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多功用安防机器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031210发布日期:2018-07-27 19:10阅读:22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机器人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多功用安防机器人。



背景技术:

目前,常规的安防设备采用固定形式结构,将其固定安装于某一位置进行监控,但是这样一来,需要在各个点位布置监控摄像头,极大的增加了成本,且固定形式的安装设备,由于其拍摄地点固定,对于不发分子而言,容易有选择的进行规避,从而影响了其安防效果。现有的安防机器人功能结构较为单一,多是依靠智能控制模块对机器人进行智能操控,来进行简单的巡防监视功能,在一些巡防场所路面脏乱,一方面影响美观,另一方面脏乱的地面也可能对机器人的正常行走造成影响。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出一种多功用安防机器人,集地面的清扫与洒水为一体,结构简单,安装方便。

本实用新型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为:一种多功用安防机器人,包括由机身、机头和行走底座构成的机器人本体,所述机身内设置有总控制器以及由总控制器控制的语音识别系统、动力驱动系统和电源控制机构,机身上设置有由总控制器控制的摄像头、扬声器和多传感器系统,所述机身内设置有储水箱,机身侧壁位于储水箱一侧设置有与储水箱连通的喷水腔,所述喷水腔底部通过连接管与储水箱底部连通,喷水腔位于机身的外侧壁上均匀设置有多个喷水头,所述喷水头的长度由上至下依次缩短,储水箱的顶部连接有由总控制器控制的水泵,储水箱靠近顶部侧壁设置有穿过机身侧壁的进水阀,机身侧壁靠近底部处设置有由总控制器控制的可垂直伸缩的清扫臂。

作为优选的,所述清扫臂通过设置在机身侧壁上的固定架固定,清扫臂底部设置有用于清扫地面的扫帚。

作为优选的,所述固定架由一水平连接杆和设置在该水平连接杆端部的固定套筒构成,清扫臂穿设在固定套筒中。

作为优选的,所述行走底座包括设置在机身底部的底座和设置在底座上的万向轮。

作为优选的,所述机身顶部侧壁上均匀设置有多个摄像头。

作为优选的,所述机头上设置有用于操控总控制器的操作显示屏。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多功用安防机器人,集地面的清扫与洒水为一体,能够对安防巡逻场所进行安全监测与地面的清洁工作,实现了机器人的多功用,且零部件的结构简单,安装方便,非常实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标记:1、机身,2、机头,3、行走底座,4、摄像头,5、扬声器,6、储水箱,7、喷水腔,701、喷水头,8、水泵, 9、进水阀,10、清扫臂,11、固定架,12、操作显示屏。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详细说明,本实施例以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为前提,给出了详细的实施方式和具体的操作过程。

如图所示,本实用新型为一种多功用安防机器人,包括由机身1、机头2和行走底座3构成的机器人本体,所述机身1内设置有总控制器以及由总控制器控制的语音识别系统、动力驱动系统和电源控制机构,机身1上设置有由总控制器控制的摄像头4、扬声器5和多传感器系统,所述机身1内设置有储水箱6,机身1侧壁位于储水箱6一侧设置有与储水箱6连通的喷水腔7,所述喷水腔7底部通过连接管与储水箱6底部连通,喷水腔7位于机身1的外侧壁上均匀设置有多个喷水头701,所述喷水头701的长度由上至下依次缩短,储水箱6的顶部连接有由总控制器控制的水泵8,储水箱6靠近顶部侧壁设置有穿过机身1侧壁的进水阀9,机身1侧壁靠近底部处设置有由总控制器控制的可垂直伸缩的清扫臂10。

以上为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实施方式,可在以上基础上作进一步的改进、优化或限定。

进一步的,所述清扫臂10通过设置在机身1侧壁上的固定架11固定,清扫臂10底部设置有用于清扫地面的扫帚。

进一步的,所述固定架11由一水平连接杆和设置在该水平连接杆端部的固定套筒构成,清扫臂10穿设在固定套筒中。

进一步的,所述行走底座3包括设置在机身1底部的底座和设置在底座上的万向轮。

进一步的,所述机身1顶部侧壁上均匀设置有多个摄像头4。

进一步的,所述机头2上设置有用于操控总控制器的操作显示屏12。

本实用新型中,水泵8将储水箱6中的水压出,通过喷水头701洒向地面,喷水头701的长度由上至下逐渐缩短,在相同压力下,最上面的喷水头701将水洒向更远的距离,以此类推,每个喷水头701的喷洒距离都不同,提高洒水效率,结合清扫臂10的清扫功能,通过总控制器控制清扫臂10的伸缩,将扫帚降至地面,机器人行走过程即通过扫帚实现清扫,另外,机器人的正常巡视功能,如摄像头、扬声器等均同时工作。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虽然本实用新型已以较佳实施例描述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任何熟悉本专业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范围内,当可利用上述所述技术内容作出的些许更动或修饰均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但凡是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内容,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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