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三厢车摆杆式电动尾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动尾门机构整体结构主要包括铰链臂、摆臂、夹紧件、支点柱、挡片、减速电机、电机支架、法兰、霍尔组件;所述铰链臂成型为多段式弯钩状结构,铰链臂包括依次连接并一体成型的上直臂部、弯钩部、下直臂部和卡位部,上直臂部与下直臂部为直杆状结构,弯钩部弧形折弯连接在上直臂部与下直臂部之间,且上直臂部的长度延伸方向与下直臂部的长度延伸方向形成的夹角大于90°,下直臂部与卡位部相连后的相交夹角大于90°,其中弯钩部与下直臂部的连接处套设夹紧件,以通过夹紧件加强固定;所述摆臂成型为长片状结构,其一端通过法兰连接在减速电机上,摆臂在减速电机输出扭力作用转动,其另一端开设有一个腰型空槽,腰型空槽的长度方向与摆臂的长度方向一致;所述挡片为圆形片状式结构,其中间开设有螺纹孔;所述支点柱设有外螺纹,支点柱依次贯穿挡片与摆臂的腰型空槽后固定连接在夹紧件的外侧面,挡片与支点柱通过螺纹连接,并通过螺母固定,其中挡片包括设置在摆臂腰型空槽处两侧面的第一挡片和第二挡片,支点柱可带动夹紧件沿腰型空槽的长度方向滑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三厢车摆杆式电动尾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动尾门机构还包括汽车的尾门面板和汽车尾箱顶部的钣金部件,所述铰链臂通过上直臂部的侧壁与尾门面板内壁固定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三厢车摆杆式电动尾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钣金部件设有卡扣槽口,所述卡位部穿设于卡扣槽口内。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三厢车摆杆式电动尾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卡位部的远离下直臂部的一端设置为圆柱体结构或长方体。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三厢车摆杆式电动尾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机支架成型为安装减速电机和霍尔组件的容纳槽,容纳槽的两侧分别设置有固定板,两个所述固定板上分别设置有两个固定通孔,螺钉穿过固定通孔使得电机支架螺接固定安装在钣金部件上。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三厢车摆杆式电动尾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夹紧件设置为锌合金材质,所述挡片设置为塑料材质。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三厢车摆杆式电动尾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夹紧件由两个异形弯弧块抱合构成,弯弧块的两端侧面均开设有螺钉孔,螺钉穿过螺钉孔将两个弯弧块紧密连接,两个弯弧块紧密连接时,整体成型为异形圆环状结构。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三厢车摆杆式电动尾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弯弧块的内壁上设置有防滑层。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三厢车摆杆式电动尾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滑层上设置有三角状凸起。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三厢车摆杆式电动尾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霍尔组件包括至少一个霍尔元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