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轴机械手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直线电机、与所述第一直线电机的输出部固定连接的第二直线电机,所述第二直线电机的设置方向与所述第一直线电机的设置方向垂直;以及与所述第二直线电机的输出部固定连接的电动引动器,所述电动引动器的设置方向分别与所述第一直线电机的设置方向、所述第二直线电机的设置方向垂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三轴机械手机构,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二直线电机的输出部上固定连接有支撑板,所述电动引动器安装在所述支撑板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三轴机械手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直线电机直接与所述第一直线电机的输出部连接为一体;或者在所述第一直线电机的输出部上设有安装板,所述第二直线电机固定连接在所述安装板上。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的三轴机械手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三轴机械手机构还包括外壳,所述第一直线电机、所述第二直线电机设置在所述外壳的内部,所述电动引动器设置在所述外壳的外部,所述第一直线电机与所述外壳的底板固定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三轴机械手机构,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外壳相对的两侧分别设有一个把手。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三轴机械手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与所述外壳的底板处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三轴机械手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与所述外壳铰接。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三轴机械手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包括握持杆、分别连接在所述握持杆两端部处连杆,每根所述连杆与对应所述握持杆的端部弧形过渡连接;在所述外壳上对应每根所述连杆处分别设有一根立柱,所述连杆与对应的所述立柱铰接。
9.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三轴机械手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呈长方体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