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钳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7233130发布日期:2021-11-03 18:05阅读:439来源:国知局
虎钳结构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虎钳结构,详而言之是一种得平置于桌面上,并具备有一固定夹具及一活动夹具,且活动夹具系有往复按压达到向固定夹具渐进式迫紧的夹置效果。


背景技术:

2.一般板状材料,如木板、金属板或塑胶板等,当其需要多片夹合粘固或同时加工时,由于固定式的夹具(如虎钳等)无法配合板状材料的位置移动,因此一般会以大型的手持夹具来做为夹持的工具,而一般木工夹具其结构系在一横向的定位杆上设置夹具主体与夹头,凭借相对间的调整动作后达到夹持工件的目的。
3.请参阅中国台湾专利证书号第m284485号「夹钳改良结构」,其系一款枪型夹钳,其夹钳主要由具相对颚块的移动钳体与固定钳体所组成,其中移动钳体系固设于一导杆的端部,而导杆滑设于该固定钳体上,又固定钳体底缘两端分别凸伸有一具释放片的握柄及枢设有一压柄,而作动片与压柄可分别作动固定钳体内的夹掣制动组与限位制动组,反复按压压柄得渐进式拉动导杆,使移动钳体与固定钳体呈现夹合。
4.然而,枪型夹钳受限于其造型,当欲以水平夹置物件为需求时,具有不易将夹具固定于工作桌面的缺点;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设计人乃凭借多年从事相关产业的开发经验,针对现有夹具所面临的问题深入探讨,并积极寻求解决的道,经过长期努力的研究与发展,终于成功的实用新型出一种适用平置于桌面上的夹钳,并具备有一固定夹具及一活动夹具,且活动夹具系有往复按压达到向固定夹具渐进式迫紧的夹置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5.本实用新型系关于一种虎钳结构,其系一种得平置于桌面上,并具备有一固定夹具及一活动夹具,且活动夹具系有往复按压达到向固定夹具渐进式迫紧的夹置效果。
6.为达到前述实用新型目的,本实用新型「虎钳结构」包括有一固定夹具、一活动夹具、一连杆及一驱动单元,该固定夹具底部具有一供设置于工作桌面的定位部,该固定夹具上方具有一第一钳体,该连杆一端与固定夹具设置,该活动夹具底部为一供连杆穿置的基座,该活动夹具上方为一与第一钳体对应的第二钳体,该基座具有一第一组装槽及一第二组装槽,该基座两侧系各开设有一与第一组装槽连通的弧形孔;
7.该驱动单元包括有一驱动柄、一释放件、一驱动片、一第一弹簧及一第二弹簧,该基座两侧系各有一开口向上的插槽,该驱动柄一端具有两各插设于插槽的弯折段,该驱动柄另一端为一按压段,该驱动柄于弯折段与按压段之间设有一横穿于两弧形孔的推杆,该驱动片系受连杆穿设形态设置于第一组装槽,该第一弹簧系环绕连杆形态设置于第一组装槽,该第一弹簧两端分别弹抵于第一组装槽内侧及驱动片,该驱动片常态为导正而未与连杆啮合形态,且一端与推杆触抵,该释放件系受连杆穿设形态设置于第二组装槽,且该释放件具有一延伸于第二组装槽外的操作段,该第二弹簧系环绕连杆形态设置于第二组装槽,该第二弹簧两端分别弹抵于第二组装槽内侧及释放件,该释放件常态为偏移啮合于连杆形
态;
8.如此,将固定夹具定位于工作桌面,于按压驱动柄时,推杆即沿弧形孔所延伸区域移动,进而推移驱动片偏移与连杆产生啮合,此时续对驱动柄加压,该弯折端则以推杆为轴心对活动夹具产生一向固定夹具推移效果,且该活动夹具向固定夹具位移是可压缩第二弹簧方向,该释放件于此时会略为导正以解除与连杆的啮合效果,使活动夹具得向固定夹具位移,达到往复按压来产生渐进式夹置效果。
9.前述虎钳结构包括有一第一副连杆及一第二副连杆,该第一副连杆及第二副连杆分别平行设置于连杆两侧,该第一副连杆及第二副连杆一端与固定夹具设置,该第一副连杆及第二副连杆系穿置于基座的第二组装槽及释放件,该驱动单元包括有一第三弹簧、一第四弹簧,第三弹簧系环绕第一副连杆形态设置于第组二装槽,且该第三弹簧两端分别弹抵于第二组装槽内侧及释放件,第四弹簧系环绕第二副连杆形态设置于第组二装槽,且该第四弹簧两端分别弹抵于第二组装槽内侧及释放件。
10.前述驱动单元包括有复数个卡掣片,该复数个卡掣片系分别设置于第二组装槽并受连杆、第一副连杆及第二副连杆穿置,且该复数个卡掣片设置于第二弹簧、第三弹簧与第四弹簧与释放件之间。
11.前述虎钳结构包括有一后挡件,该后挡件系相对于固定夹具而设置于连杆、第一副连杆及第二副连杆的另一端。
12.由前述实用新型内容可知,本实用新型「虎钳结构」其具有方便设置于桌面的固定夹具及活动夹具,且活动夹具系得以往复按压的操作方式,对固定夹具一方产生渐进式夹合效果,特别适合作业人员将加工物件固定于桌台上,以方便后续加工作业。
附图说明
13.图1是本实用新型虎钳结构的立体外观示意图。
14.图2是本实用新型虎钳结构的立体分解示意图。
15.图3是驱动柄尚未按压时活动夹具部位的剖视示意图。
16.图4是驱动柄按压时活动夹具部位的剖视示意图。
17.图5是图3的a部位的局部放大示意图。
18.图6是图4的a部位的局部放大示意图。
19.图7是驱动柄尚未按压时活动夹具其插槽部位的剖视示意图。
