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电子锁的隐藏锁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61099阅读:609来源:国知局
智能电子锁的隐藏锁结构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智能锁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智能电子锁的隐藏锁结构。



背景技术:

智能时代来临,智能家居产品开始取代传统家庭设备,智能门锁便是其中之一。不用钥匙也能开门,用手机、手指替代传统钥匙,可以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极大方便。消费者都认为功能越多的智能锁就越好,其实一把智能锁的好坏取决他的关键性功能,取决于用户的实际体验。功能再多,产品故障多、性能不稳定、不确定性高,用户的体验一定不行。无论是什么锁,第一要务就是保证安全,智能锁的目的决不能偏离于此。目前一些厂商试图抛弃传统机械锁芯,改用全自动的开关。这样的做法并不值得提倡,我们无法预测电子功能的失效会在什么时候。所以智能门锁应结合智能锁和机械锁的双重优势,打造绝对的安全。即使紧急情况下电子部分失效,机械锁芯依然能够给予最强保护。

目前,市面上部份的智能锁还保存着传统机械锁芯,但在设计时,机械锁芯的锁孔暴露在外,采用这样的结构,并不能达到防盗的目的,偷窃者依然可以通过暴露在外的机械锁芯来打开门实行盗窃。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智能锁、机械锁相结合、且机械锁部分隐藏在锁壳内的智能电子锁的隐藏锁结构。

为了解决背景技术所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是采用以下技术方案:一种智能电子锁的隐藏锁结构,它包含锁壳,锁壳内部下方固定安装有一组对称设置的滑轨,滑轨中可滑动的配合有滑动安装板,滑动安装板的上部以及锁壳的内壁均设置有固定栓,固定栓之间连接有挠性元件;滑动安装板的上部设置有机械锁芯安装孔,滑动安装板的下部一侧设置有施力孔。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的锁壳下部设置有一隐藏锁孔,该隐藏锁孔的位置与滑动安装板相配合,且滑动安装板上的施力孔与该隐藏锁孔相对应。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的隐藏锁孔内嵌入可拆卸的装饰块。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后,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机械锁芯安装在滑动安装板上。常态时,装饰块嵌入在隐藏锁孔中,当智能锁的电子部分发生故障时,取出装饰块,将铁钉或钥匙等硬物插入施力孔,并向下施力,在挠性元件的作用下,滑动安装板带动机械锁芯沿着滑轨向下运动,在隐藏锁孔中露出机械锁芯的钥匙孔,插入钥匙即可应急将门开启,既可防盗,又提高了智能锁的安全性、实用性。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实施例的常态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实施例中取出装饰块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实施例中使用机械锁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实施例中锁壳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实施例中滑动安装板下滑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1—锁壳;2—机械锁芯安装孔;3—滑动安装板;4—施力孔;5—滑轨;6—下固定铆钉;7—弹簧;8—上固定铆钉;9—装饰块;10—隐藏锁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4-图5,本具体实施方式采用以下技术方案:一种智能电子锁的隐藏锁结构,它包含锁壳1,锁壳1内部下方固定安装有一组对称设置的滑轨5,滑轨5中可滑动的配合有滑动安装板3,滑动安装板3的上端设置有一对下固定铆钉6,锁壳1的内壁位于滑动安装板3上方的位置设置有一对上固定铆钉8,下固定铆钉6与上固定铆钉8之间连接有弹簧7;滑动安装板3的上部设置有机械锁芯安装孔2,滑动安装板3的下部一侧设置有施力孔4。

请参阅图1-图3,所述的锁壳1下部设置有一隐藏锁孔10,该隐藏锁孔10的位置与滑动安装板3相配合,且滑动安装板3上的施力孔4与该隐藏锁孔10相对应;所述的隐藏锁孔10内嵌入可拆卸的装饰块9。

机械锁芯安装在滑动安装板上3。智能锁正常的情况下,直接采用电子部分,此时,装饰块9保持嵌入在隐藏锁孔10中。当智能锁的电子部分发生故障时,取出装饰块9,将铁钉或钥匙等硬物插入施力孔4,并向下施力,在弹簧7的作用下,滑动安装板3带动机械锁芯沿着滑轨5向下运动,在隐藏锁孔10中露出机械锁芯的钥匙孔,插入钥匙即可应急将门开启,既可防盗,又提高了智能锁的安全性、实用性。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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