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背负式工具系统,包括:
背负装备,用于供用户背负;
电动工具,用于供用户操作;
电池包,用于提供电能;
其中,
所述背负装备包括:
装备结合部,能使所述电池包可拆卸的结合至所述背负装备;
所述电动工具包括:
工具输入接口,用于为所述电动工具引入电源;
工具结合部,能使所述电池包可拆卸的结合至所述电动工具;
所述电池包包括:
电芯,用于储存电能;
电池输出接口,用于输出所述电池包的电能;
所述电池包既能在结合至所述背负装备时为所述电动工具供电,也能在结合至所述电动工具时为所述电动工具供电。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负式工具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背负装备还包括:
装备输入接口,用于与所述电池输出接口连接;
所述电池包能通过所述电池输出接口和所述装备输入接口所构成的连接为所述电动工具供电。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背负式工具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装备输入接口和所述工具输入接口均能与所述电池输出接口适配。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背负式工具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背负装备包括多个所述装备输入接口。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背负式工具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背负装备还包括:
装备输出接口,用于与所述工具输入接口连接;
所述电池包结合至所述背负装备时通过所述装备输出接口和所述工具输入接口所构成的连接为所述电动工具供电。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背负式工具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电池输出接口和所述装备输出接口均能与所述工具输入接口适配。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背负式工具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装备输入接口与所述装备输出接口电连接;
所述电池包能在结合至所述背负装备时,使所述电池输出接口与所述装备输入接口构成电连接;所述电池包通过所述装备输出接口输出电能。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背负式工具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背负装备包括两个以上能独立使用的装备输出接口。
9.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背负式工具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背负装备包括:
装备本体,设置所述装备输入接口;
适配器,设置所述装备输出接口;
电缆,分别连接至所述装备本体和所述适配器;
所述装备输入接口与所述装备输出接口通过所述电缆构成电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负式工具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背负式工具系统还包括:
连接装置,能在所述电动工具与所述背负装备之间传递作用力;
所述连接装置分别连接至所述电动工具和所述背负装备。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背负式工具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背负装备还包括:
装备输入接口,用于与所述电池输出接口连接;
所述连接装置包括:
内置线缆,用于将所述装备输入接口接入的电能传递至所述电动工具;
所述内置线缆设置在所述连接装置形成的布线腔中。
12.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背负式工具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背负装备还包括:
装备输入接口,用于与所述电池输出接口连接;
装备输出接口,用于输出由所述装备输入接口输入的电能;
所述装备输入接口与所述装备输出接口构成电连接;
所述连接装置与所述背负装备之间的连接是可拆卸连接;
所述连接装置包括:
装置输入接口,用于在所述连接装置与所述背负装备结合时与所述装备输出接口连接;
内置线缆,用于将所述装置输入接口接入的电能传递至所述电动工具;
所述装置输入接口设置于所述连接装置与所述背负装备连接的一端。
13.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背负式工具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背负装备还包括:
装备输入接口,用于与所述电池输出接口连接;
所述连接装置与所述电动工具之间的连接为可拆卸连接;
所述连接装置包括:
装置输出接口,用于在所述连接装置与所述电动工具结合时与所述工具输入接口连接;
内置线缆,用于将所述装备输入接口接入的电能传递至所述装置输出接口;
所述装置输出接口设置于所述连接装置与所述电动工具连接的一端。
14.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背负式工具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背负装备还包括:
装备输入接口,用于与所述电池输出接口连接;
装备输出接口,用于输出由所述装备输入接口输入的电能;
所述装备输入接口与所述装备输出接口构成电连接;
所述连接装置与所述背负装备之间的连接是可拆卸连接;
所述连接装置与所述电动工具之间的连接是可拆卸连接;
所述连接装置包括:
装置输入接口,用于在所述连接装置与所述背负装备结合时与所述装备输出接口连接;
装置输出接口,用于在所述连接装置与所述电动工具结合时与所述工具输入接口连接;
内置线缆,用于连接所述装置输入接口和所述装置输出接口;
所述装置输入接口和所述装置输出接口分别设置于所述连接装置相对的两端。
15.根据权利要求1至14任意一项所述的背负式工具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背负装备所能结合的所述电池包的重量之和大于1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