20.图8是驱动柄按压时活动夹具其插槽部位的剖视示意图。
21.附图标记说明:1固定夹具;11定位部;12第一钳体;2活动夹具;21基座;211第一组装槽;212第二组装槽;213弧形孔;214插槽;22第二钳体;3连杆;4驱动单元;41驱动柄;411弯折段;412按压段;413推杆;42释放件;43驱动片;44第一弹簧;45第二弹簧;46第三弹簧;47第四弹簧;48卡掣片;5第一副连杆;6第二副连杆;7后挡件。
具体实施方式
22.本实用新型系关于一种虎钳结构,其系一种得平置于桌面上,并具备有一固定夹具及一活动夹具,且活动夹具系有往复按压达到向固定夹具渐进式迫紧的夹置效果,请参阅图1至图8所示,本实用新型「虎钳结构」包括有一固定夹具1、一活动夹具2、一连杆3及一
驱动单元4;
23.该固定夹具1底部具有一供设置于工作桌面的定位部11,定位部11得依适用桌型设计为卡凸或凹槽,图式系以一凹槽为实施示意,该固定夹具1上方具有一第一钳体12,该连杆3一端与固定夹具1设置,该活动夹具2底部为一供连杆3穿置的基座21,该活动夹具2上方为一与第一钳体12对应的第二钳体22,该基座21具有一第一组装槽211及一第二组装槽212,该基座21两侧系各开设有一与第一组装槽211连通的弧形孔213;
24.该驱动单元4包括有一驱动柄41、一释放件42、一驱动片43、一第一弹簧44及一第二弹簧45,该基座21两侧系各有一开口向上的插槽214,该驱动柄41一端具有两各插设于插槽214的弯折段411,该驱动柄41另一端为一按压段412,该驱动柄41于弯折段411与按压段412之间设有一横穿于两弧形孔213的推杆413,该驱动片43系受连杆3穿设形态设置于第一组装槽211(图式系以两驱动片43为实施例,驱动片43数目增减仅影响操作时的夹置力,得视夹具适用磅数予以调整),该第一弹簧44系环绕连杆3形态设置于第一组装槽211,该第一弹簧44两端分别弹抵于第一组装槽211内侧及驱动片43,该驱动片43常态为导正而未与连杆3啮合形态(如图3及图5所示),且一端与推杆413触抵,该释放件42系受连杆3穿设形态设置于第二组装槽212,且该释放件42具有一延伸于第二组装槽212外的操作段421,该第二弹簧45系环绕连杆3形态设置于第二组装槽212,该第二弹簧45两端分别弹抵于第二组装槽212内侧及释放件42,该释放件42常态为偏移啮合于连杆3形态;
25.如此,将固定夹具定位于工作桌面,于按压驱动柄41时,推杆413即沿弧形孔213所延伸区域移动,进而推移驱动片43偏移与连杆3产生啮合(如图4及图6所示),此时续对驱动柄41加压,该弯折端411则以推杆413为轴心对活动夹具2产生一向固定夹具1推移效果(如图8所示),且该活动夹具2向固定夹具1位移是可压缩第二弹簧45方向,该释放件42于此时会略为导正以解除与连杆3的啮合效果,使活动夹具2得向固定夹具1位移,达到往复按压来产生渐进式夹置目的;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当按压驱动柄41使活动夹具2产生夹合方向位移时,弧形孔213所延伸的空间即为不干涉活动夹具2位移的开口;当夹定物件时,固定夹具1与活动夹具2的反向力则为非可压缩第二弹簧45方向,释放件42则偏移啮合连杆3以产生强大的夹置力;当欲释放物件时,拨动释放件42为可压缩第二弹簧45方向,释放件42则导正与连杆3解除啮合,使固定夹具1与活动夹具2得以拉开。
26.进一步而言,该虎钳结构包括有一第一副连杆5及一第二副连杆6,该第一副连杆5及第二副连杆6分别平行设置于连杆3两侧,该第一副连杆5及第二副连杆6一端与固定夹具1设置,该第一副连杆5及第二副连杆6系穿置于基座21的第二组装槽212及释放件42,该驱动单元4包括有一第三弹簧46、一第四弹簧47,第三弹簧46系环绕第一副连杆5形态设置于第组二装槽212,且该第三弹簧46两端分别弹抵于第二组装槽212内侧及释放件42,第四弹簧47系环绕第二副连杆6形态设置于第组二装槽212,且该第四弹簧47两端分别弹抵于第二组装槽212内侧及释放件42;如此通过连杆的并列增设,能强化夹具适用宽大物件夹合时的稳定性。
27.进一步而言,该驱动单元4包括有复数个卡掣片48,该复数个卡掣片48系分别设置于第二组装槽212并受连杆3、第一副连杆5及第二副连杆6穿置,且该复数个卡掣片48设置于第二弹簧45、第三弹簧46与第四弹簧47与释放件42之间;如此,通过卡掣片48来强化与连杆3、第一副连杆5及第二副连杆6的啮合数目,能有效加强高磅数需求的夹置力。
28.进一步而言,该虎钳结构包括有一后挡件7,该后挡件7系相对于固定夹具1而设置于连杆3、第一副连杆5及第二副连杆6的另一端。
29.以上说明对本实用新型而言只是说明性的,而非限制性的,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理解,在不脱离权利要求所限定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可作出许多修改、变化或等效,但都将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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