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太阳能电池制造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太阳能电池分类检测设备的测试探针专用拆除装置。
背景技术:
太阳能电池片分类检测设备的测试探针都有一定的测试寿命,测试寿命到了以后需要对探针进行更换,由于探针是靠外力压进针套的,拆卸时需要用钳子一根一根的拔出。之前在拆卸探针时大多使用尖嘴钳或者其他常规工具,不但拆除速度慢,而且容易导致探针针套变形,从而导致探针排报废。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出一种能有效提高探针更换效率并且不会导致探针针套变形的测试探针专用拆除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依据本实用新型提出的测试探针专用拆除装置,包括可拆卸连接的拆除板1与支撑架2,该拆除板1包括固定部101、工作部102,工作部102前端弯折,该弯折的端部开设有多个用于卡置探针3的凹槽103;该支撑架2包括铰接的第一钳臂201、第二钳臂202,第一钳臂201与固定部101可拆卸地连接;第二钳臂202的一端设为尖状。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还采用以下技术措施来进一步实现。
进一步地,所述拆除板1的固定部101与第一钳臂201通过螺栓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拆除板1由金属片制成。
进一步地,每个所述凹槽103前端设为喇叭状,后端的宽度小于探针3顶端的宽度。
进一步地,相连的两个凹槽103之间的距离与探针排4上相邻的两个探针3之间的距离一致。
进一步地,所述工作部102弯折的前端开设有四个凹槽103。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钳臂201为直臂;第二钳臂202中部弯折形成两段直臂,位于下方的直臂一端设为尖状;第一钳臂201的端部与第二钳臂202的中部铰接。
本实用新型一种太阳能电池分类检测设备的测试探针专用拆除装置具有以下优点:
(1)拆除板的前端设有多个凹槽,一次可拆除多个探针,有效提高更换探针的效率;
(2)结构简单,加工成本低廉;
(3)故障率低,而且不会导致探针针套变形。
上述说明仅是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概述,为了能更清楚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手段,而可依照说明书的内容予以实施,并且为让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和其他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明显易懂,以下特举较佳实施例,并配合附图,详细说明如下。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测试探针专用拆除装置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中拆除板的示意图。
【主要元件符号说明】
1:拆除板
101:固定部 102:工作部 103:凹槽
2:支撑架
201:第一钳臂 202:第二钳臂
3:探针
4:探针排
5:机台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具体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详细描述。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一种太阳能电池分类检测设备的测试探针专用拆除装置,包括拆除板1、支撑架2,二者可拆卸地连接(可采用螺栓),
该拆除板1可由金属片制成,包括固定部101、工作部102,固定部101与支撑架2可拆卸地连接(如螺栓);工作部102前端弯折,该弯折的端部开设有多个凹槽103,用于卡置探针3.
该支撑架2类似于钳子,包括第一钳臂201、第二钳臂202,第一钳臂201的端部与第二钳臂202的中部铰接;第一钳臂201与拆除板1的固定部101通过螺栓可拆卸地连接;第二钳臂202的一端呈尖状,拔测试探针3时通过该尖状的端部将支撑架2限位在机台5上。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善,由于第一钳臂201的宽度有限,将拆除板1的固定部101的宽度设计为小于工作部102的宽度,便于固定部101和第一钳臂201的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善,每个凹槽103前端设为喇叭状开口或类似于喇叭状的变径口,便于和测试探针3对准位置;后端的宽度小于探针3顶端的宽度,保证探针3能顺利卡进凹槽内并且在拆除的过程中提供着力点。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善,相邻的两个凹槽103之间的距离与探针排4上相邻的两个探针3之间的距离一致,从而实现一次拆除多根探针。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善,支撑架2的第一钳臂201为直臂;第二钳臂202中部弯折形成两段直臂,位于下方的直臂端部设为尖状。
在本实施例中,工作部102弯折的前端开设有四个凹槽103,但本实用新型不限制凹槽的数量。
本实用新型测试探针专用拆除装置的的工作流程如下:
将支撑架2通过第二钳臂202端部的尖状定位在机台5上,然后通过拆除板1前端设置的四个凹槽103对准探针排4上的四个探针3并分别卡入对应的凹槽103内,再然后通过第一钳臂201、第二钳臂202施力,由于凹槽103后端的宽度小于探针3顶端的宽度,拆除板1向上抵紧探针3的顶端从而将四个探针3同时拔除。拔除完成后将装置从机台5上取下,将拔除的探针拿下,然后再进行下一次拔除。
以上结合具体实施例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原理。这些描述只是为了解释本实用新型的原理,而不能以任何方式解释为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基础上做各种各样的修改或补充或采用类似的方式替代,只要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的结构或者超越本权利要求书所定义的范围,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