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汽车遥控钥匙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808768发布日期:2018-06-30 04:28阅读:174来源:国知局
一种汽车遥控钥匙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汽车遥控钥匙。



背景技术:

汽车遥控钥匙一般情况下都会带有机械钥匙,以防汽车遥控钥匙没有电时无法打开车门。通常汽车遥控钥匙在有电时,可通过按开锁、解锁等功能按键来打开车门、启动引擎等;而当汽车遥控钥匙电量不足或者没有电时,则需要取出机械钥匙打开车门、启动引擎等。

如图1所示,机械钥匙2插在汽车遥控钥匙的壳体1中,通过解锁键3解锁后可以取出。目前许多汽车智能钥匙为了整体的美观要求以及操作方便,通常要求机械钥匙的解锁键3设置在壳体1靠近一端的侧面。

如图2所示,壳体1内侧靠近解锁键3中部的位置设置有转轴4,其上套设钮簧5,钮簧5的两臂设置于壳体1内侧的凸起结构与解锁键3之间,按下解锁键3远离机械钥匙2的第一端,第一端向壳体1内侧移动,解锁键3的第二端向壳体1外侧移动,位于第二端的卡勾31移出位于机械钥匙2端部的卡合部,解锁机械钥匙2,此时可以取出机械钥匙2。

这种结构存在以下问题:

(1)解锁键3必须具有与机械钥匙2重叠的部分,才能保证卡勾31移出或移入机械钥匙2端部的卡合部,因此解锁键3的位置完全受制于机械钥匙2端部的位置;

(2)由于解锁键3围绕转轴4转动,为了使用户的解锁操作更省力,需要设置较长的解锁键3,但较长的解锁键3会影响汽车遥控钥匙的整体美观。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问题是提供一种汽车遥控钥匙,解锁键的操作部与卡接部设置于轴销的同一侧,卡接部从机械钥匙的内侧锁定或解锁机械钥匙,能够缩短解锁键的长度且易于调整解锁键的位置,有利于汽车遥控钥匙整体设计。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汽车遥控钥匙,包括壳体以及设置于壳体内的电子部件与机械钥匙,汽车遥控钥匙还包括机械钥匙的锁定解锁机构,通过设置于壳体内侧的轴销与壳体可旋转地连接,锁定解锁机构包括本体,本体包括操作部与卡接部,操作部与卡接部设置于轴销的同一侧。

进一步地,本体还包括连接部,套设于轴销。

进一步地,连接部位于本体的第一端,操作部与卡接部位于本体的第二端。

进一步地,卡接部从机械钥匙的内侧锁定或解锁机械钥匙。

进一步地,卡接部为卡勾,机械钥匙设置有与卡勾对应的卡槽或通孔。

进一步地,锁定解锁机构包括弹性部件,用于复位本体。

进一步地,弹性部件为扭簧。

进一步地,扭簧套设于轴销,扭簧包括第一扭臂与第二扭臂,第一扭臂与第二扭臂夹设于壳体内侧的凸起结构与本体之间。

进一步地,本体位于汽车遥控钥匙的侧面。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汽车遥控钥匙,具有以下有益效果:解锁键的操作部与卡接部设置于轴销的同一侧,卡接部从机械钥匙的内侧锁定或解锁机械钥匙,能够缩短解锁键的长度且易于调整解锁键的位置,有利于汽车遥控钥匙整体设计。

附图说明

图1是现有技术中的汽车遥控钥匙的侧视图;

图2是图1所示的汽车遥控钥匙的内部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的汽车遥控钥匙的示意图;

图4是图3所示的汽车遥控钥匙的爆炸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3、图4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的汽车遥控钥匙,包括壳体1以及设置于壳体内的电子部件(未示出)与机械钥匙2,汽车遥控钥匙还包括机械钥匙2的锁定解锁机构,通过设置于壳体1内侧的轴销4与壳体1可旋转地连接。

锁定解锁机构包括本体6,位于汽车遥控钥匙的侧面。

本体6还包括连接部63,本实施例中,连接部63位于本体6的第一端,套设于轴销4。在其他的实施例中,连接部63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位于本体6的其他部位。

本体6包括操作部61与卡接部62,操作部61与卡接部62位于本体6的第二端,也就是操作部61与卡接部62设置于轴销4的同一侧。采用这样的结构,卡接部62从机械钥匙2的内侧锁定或解锁机械钥匙2。

解锁机械钥匙时,按压操作部61,操作部61向壳体1内侧移动,如图3所示,卡接部62(从机械钥匙2的内侧锁定或解锁机械钥匙2)沿相同方向移动,移出机械钥匙2端部的卡合部,解锁机械钥匙2。

操作部61与卡接部62设置于轴销4的同一侧,能够缩短本体6的长度,也就是缩短解锁键的长度,有利于汽车遥控钥匙整体设计。

本实施例中,卡接部62为卡勾,机械钥匙2设置有与卡勾对应的通孔21,如图4所示,当然也可以为卡槽。

锁定解锁机构还包括弹性部件,用于复位本体6,本实施例中,弹性部件为扭簧5。

扭簧5套设于轴销4,扭簧5包括第一扭臂与第二扭臂,第一扭臂与第二扭臂夹设于壳体1内侧的凸起结构与本体6之间。

本体6与机械钥匙2无重叠的部分,通过调整卡接部62的长度,就可以调整本体6的位置,也就是解锁键不需要具有与机械钥匙重叠的部分,易于调整解锁键的位置,这样有利于汽车遥控钥匙整体设计。

虽然本实用新型已以较佳实施例披露如上,但本实用新型并非限定于此。任何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内所作的各种更动与修改,均应纳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当以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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