架体支撑时,
5.调节其支撑高度,在进行架体拆除时,调节其卸载空间。
6.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支撑卸载调节装置,其两块楔形调节块的竖向截面均呈梯形且为互补结构,在未调节时,所述两块楔形调节块组合在一起整体呈矩形。
7.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支撑卸载调节装置,其所述连接组件包括对拉螺杆以及布置在两块楔形调节块两侧端面且与对拉螺杆螺纹连接的限位螺母,所述对拉螺杆沿水平方向贯穿两块楔形调节块,并通过楔形调节块外侧端面设置的限位螺母限制楔形调节块沿水平方向向两侧移动的趋势。
8.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支撑卸载调节装置,其在所述楔形调节块两侧的竖直端面以及中部的斜面上分别设置有用于对拉螺杆穿过的孔洞,所述孔洞在竖直方向上具有供对拉螺杆上下移动的空间。
9.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支撑卸载调节装置,其所述楔形调节块在其斜面开设的孔洞在竖直方向上投影的高度不小于楔形调节块在其竖直端面上开设孔洞的高度。
10.一种采用支撑卸载调节装置的桥梁盖梁施工用支架的拆装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预设在已浇筑支柱内的支撑棒,所述支撑卸载调节装置通过垫板放置于支撑棒上,用于
安装盖梁浇筑用模板的支架支承在支撑卸载调节装置上,通过支撑卸载调节装置调节支架的安装位置,并在盖梁完成施工后,使支撑卸载调节装置与支架之间形成卸载空间。
11.本实用新型主要适用于免落地可循环支架的施工以及其他类似需要调节的施工中,其通过楔形调节块相对位置的变化调整其支撑的高度,从而保证施工时构筑物的高程,同时,在构筑物混凝土浇筑完成后,能够为支架的拆卸提供卸载空间,从而减少架体的损坏情况,并能加快施工进度,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附图说明
12.图1是本实用新型中支撑卸载调节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13.图2是图1的侧视图。
14.图3是本实用新型中楔形调节块的主视图。
15.图4是图3的侧视图。
16.图5是图3的俯视图。
17.图6是本实用新型在未调节时的示意图。
18.图7是本实用新型在向下调节时的示意图。
19.图8是本实用新型在向上调节时的示意图。
20.图9是本实用新型的支撑卸载调节装置在施工中的使用示意图。
21.图中标记:1为楔形调节块,2为对拉螺杆,3为限位螺母,4为孔洞,5为已浇筑支柱,6为支撑棒,7为支架。
具体实施方式
22.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通常在此处附图中描述和示出的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组件可以以各种不同的配置来布置和设计。
23.因此,以下对在附图中提供的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的详细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而是仅仅表示本实用新型的选定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4.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25.应注意到:相似的标号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图中表示类似项,因此,一旦某一项在一个附图中被定义,则在随后的附图中不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定义和解释。
26.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指示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或者是该实用新型产品使用时惯常摆放的方位或位置关系,或者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惯常理解的方位或位置关系,或者是该实用新型产品使用时惯常摆放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区分描述,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27.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描述中,还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设置”、“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直接连接,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连接。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实施例中的附图用以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通常在此处附图中描述和示出的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组件可以以各种不同的配置来布置和设计。
28.如图1至8所示,一种支撑卸载调节装置,包括两块对应配合的楔形调节块1以及用于调节且限定两块楔形调节块1相对位置的连接组件,两块楔形调节块1的竖向截面均呈梯形且为互补结构,在未调节时,所述两块楔形调节块1组合在一起整体呈矩形,通过两块楔形调节块1相对位置的变化,在进行架体支撑时,调节其支撑高度,在进行架体拆除时,调节其卸载空间。
29.本实用新型通过调节楔形调节块间的距离进行承重梁高程的调节,实现支架在施工工程中预埋横向承重梁(支撑钢棒)偏差和施工误差导致高程不准确的调节高程,以及上部构筑物完成施工后通过调节装置的可调性降低架体,使架体与构筑之间形成可拆卸的空间从而卸载承重架体的目的。
30.具体地,所述连接组件包括对拉螺杆2以及布置在两块楔形调节块1两侧端面且与对拉螺杆2螺纹连接的限位螺母3,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对拉螺杆是一根长1m直径20mm精扎螺纹钢,单个楔形调节块的组成由四个矩形面和两个直角梯形面焊接成一个直角梯形体,材料采用15mm的钢板,在所述楔形调节块1两侧的竖直端面以及中部的斜面上分别设置有用于对拉螺杆2穿过的孔洞4,所述孔洞4在竖直方向上具有供对拉螺杆2上下移动的空间,所述楔形调节块1在其斜面开设的孔洞4在竖直方向上投影的高度不小于楔形调节块1在其竖直端面上开设孔洞4的高度,所述对拉螺杆2沿水平方向贯穿两块楔形调节块1,并通过楔形调节块1外侧端面设置的限位螺母3限制楔形调节块1沿水平方向向两侧移动的趋势。使用时,通过调节两个限位螺母的间距,使装置发生高度的改变,操作简单方便,可操作性好,整体结构的体积和重量小且灵活性强,对施工环境适应性强等特点。
31.如图9所示,一种采用上述支撑卸载调节装置的桥梁盖梁施工用支架的拆装装置,包括预设在已浇筑支柱5内的支撑棒6,所述支撑卸载调节装置通过垫板放置于支撑棒6上,用于安装盖梁浇筑用模板的支架7支承在支撑卸载调节装置上,通过支撑卸载调节装置调节支架的安装位置,并在盖梁完成施工后,使支撑卸载调节装置与支架之间形成卸载空间。
32.其中,支撑卸载调节装置在实际工程中对支架架设时高程调节的应用,具体位置:支撑卸载调节装置采用两个活动的楔形调节块,支撑卸载调节装置的高程调节及连接采用φ20精轧螺纹钢对拉螺栓固定,并放置在钢垫板上,将组装好的贝雷梁片支架采用人工配合吊车放在支撑卸载调节装置上;支撑卸载调节装置在实际工程中架体拆除过程中的应用,具体地:当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100%后进行底模和支架拆除,拆除底模及支架时,在盖梁上设置手拉葫芦将贝雷架往上拉住,松开支撑卸载调节装置的限位螺母,取下支撑卸载调节装置,通过吊车吊开支撑钢棒,然后用手拉葫芦缓慢放下底模及架体。
33.本实用新型主要解决了现有免落地可循环支架的施工以及其他具有类似需要调节控制的施工中,对于高程控制不准确的问题,其能够对现场免落地可循环支架的施工和
很多类似需要调节的施工起到很重要的调节作用。具体地,如图6、7和8所示,因支架在施工工程中预埋偏差和施工误差导致高程不准确时,采用本技术的支撑卸载调节装置可以调节高程
±
4cm,通过微调有效调节预埋时出现的偏差和施工误差,从而确保施工时构筑物的高程;如图9所示,在桥梁盖梁施工免落地可循环支架的施工中,在支撑棒与支架之间设置支撑卸载调节装置,在构造物混凝土浇筑完成后,能够通过调节支撑卸载调节装置的高程,使支撑卸载调节装置的支撑面与支架底部分离,从而形成支架架体的卸载空间,从而减少架体在卸载过程中存在的对架体破坏及安全隐患,并能缩短工期。
34.因此,该支撑卸载调节装置不仅能对架体起调节高程的作用,还能在架体拆除过程中起很好的调节卸载空间作用,保证安全文明施工的同时还缩短工程降低施工成本。
35.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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