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机器人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基于视觉引导的巡视监控机器人。
背景技术:
目前的很多区域都是无人化管理,但是具有很多的弊端,例如监控设备功能单一,而且经常需要固定,监控的范围有限。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现有技术存在的上述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基于视觉引导的巡视监控机器人,可以实现监控的功能。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基于视觉引导的巡视监控机器人,包括由上端部件、中间部件和下端部件组成的机器人本体,所述上端部件设有视觉传感器和红外温度检测传感器,所述视觉传感器和红外温度检测传感器均与一信号发射电路相连,所述中间部件设有一第一驱动电机和PLC控制器,所述下端部件设有一对驱动轮,所述第一驱动电机分别与所述PLC控制器和驱动轮相连,所述PLC控制器设有一信号控制电路,用于接收机器人的控制信号。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技术方案,所述信号控制电路连接有一远程控制器。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技术方案,所述中间部件两侧分别设有一机器人手臂,所述机器人手臂连接有第二驱动电机,所述机器人手臂由若干活动关节组成,所述PLC控制器与所述第二驱动电机相连。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技术方案,所述机器人手臂设有一夹取装置。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技术方案,所述上端部件还设有一GPS定位模块,所述GPS定位模块与移动终端相连。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技术方案,所述上端部件还设有一人脸识别装置,所述人脸识别装置与储存电路相连。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技术方案,所述机器人手臂一端还设有一减震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基于视觉引导的巡视监控机器人具有以下有益效果:1、上端部件设有视觉传感器和红外温度检测传感器,以及视觉传感器和红外温度检测传感器均与一信号发射电路相连,可以实现对特定区域进行监控,以及可以对该区域进行温度采集。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正面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基于视觉引导的巡视监控机器人,包括由上端部件1、中间部件2和下端部件3组成的机器人本体,上端部件1设有视觉传感器4和红外温度检测传感器5,视觉传感器4和红外温度检测传感器5均与一信号发射电路相连,可以实现对特定区域进行监控,以及可以对该区域进行温度采集,可以应用于环境比较恶劣的生产区域,中间部件2设有一第一驱动电机6和PLC控制器7,下端部件3设有一对驱动轮8,第一驱动电机6分别与PLC控制器7和驱动轮8相连,PLC控制器7设有一信号控制电路,用于接收机器人的控制信号,可以实现远程对机器人进行控制,具体实现方式为,通过PLC控制器7的信号控制电路接收远程控制信号,接收远程控制信号后,通过第一驱动电机6驱动驱动轮8进行运动,可以实现在视觉引导下进行巡视监控,从而根据需要对多个点进行监控,节省了无人管理的成本,其中远程控制方式,跟遥控汽车的原理相同,是本领域常用的技术手段。
在本实施例中,信号控制电路连接有一远程控制器,该远程控制器可以为中央控制系统,也是本领域常用的技术手段,例如,无人机控制技术。
在本实施例中,中间部件2两侧分别设有一机器人手臂9,机器人手臂9连接有第二驱动电机,机器人手臂9由若干活动关节组成,PLC控制器与第二驱动电机相连,可以实现对机器人手臂9的控制,可以通过机器人手臂9实现一些简单的动作,进一步机器人手臂9设有一夹取装置10,也就是说可以通过夹取装置10来实现一些简单的动作,例如对危险品的操作,也是本领域常用的技术手段。
在本实施例中,上端部件1还设有一GPS定位模块11,GPS定位模块11与移动终端相连,可以实现对机器人的定位,从而实现对监测区域的定位。其中移动终端可以为平板电脑,进一步,可以通过wifi或者蓝牙与GPS定位模块、远程控制器和信号发射电路相连。
在本实施例中,上端部件1还设有一人脸识别装置12,人脸识别装置12与储存电路相连,也就是说通过人脸识别装置12与储存电路中的信息进行对比,可以完成人脸的识别,可以用于特定场合,例如在安保比较严的会场。
在本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机器人手臂9一端还设有一减震装置13,可以起到减震的作用,进一步,在机器人本体上设有多个减震装置13,可以起到在发生碰撞的时候,可以起到缓冲的作用。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领域技术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公开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所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