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夹具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用于航空发动机零件的探伤夹具。
背景技术:
在航空发动机的制造过程中,许多不同结构和尺寸的环形零件或盘形零件需要进行X光探伤检测,X光探伤检测中需要在零件下表面布置X光底片和铅板,目前,装片普遍采用的方法是:用多个铁夹子将铅板和底片固定到被探伤零件的下表面上。这种方式存在以下缺点:1)、需要多人同时操作,效率低;2)、对有倒角或较厚的零件难以夹住,影响探伤质量。3)、在零件的结构和尺寸变化后,需要调节铁夹子的位置和数量,增加操作难度。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主要是解决现有技术中所存在的技术问题,从而提供一种操作简单、夹持牢固可靠且适用于不同结构和尺寸的零件的用于航空发动机零件的探伤夹具。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技术问题主要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得以解决的: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用于航空发动机零件的探伤夹具,包括两个弹性夹爪,所述弹性夹爪用于夹持被探伤的零件,所述零件的下表面还依次设置X光底片和铅板,所述X光底片和铅板均位于所述弹性夹爪内,其还包括第一连接杆、第二连接杆和角度调节机构,所述第一连接杆和第二连接杆的一端相互铰接,所述第一连接杆和第二连接杆的另一端分别与所述弹性夹爪相连接,其中,所述角度调节机构分别与所述第一连接杆和第二连接杆相连接,并用于调节第一连接杆和第二连接杆之间的夹角。
进一步地,所述角度调节机构包括弧形套筒和弧形插板,所述弧形套筒和弧形插板分别固定在所述第一连接杆和第二连接杆上,所述弧形插板的一端伸入到所述弧形套筒中,并与所述弧形套筒相配合,其中,所述弧形套筒上设有定位销,所述弧形插板上设有多个角度调节孔,所述角度调节孔与所述定位销相配合。
进一步地,所述弹性夹爪包括上弹性板、下弹性板和连接竖板,所述上弹性板通过所述连接竖板与所述下弹性板相连接,其中,所述上弹性板的下表面还设有波浪形夹紧齿。
进一步地,所述波浪形夹紧齿采用弹性材质制作而成。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通过将待探伤零件的外表面分别卡入到两个弹性夹爪中,即可完成零件的装片作业,其操作简单方便且效率高。而在夹持不同结构和尺寸的零件时,通过角度调节机构调节第一连接杆和第二连接杆之间的夹角,使两个弹性夹爪夹持在待探伤零件的最佳位置处,其具有夹持牢固可靠,适用范围广等优点。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用于航空发动机零件的探伤夹具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用于航空发动机零件的探伤夹具的弹性夹爪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
参阅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用于航空发动机零件的探伤夹具,包括两个弹性夹爪1,弹性夹爪1用于夹持被探伤的零件2,零件2的下表面还依次设置X光底片3和铅板4,X光底片3和铅板4均位于弹性夹爪1内,其还包括第一连接杆5、第二连接杆6和角度调节机构7,第一连接杆5和第二连接杆6的一端相互铰接,第一连接杆5和第二连接杆6的另一端分别与弹性夹爪1相连接,其中,角度调节机构7分别与第一连接杆5和第二连接杆6相连接,并用于调节第一连接杆5和第二连接杆6之间的夹角。
本实用新型通过将待探伤零件2的外表面分别卡入到两个弹性夹爪1中,即可完成零件2的装片作业,其操作简单方便且效率高。而在夹持不同结构和尺寸的零件2时,通过角度调节机构7调节第一连接杆5和第二连接杆6之间的夹角,使两个弹性夹爪1夹持在待探伤零件2的最佳位置处,其具有夹持牢固可靠,适用范围广等优点。
具体地,角度调节机构7包括弧形套筒71和弧形插板72,弧形套筒71和弧形插板72分别固定在第一连接杆5和第二连接杆6上,弧形插板72的一端伸入到弧形套筒71中,并与弧形套筒71相配合,其中,弧形套筒71上设有定位销73,弧形插板72上设有多个角度调节孔74,角度调节孔74与定位销73相配合。通过定位销73与不同位置的角度调节孔74相配合,即可改变第一连接杆5和第二连接杆6之间的夹角。
参阅图2所示,弹性夹爪1包括上弹性板11、下弹性板12和连接竖板13,上弹性板11通过连接竖板13与下弹性板12相连接,其中,上弹性板11的下表面还设有波浪形夹紧齿14。通过设置波浪形夹紧齿14可以提高对待探伤零件2的夹持力度,降低零件2的滑落风险。较佳的,为了防止夹伤零件2,波浪形夹紧齿14采用弹性材质制作而成,如橡胶等。
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