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磁性材料的切割模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974843发布日期:2018-07-20 18:58阅读:31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相关磁性材料切割模具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磁性材料的切割模具。



背景技术:

传统的工艺切割方法用洗干净的刀把放到固定距离的夹具上,然后粘上502胶,再把产品粘到刀具把固定好,如果刀把和石棉板有空隙的话还要用锯末和洗衣粉混合物用502把刀把和石棉板的空隙给补上才行。把粘好刀把的产品放到内圈切片机里面的一个夹具上扣紧,输入切割规格后进行切割,时间约58分钟,切四个小块需要切5刀,并且前后有料皮。把切割后的产品卸下来要把产品和刀把进行人工敲开,因为中间都粘有石棉板,之后还要把刀把和产品上的石棉板用氢氧化钠和水加热煮一个小时才能把石棉板煮掉才行,另外氢氧化钠有毒性,触碰之后经常过敏,石棉板很难处理,处理的费用昂贵。

现有技术的磁性材料切割模具存在以下问题:1、需要用502胶水将产品粘到刀把上进行切割,切割时间长;2、产品切割完成后,对产品的后期处理工序复杂,处理成本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磁性材料的切割模具,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用于磁性材料的切割模具,包括刀把,所述刀把的两侧分别设置有相对应的扣件,且刀把较宽的一端上方垂直设置有顶板,所述扣件上等距离的设置有三条切割缝。

优选的,所述刀把的两侧分别设置有扣件固定螺眼,所述扣件上与扣件固定螺眼对应的位置设置有扣件固定螺孔。

优选的,所述刀把与扣件之间通过扣件固定螺栓进行固定,所述扣件固定螺栓穿过扣件固定螺孔与扣件固定螺眼上的螺纹啮合连接。

优选的,所述刀把的上方设置有顶板固定螺眼,所述顶板上与顶板固定螺眼相对应的位置设置有顶板固定U型孔。

优选的,所述刀把与顶板之间通过顶板固定螺栓进行固定,所述顶板固定螺栓穿过顶板固定U型孔与顶板固定螺眼上的螺纹啮合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本实用新型通过扣件直接将原材料固定在刀把上进行切割,不需要使用502胶水进行粘黏,与传统工艺相比省略了对石棉板的使用,从而无需工作人员对石棉板进行处理,降低了工作人员的劳动强度,安装方便,切割完成后,只需拧下扣件固定螺栓即可将切割好的磁性材料取出,没有复杂的工序,降低了磁性材料切割的成本。

2、本实用新型的扣件上设置有三个等距离的切割缝,只需要切三刀即可将磁性材料切割完成,缩短了磁性材料切割的时间,切割后的磁性材料前后也没有料皮,提高了磁性材料切割的效率,与传统工艺相比原材料可以节省两厘米。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侧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刀把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扣件的结构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顶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刀把;2、扣件;21、扣件固定螺孔;3、顶板;31、顶板固定U型孔;4、顶板固定螺栓;41、顶板固定螺眼;5、扣件固定螺栓;51、扣件固定螺眼。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6,本实用新型提供以下技术方案:一种用于磁性材料的切割模具,包括刀把1,刀把1的两侧分别设置有相对应的扣件2,且刀把1较宽的一端上方垂直设置有顶板3,刀把1的两侧分别设置有扣件固定螺眼51,扣件2上与扣件固定螺眼51对应的位置设置有扣件固定螺孔21;刀把1与扣件2之间通过扣件固定螺栓5进行固定,扣件固定螺栓5穿过扣件固定螺孔21与扣件固定螺眼51上的螺纹啮合连接,为了通过扣件2对待切割磁性材料进行固定;刀把1的上方设置有顶板固定螺眼41,顶板3上与顶板固定螺眼41相对应的位置设置有顶板固定U型孔31;刀把1与顶板3之间通过顶板固定螺栓4进行固定,顶板固定螺栓4穿过顶板固定U型孔31与顶板固定螺眼41上的螺纹啮合连接,通过顶板3来限制待切割磁性材料的位置;扣件2上等距离的设置有三条切割缝。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及使用流程:先通过顶板固定螺栓4将顶板3固定在刀把1上,然后根据实际需要调整顶板3的位置,将顶板3固定好后,将待切割磁性材料直接放置在刀把1上,然后通过扣件固定螺栓5将扣件2固定在刀把1上,从而将待切割磁性材料固定在刀把1上,然后即可将刀把1放到内圈切片机里面的一个夹具上扣紧,对待切割磁性材料进行切割,切割完成后,只需将扣件固定螺栓5拧下,即可将切割完成的磁性材料取出。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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