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菌草种植设备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巨菌草扦插种植用种苗切段装置。
背景技术:
巨菌草是一种多年生禾本科直立丛生型植物,具有较强的分蘖能力。这是一种适宜在热带、亚热带、温带生长和人工栽培的高产优质菌草。植株高大,抗逆性强,产量高,粗蛋白和糖分含量高,直立、丛生,根系发达。巨菌草是高产优质的菌草之一,用巨菌草作为培养料,已知可栽培香菇、灵芝等49种食用菌、药用菌。除了作为菌料外,还可做饲料,同时还是水土保持的优良草种。并且能够应用于生物质发电、纤维板和燃料乙醇的制造。巨菌草一般选用短杆扦插种植,传统的种苗处理方法为人工手动处理,处理效率低下,造成了劳动力的极大浪费。因此,需要一种能够对巨菌草进行快速裁断制苗的设备,以解决上述专利中存在的不足。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供一种巨菌草扦插种植用种苗切段装置。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上述目的:
一种巨菌草扦插种植用种苗切段装置,包括机壳、自动控制器、电动机、光电感应器,所述机壳顶部设置有刻度尺,所述机壳一侧上方安装有进料斗,所述机壳一侧设置有出料管,所述机壳一侧下方设置有收料桶,所述机壳另一侧安装有所述自动控制器,所述机壳内部上方安装有裁断器,所述裁断器上安装有液压裁刀,所述机壳内部上方安装有挡板,所述挡板一侧安装有所述光电感应器,所述机壳内部设置有漏斗,所述机壳内部设置有传动滚筒,所述传动滚筒上设置有输送带,所述机壳内部下方安装有所述电动机,所述电动机上设置有三角皮带。
上述结构中,巨菌草经所述进料斗进入设备,所述光电感应器感应到有物体接近所述挡板后,将该信号传输给所述自动控制器,进而控制所述裁断器进行裁断处理,所述挡板可调节巨菌草种苗的长度,裁断完成的种苗经所述漏斗送至所述输送带,最后经所述输送带和所述出料管进入所述收料桶中。
为了进一步提高性能,所述刻度尺镶嵌在所述机壳顶部,所述刻度尺一端端头处于所述液压裁刀正上方。
为了进一步提高性能,所述进料斗呈漏斗型,靠外侧口径大于内侧口径。
为了进一步提高性能,所述挡板能够沿所述刻度尺进行水平方向移动,所述光电感应器通过螺栓固定在所述挡板一侧。
为了进一步提高性能,所述光电感应器与所述自动控制器电连接,所述裁断器与所述自动控制器电连接,所述电动机与所述自动控制器电连接。
有益效果在于:本实用新型能够对巨菌草进行快速裁断处理并进行收集,提高了种苗的裁断效率,节省了种植人员的劳动强度。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所述一种巨菌草扦插种植用种苗切段装置的内部结构图。
附图标记说明如下:
1、收料桶;2、出料管;3、输送带;4、进料斗;5、裁断器;6、液压裁刀;7、刻度尺;8、挡板;9、机壳;10、漏斗;11、光电感应器;12、传动滚筒;13、三角皮带;14、电动机;15、自动控制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1所示,一种巨菌草扦插种植用种苗切段装置,包括机壳9、自动控制器15、电动机14、光电感应器11,机壳9顶部设置有刻度尺7,刻度尺7用于对巨菌草的切割长度进行测量固定,机壳9一侧上方安装有进料斗4,机壳9一侧设置有出料管2,出料管2用于巨菌草种料的输出,机壳9一侧下方设置有收料桶1,收料桶1用于收集巨菌草种料,机壳9另一侧安装有自动控制器15,自动控制器15用于控制设备的自动运行,机壳9内部上方安装有裁断器5,裁断器5用于对巨菌草进行裁断处理,裁断器5上安装有液压裁刀6,机壳9内部上方安装有挡板8,挡板8一侧安装有光电感应器11,光电感应器11用于感应巨菌草位置,并将检测信号传输给自动控制器15,机壳9内部设置有漏斗10,机壳9内部设置有传动滚筒12,传动滚筒12上设置有输送带3,输送带3用于运送巨菌草,机壳9内部下方安装有电动机14,电动机14用于给输送带3提供运行动力,电动机14上设置有三角皮带13。
上述结构中,巨菌草经进料斗4进入设备,光电感应器11感应到有物体接近挡板8后,将该信号传输给自动控制器15,进而控制裁断器5进行裁断处理,挡板8可调节巨菌草种苗的长度,裁断完成的种苗经漏斗10送至输送带3,最后经输送带3和出料管2进入收料桶1中。
为了进一步提高性能,刻度尺7镶嵌在机壳9顶部,刻度尺7一端端头处于液压裁刀6正上方,进料斗4呈漏斗型,靠外侧口径大于内侧口径,挡板8能够沿刻度尺7进行水平方向移动,光电感应器11通过螺栓固定在挡板8一侧,光电感应器11与自动控制器15电连接,裁断器5与自动控制器15电连接,电动机14与自动控制器15电连接。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效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