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智能机器人,特别涉及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家庭智能服务机器人。
背景技术: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机器人技术的不断发展,家庭服务机器人具有极其广阔的发展前景,家庭智能化将逐渐实现,未来的家庭智能化将覆盖生活的方方面面。
市场上也出现了为家庭或办公会议提供服务的自动倒茶机器人,中国专利《一种自动倒茶服务的机器人》申请号为201110176120.3和《一种倒茶机器人》申请号为201610171966.0都是一种可以帮助人们倒茶的机器人,以提高人们的闲情雅致。但这种机器人只能为人们提倒茶供水功能,功能少,浪费了资源,因而开发具有多种功能的家庭智能服务机器人很有必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家庭智能服务机器人,从而克服现有供水倒茶机器人功能少,浪费了资源的缺点。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家庭智能服务机器人,包括包括身躯、手、腿以及头,所述身躯上方设有所述头,所述身躯两侧设有手臂,所述身躯下方设有带有换向轮的机械腿,所述头上设置有用于探测路面和感知位置的红外探测器;所述身躯内部设置有托盘、接水龙头、触摸显示屏以及通信模块;所述机械腿的左腿上设置有电池和与所述电池连接的控制模块;右腿上设置有用于储水且与所述接水龙头连接的净水箱;其中,所述控制模块与所述红外探测器、所述换向轮、所述触摸显示屏以及所述通信模块连接。
优选地,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电池还与所述红外探测器、所述换向轮、所述触摸显示屏以及所述通信模块连接用于提供电源。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1、结构新颖,能够通过换向轮自由行走;
2、智能化程度高,控制模块与红外探测器的结合能够实现智能机器人在一定范围内自由避障,行走自如;
3、操作简单,通过触摸显示屏即可控制智能机器人,实现人机交互;
4、多种功能,机器人即可为人们送水,也可通过触摸显示屏能够将学习文件或资讯播放给大人或孩子娱乐学习。
附图说明
图1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家庭智能服务机器人的结构示意图。
主要附图标记说明:
1-红外探测器,2-手臂,3-净水箱,4-机械腿,5-换向轮,6-电池,7-控制模块,8-托盘,9-接水龙头,10-触摸显示屏,11-通信模块。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详细描述,但应当理解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受具体实施方式的限制。
除非另有其它明确表示,否则在整个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术语“包括”或其变换如“包含”或“包括有”等等将被理解为包括所陈述的元件或组成部分,而并未排除其它元件或其它组成部分。
图1显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方式的一种家庭智能服务机器人的结构示意图,家庭智能服务机器人包括身躯、手、腿以及头。
机器人身躯上方设有头,头上设置有用于探测路面和感知位置的红外探测器1,红外探测器1能够实现智能机器人在一定范围内自由避障,行走自如;
机器人身躯两侧设有手臂2,身躯内部设置有托盘8、接水龙头9、触摸显示屏10以及通信模块11;两侧手臂2之间连接托盘8用于放置水杯为人们送水;
机器人身躯下方设有一对带有换向轮5的机械腿4,机械腿4的左腿上设置有电池6和与电池6连接的控制模块7;右腿上设置有用于储水且与接水龙头9连接的净水箱3;其中,控制模块7与红外探测器1、换向轮5、触摸显示屏10以及通信模块11连接,更具体的是控制模块7接收红外探测器1探测到路面和位置信息并进行解析成对应的控制指令,通过通信模块11以发送换向或继续前进命令给到换向轮5执行,从而实现机器人位置的改变和壁障;家庭成员也可以通过通信模块11向机器人发送播放的咨询和视频,使得通过触摸显示屏10能够将学习文件或资讯播放给大人或孩子娱乐学习,当大人或小孩口渴时通过触摸显示屏10即可控制智能机器人从净水箱3为人供水,实现人机交互,智能化程度高。
机械腿4中的电池6还与红外探测器1、换向轮5、触摸显示屏10以及通信模块11连接用于提供电源,电池6和控制模块7与水箱分布在不同的机械腿4上,在平衡机器人体重的同时,也避免了水箱漏水溢水所造成的电路短路,保障机器人的安全和寿命。
综上,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家庭智能服务机器人,能够通过换向轮自由行走;控制模块与红外探测器的结合能够实现智能机器人在一定范围内自由避障,行走自如;通过触摸显示屏即可控制智能机器人,实现人机交互;机器人即可为人们送水,也可通过触摸显示屏能够将学习文件或资讯播放给大人或孩子娱乐学习,具有多种功能,避免了资源的浪费。
前述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示例性实施方案的描述是为了说明和例证的目的。这些描述并非想将本实用新型限定为所公开的精确形式,并且很显然,根据上述教导,可以进行很多改变和变化。对示例性实施例进行选择和描述的目的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的特定原理及其实际应用,从而使得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并利用本实用新型的各种不同的示例性实施方案以及各种不同的选择和改变。本实用新型的范围意在由权利要求书及其等同形式所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