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双悬窗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135822发布日期:2018-08-10 19:17阅读:17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双悬窗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双悬窗。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双悬窗通常采用滑轨式结构,但会损失一个面板的通气距离,而采用旋转式双悬窗会造成开合不便,不便于固定,只能开启一半并通过杆体固定。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旋转式双选窗开合不便,不便于固定,只能开启一半并通过杆体固定的问题,而提出的一种双悬窗。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双悬窗,包括窗体,所述窗体内安装有两个面板,所述窗体上固定连接有机箱,所述面板通过转轴转动连接在窗体上,所述窗体上开设有腔体,所述转轴延伸至腔体内并套设有同步轮,两个所述同步轮之间设有第二同步轮,两个所述同步轮和第二同步轮上共同套设有同步带,且第二同步轮的中部插设有第二转轴,所述第二转轴的一端转动连接在腔体的内壁上,所述第二转轴的另一端贯穿腔体的内壁并延伸至机箱内套设有收纳轮,所述收纳轮上绕设有绳体,所述窗体与机箱垂直的位置固定连接有吊架,所述吊架上开设有吊孔,所述绳体穿过吊孔并固定连接有吊环,所述窗体上等距离固定连接有多个吊钩。

优选地,所述吊环的宽度大于吊孔的宽度。

优选地,所述第二转轴上套设有深沟球轴承,且深沟球轴承通过轴承座安装在机箱上。

优选地,所述绳体采用钢丝绳。

优选地,所述转轴和同步轮通过平键过盈配合联接。

优选地,所述窗体和吊架采用一体成型结构制成。

本实用新型中,便于开合固定,使用时,将吊环挂在不同位置的吊钩上,从而控制开合角度,吊环带动绳体运动,绳体穿过吊孔并带动收纳轮转动,收纳轮转动后带动第二转轴转动,第二转轴转动后带动与之固定连接的第二同步轮转动,第二同步轮转动后通过同步带带动两个第一同步轮转动,第一同步轮转动后带动转轴运动,转轴带动面板运动进行角度调节,在常态下,面板由于自重会带动收纳轮对绳体进行收纳,因此调节好绳体的长度即可。本实用新型结构稳定,操作简单,设计科学合理,便于对面板进行开合,且开合角度大,便于操作人员的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双悬窗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双悬窗的腔体部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双悬窗的吊钩与吊环部分结构示意图。

图中:1窗体、2面板、3腔体、4同步轮、5同步带、6第二同步轮、7机箱、8收纳轮、9深沟球轴承、10吊架、11吊孔、12吊环、13绳体、14吊钩。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上”、“下”、“前”、“后”、“左”、“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参照图1-3,一种双悬窗,包括窗体1,窗体1内安装有两个面板2,窗体1上固定连接有机箱7,面板2通过转轴转动连接在窗体1上,窗体1上开设有腔体3,转轴延伸至腔体3内并套设有同步轮4,转轴和同步轮4通过平键过盈配合联接,此结构工艺简单,连接稳固,两个同步轮4之间设有第二同步轮6,两个同步轮4和第二同步轮6上共同套设有同步带5,且第二同步轮6的中部插设有第二转轴,第二转轴的一端转动连接在腔体3的内壁上,第二转轴的另一端贯穿腔体3的内壁并延伸至机箱7内套设有收纳轮8,第二转轴上套设有深沟球轴承9,且深沟球轴承9通过轴承座安装在机箱7上,深沟球轴承9的设置起到支撑和固定的作用,从而使第二转轴只能实现转动,收纳轮8上绕设有绳体13,绳体13采用钢丝绳,钢丝绳经久耐用,窗体1与机箱7垂直的位置固定连接有吊架10,窗体1和吊架10采用一体成型结构制成,一体成型结构拥有更好的机械性能,吊架10上开设有吊孔11,绳体13穿过吊孔11并固定连接有吊环12,吊环12的宽度大于吊孔11的宽度,此结构可防止吊环12从吊孔11中穿过,窗体1上等距离固定连接有多个吊钩14。

本实用新型使用时,将吊环12挂在不同位置的吊钩14上,从而控制开合角度,吊环12带动绳体13运动,绳体13穿过吊孔11并带动收纳轮8转动,收纳轮8转动后带动第二转轴转动,第二转轴转动后带动与之固定连接的第二同步轮6转动,第二同步轮6转动后通过同步带5带动两个第一同步轮4转动,第一同步轮4转动后带动转轴运动,转轴带动面板2运动进行角度调节,在常态下,面板2由于自重会带动收纳轮8对绳体13进行收纳,因此调节好绳体13的长度即可。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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