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套筒扳手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537473阅读:576来源:国知局
一种套筒扳手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工具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套筒扳手。



背景技术:

一般在回收钢带时和松紧螺丝时,需提前松动锚杆端头螺帽,拆除钢带,据此,矿井内多采用风动扳手松动螺帽已完成钢带的回收或螺丝的松紧。然而,受矿内钢带变形及岩石鼓起影响,经常无法使用风动工具松动螺帽,仍采用手动扳手松动锚杆上的螺帽。该方式劳动强度大,施工效果差。

经过现场的多次实践操作,本实用新型现提供了一种由改装后的拔柱器配合套筒构成的套筒扳手,用来松紧螺帽,拆卸钢带。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了一种可降低劳动强度、提高劳动效率并保证施工质量的套筒扳手。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本实用新型包括操作杆、固定连接于操作杆上端的止回机构、套筒以及位于止回机构与套筒之间的连接杆;所述止回机构上设有两端分别连接主动棘爪与扳机,且被固定于框架内的棘轮。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式之一,所述框架为一前后贯穿相通的框架,所述主动棘爪固定于框架底面上方且通过一连接柱与位于其下方的操作杆相连。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式之一,所述主动棘爪与框架的侧壁之间还通过一紧固装置固定相连。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式之一,所述棘轮具体为一被棘轮外壳包裹的齿轮;所述棘轮外壳固定连接于框架的左右侧,其与框架右侧壁之间还通过一紧固装置固定相连。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式之一,所述主动棘爪和扳机分别为带有外壳的主动棘爪和扳机,其内部分别为与齿轮相抵接的第一齿轮带动爪、第二齿轮带动爪。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式之一,所述紧固装置为螺栓螺母。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式之一,所述套筒为圆形套筒,包括前端套筒与后端套筒,所述后端套筒与垂直于框架侧壁上端的连接杆固定相连。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式之一,所述前端套筒为开口内侧呈正六边形的前端套筒。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式之一,所述连接杆为正方形连接杆;所述后端套筒为开口内侧呈正方形且与连接杆相契合的后端套筒。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式之一,所述连接杆具体为销子。

本实用新型相比现有技术的优点在于:提供了一种由改装后的拔柱器配合套筒、销子完成的套筒扳手,既简单、方便、成本低廉,又使特殊地段松紧螺帽,拆卸钢带的速度大大提高,降低了职工劳动强度,保障了施工质量,取得了良好安全的生产效果。

附图说明

图1是实施例1中的一种套筒扳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实施例1中的一种套筒扳手的又一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3是图1的正视图;

图4是图1的左视图;

图5是图1的俯视图。

图中:1为操作杆,2为止回机构,22为主动棘爪,23为扳机,24为框架,25为连接柱,26为棘轮,3为套筒,31为前端套筒,32为后端套筒,4为连接杆,51为第一螺栓螺母,52为第二螺栓螺母。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作详细说明,本实施例在以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为前提下进行实施,给出了详细的实施方式和具体的操作过程,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不限于下述的实施例。

实施例1

如图1-图5所示,本实施例的一种套筒扳手,包括操作杆1、固定连接于操作杆1上端的止回机构2、套筒3以及位于止回机构2与套筒3之间且呈长方形的连接杆4;所述止回机构2上设有两端分别连接主动棘爪22与扳机23,且被固定于框架24内的棘轮26。

框架24具体为一前后贯穿相通的框架24,主动棘爪22固定于框架24底面上方且通过一连接柱25与位于其下方的操作杆1相连;主动棘爪22与框架24的侧壁之间还通过第一螺栓螺母51固定相连;棘轮26为一被棘轮外壳(图中未标示)包裹的齿轮(图中未标示),棘轮外壳固定连接于框架24的左右侧,其与框架24右侧壁之间还通过第二螺栓螺母52固定相连;主动棘爪22和扳机23也分别为带有外壳的主动棘爪22和扳机23,其内部分别为与齿轮相抵接的第一齿轮带动爪(图中未标示)、第二齿轮带动爪(图中未标示)。

套筒3为圆形套筒,包括开口内侧呈正六边形的前端套筒31和开口内侧呈正方形且与连接杆4相契合的后端套筒32,后端套筒32与垂直于框架24侧壁上端的连接杆4固定相连。

优选的,连接杆4具体为销子。

此外,本实施例的操作杆1、止回机构2均由改装后的拔柱器配合套筒3、销子完成,既简单、方便、成本低廉又高效。

安装时:先选取一拔柱器保留操作杆1、止回机构2部分,在止回机构2的棘轮26的一端焊接一销子,再与套筒3相连接。

使用时:将套筒3对准底角钢带锚杆端头的螺帽,转动操作杆1,主动棘爪22内部的第一齿轮带动爪带动齿轮运转并转动螺帽;当操作杆1转到一定的位置之后,按下扳机23,第二齿轮带动爪又带动齿轮运转使操作杆1复位到起始转动位置;接着,再次转动操作杆1松动螺帽并往复使用,直至螺帽完全松掉。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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