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锁拉线挡块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270120发布日期:2018-08-28 22:19阅读:21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挡块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电子锁拉线挡块。



背景技术:

传统的电子锁拉线挡块的结构是在L形块上开设两条相互垂直且互通的通孔,拉线从一个通孔穿入,从另一个通孔穿出,拉线与通孔内壁的摩擦为滑动摩擦,在摩擦时间较长后,拉线容易被磨断,通孔内壁也容易被磨损,缩短了挡块的使用寿命,从而影响电子锁的使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为了克服现有的拉线挡块中的拉线与通孔内壁的摩擦为滑动摩擦,在摩擦时间较长后,拉线容易被磨断,通孔内壁也容易被磨损,从而影响电子锁使用的问题,提供一种电子锁拉线挡块。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电子锁拉线挡块,包括第一挡块和第二挡块,所述第二挡块垂直设置在所述第一挡块的一端,所述第一挡块的长度方向上开设有第一通孔,所述第二挡块的长度方向上开设有第二通孔,所述第一通孔与所述第二通孔垂直连通,所述第二挡块上开设有第三通孔,所述第三通孔与所述第二通孔垂直连通,所述第三通孔与所述第一通孔垂直设置,所述第三通孔内转动安装有转动销,所述转动销的最高点高于所述第一通孔的最低点。

本实用新型的电子锁拉线挡块,拉线从第一通孔内穿入,绕过转动安装在第三通孔内的转动销后,从第二通孔穿出,转动销将拉线撑起,避免纱线与第一通孔和第二通孔的内壁接触,避免了拉线与第一通孔和第二通孔内壁的摩擦,有效防止了拉线因摩擦导致的断裂,延长了拉线挡块的使用寿命;拉线在拉动时,转动销随拉线一同转动,转动销与拉线之间的摩擦为滚动摩擦;拉线与转动销之间的摩擦较小,拉线不易断裂,转动轴不易磨损,电子锁的使用寿命较长。

为了便于第一挡块与电子锁中的其他配件配合,所述第一挡块的两相对面上均开设有卡设开口,两个所述卡设开口关于第一挡块的中心对称设置,所述卡设开口的长度方向与所述第二挡块的长度方向垂直。

为了方便将拉线绕过转轴,所述第二挡块上开设有安装开口,所述安装开口与所述第一通孔相对设置,安装开口为绕设拉线提供了空间。

为了增强本实用新型的拉线挡块的整体刚性和强度,所述第一挡块与所述第二挡块为一体制造结构。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的电子锁拉线挡块,拉线从第一通孔内穿入,绕过转动安装在第三通孔内的转动销后,从第二通孔穿出,转动销将拉线撑起,避免纱线与第一通孔和第二通孔的内壁接触,避免了拉线与第一通孔和第二通孔内壁的摩擦,有效防止了拉线因摩擦导致的断裂,延长了挡块的使用寿命;拉线在拉动时,转动销随拉线一同转动,转动销与拉线之间的摩擦为滚动摩擦,拉线与转动销之间的摩擦较小,拉线不易断裂,转动轴不易磨损,电子锁的使用寿命较长。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三维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图2中A-A处的放大图。

图中:1.第一挡块,2.第二挡块,3.第一通孔,4.第二通孔,5.第三通孔,6.转动销,7.卡设开口,8.安装开口。

具体实施方式

现在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详细的说明。这些附图均为简化的示意图,仅以示意方式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基本结构,因此其仅显示与本实用新型有关的构成。

如图1和图2所示的一种电子锁拉线挡块,包括第一挡块1和第二挡块2,所述第一挡块1与所述第二挡块2为一体制造结构,所述第二挡块2垂直设置在所述第一挡块1的一端,所述第一挡块1的长度方向上开设有第一通孔3,所述第二挡块2的长度方向上开设有第二通孔4,所述第一通孔3与所述第二通孔 4垂直连通,如图3所示,所述第二挡块2上开设有第三通孔5,所述第三通孔 5与所述第二通孔4垂直连通,所述第三通孔5与所述第一通孔3垂直设置,所述第三通孔5内转动安装有转动销6,所述转动销6的最高点高于所述第一通孔 3的最低点。所述第一挡块1的两相对面上均开设有卡设开口7,两个所述卡设开口7关于第一挡块1的中心对称设置,所述卡设开口7的长度方向与所述第二挡块2的长度方向垂直。所述第二挡块2上开设有安装开口8,所述安装开口 8与所述第一通孔3相对设置。

本实用新型的电子锁拉线挡块,拉线从第一通孔3内穿入,绕过转动安装在第三通孔5内的转动销6后,从第二通孔4穿出,转动销6将拉线撑起,避免纱线与第一通孔3和第二通孔4的内壁接触,避免了拉线与第一通孔3和第二通孔4内壁的摩擦,有效防止了拉线因摩擦导致的断裂,延长了拉线挡块的使用寿命;拉线在拉动时,转动销6随拉线一同转动,转动销6与拉线之间的摩擦为滚动摩擦;拉线与转动销6之间的摩擦较小,拉线不易断裂,转动轴不易磨损,电子锁的使用寿命较长。

以上述依据本实用新型的理想实施例为启示,通过上述的说明内容,相关工作人员完全可以在不偏离本项实用新型技术思想的范围内,进行多样的变更以及修改。本项实用新型的技术性范围并不局限于说明书上的内容,必须要根据权利要求范围来确定其技术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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