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施工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螺栓球网架结构杆件安装的套杆。
背景技术:
随着网架结构的施工技术越发成熟,网架结构的特点逐渐得到认可,主要用于大跨度、大面积的仓储场、生产车间及加油站等结构。尤其是螺栓球网架结构,网架结构制作实现工厂流水线式加工,结构拼装、安装操作方便,全部实现高强螺栓连接,施工周期短,安装工艺比较简单。
螺栓球网架结构主要由支座、螺栓球、杆件和小立柱组成,如图1所示,螺栓球网架结构的杆件包括筒体、锥头和高强度螺栓,锥头设置于筒体的两端,高强度螺栓放置于锥头内部,杆件在制作时需要将高强螺栓放置在锥头内部,避免在后续焊接、喷砂和刷油过程中造成对高强螺栓的损坏。因此在杆件托运至安装工地后,首先需要将高强螺栓套出,然后进行套筒和销钉的安装,最后才能将其托运至安装位进行拼装。原始施工方法利用重力将两一端抬高将高强螺栓倒出杆件锥头,工作量大,工期长,人工费用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上述缺陷,提供了一种用于螺栓球网架结构杆件安装的套杆,使得将高强度螺栓从杆件内套出更加容易,结构简单,实用性比较强,提高了工作效率。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用于螺栓球网架结构杆件安装的套杆,包括杆柄、杆身和杆勾,杆柄通过杆身与杆勾连接,所述套杆用于将高强度螺栓勾套到锥头的孔上,杆身厚度小于高强度螺栓套装到锥头的孔上时高强度螺栓与锥头的孔之间的间隙。
按上述方案,杆柄的长度L为400~500mm,杆身的长度M为40~60mm,所述杆身厚度0.4~0.6mm。
按上述方案,将直径为3~5mm的圆钢分成两段,一段的长度为400~500mm作为杆柄,另一段的长度为40~60mm作为杆身,将作为杆身的圆钢锤击至杆身要求的厚度0.4~0.6mm,再将锤扁后的杆身前端0.5~1.5mm进行折弯,形成杆勾。
按上述方案,所述杆勾带有磁性。
按上述方案,杆柄外表面设置有花纹。
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通过套杆更容易将高强度螺栓从杆件内套出,结构简单,实用性比较强,提高了工作效率。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中螺栓球网架结构杆件安装前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中用于螺栓球网架结构杆件安装的套杆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中套杆使用过程中探入锥头孔内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中套杆使用过程中将高强度螺栓套出的示意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中螺栓球网架结构杆件安装好后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套杆,2-筒体,3-高强螺栓,4-锥头,5-套筒,6-销钉。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
参照图2~图5所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用于螺栓球网架结构杆件安装的套杆1,其特征在于,包括杆柄、杆身和杆勾,杆柄通过杆身与杆勾连接,螺栓球网架结构的杆件包括筒体2、锥头4和高强度螺栓,锥头4设置于筒体2的两端,高强度螺栓放置于锥头4内部,所述套杆1从锥头4的孔中探入,将高强度螺栓套勾至锥头4的孔上,使高强度螺栓的螺杆套装到锥头4的孔上,杆身厚度小于高强度螺栓3套装到锥头4的孔上时高强度螺栓与锥头4的孔之间的间隙;通过套杆1更容易将高强度螺栓从杆件内套出,结构简单,实用性比较强,提高了工作效率。
进一步地,杆柄的长度L为400~500mm,杆身的长度M为40~60mm,所述杆身厚度0.4~0.6mm。
进一步地,将直径为3~5mm的圆钢分成两段,一段的长度为400~500mm作为杆柄,另一段的长度为40~60mm作为杆身,将作为杆身的圆钢锤击至杆身要求的厚度0.4~0.6mm,再将锤扁后的杆身前端0.5~1.5mm进行折弯,形成杆勾。
进一步地,所述杆勾带有磁性;带有磁性的杆勾通过磁力吸引高强度螺栓,使杆勾更容易找到高强度螺栓。
进一步地,杆柄外表面设置有花纹;杆柄上的花纹使操作人员便于掌握,不易打滑。
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
螺栓球网架结构由支座、螺栓球、杆件和小立柱组成,最主要的就是杆件,数量最多,重量最大,螺栓球网架结构的杆件包括筒体2、锥头4和高强度螺栓,锥头4设置于筒体2的两端,高强度螺栓放置于锥头4内部。
将锥头4内部的高强螺栓3从内部套出锥头4进行套筒5和销钉6安装,这是进行网架 拼装和安装的前期准备工作;针对此工作,发明了套杆1,在杆件在水平放置的情况下轻松将高强螺栓3从锥头4内部拉出;套杆1主要是有一根500mm长的圆钢Φ=4mm,在圆钢的一端约50mm将其通过锤击将其锤扁,厚度约为0.5mm(确保小于高强螺栓3与锥头4之间的间隙),最后将已经锤扁的端部折弯1mm左右,以保证可以轻松勾到高强螺栓3的丝扣将其从锥头4内勾出。
首先利用套杆1托着高强螺栓3的底部,左右调节,将其底部放置在锥头4的穿出孔上,然后将套杆1端部的弯钩钩住高强螺栓3的丝口将其直接拉出锥头4,最后进行套筒5和销钉6的安装。
以上的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当然不能以此来限定本实用新型之权利范围,因此依本实用新型申请专利范围所作的等效变化,仍属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