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至少一个转动杆和至少一个支承销的家具配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5073413发布日期:2023-08-09 17:17阅读:23来源:国知局
具有至少一个转动杆和至少一个支承销的家具配件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一种根据权利要求1的前序部分所述的用于将家具部件、尤其是家具盖板能运动地支承在家具板上的家具配件。另外,本发明涉及一种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具有至少一个这样的家具配件的家具板以及一种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包括这样的家具板的家具。另外,本发明涉及一种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家具配件的制造方法。


背景技术:

1、上述类型的家具配件在现有技术中已经是已知的。文件wo 2017/143379a1公开了一种用于将家具部件、尤其是家具盖板能运动地支承在家具板上的家具配件,该家具配件包括基体、至少一个转动杆和至少一个支承销,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支承销与基体和/或与至少一个基础杆连接,所述至少一个转动杆具有至少一个孔并且所述至少一个支承销穿过所述至少一个孔伸出。

2、在这里,孔的内表面直接支承在支承销上。当然,这在杆转动时导致摩擦并且因此导致支承销和孔的内表面在使用家具配件时磨损。为了避免过度的磨损,支承销和孔的内表面因此必须由硬的或硬化的材料制成或至少局部地硬化。出于同样的目的,支承件通常被润滑。

3、杆通常是相对细长的,从而支承销与孔的内表面之间的力传递在小的支承面上进行。因此,也预料有相对高的摩擦。即使是纯粹静态地,小的支承面也提高了支承件中的单位面积压力,这可导致部件变形。另外,由于支承面小,对这样的支承进行润滑变得困难。


技术实现思路

1、基于现有技术,以下发明的任务是提供一种家具配件、一种具有家具配件的家具板、一种具有家具配件的家具以及一种用于制造至少一个家具配件的方法,其至少部分地消除或减小了上述的缺点。

2、尤其要提供一种用于家具板和家具的家具配件,所述家具配件具有高的使用寿命并且承受得住高的载荷。

3、所述任务通过权利要求1、14、16和18的技术方案解决。

4、根据本发明的用于将家具盖板、尤其是家具盖板能运动地支承在家具板上的家具配件包括基体、至少一个转动杆以及至少一个支承销,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支承销与基体和/或与至少一个基础杆连接,所述至少一个转动杆具有至少一个孔并且所述至少一个支承销穿过所述至少一个孔伸出。

5、根据本发明规定,所述至少一个转动杆在至少一个围绕所述至少一个孔的区域中具有加宽部,所述加宽部至少在平行于所述至少一个支承销的纵轴线的方向上延伸。

6、由于通过这种方式实现了增大支承面,单位面积压力降低并且摩擦减小。另外,支承件可更容易地被润滑。

7、因此,如此实现的支承件具有高的使用寿命并且承受得住高的载荷。

8、可规定,加宽部在所述至少一个转动杆的所述至少一个围绕所述至少一个孔的区域上成形为至少一个支承套筒,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支承套筒布置在所述至少一个孔中。因此,加宽部可简单地且成本有利地通过附加的构件实现。

9、在一种这样的实施方式中,所述至少一个支承套筒可与所述至少一个转动杆连接和/或所述至少一个支承销可穿过所述至少一个支承套筒伸出和/或所述至少一个支承套筒可相对于所述至少一个支承销能转动地支承。由此,支承套筒和支承销形成具有增大的支承面的支承件。

10、可规定,所述至少一个支承套筒能通过压入到所述至少一个转动杆的所述至少一个孔中而与所述至少一个转动杆连接。由此实现一种简单的不需要附加的连接件的连接方式。

11、在一种实施例中,所述至少一个支承套筒由钢制成。通过这种用硬的材料的实施方式,支承件的磨损保持得低。

12、优选规定,所述至少一个支承套筒在轴向方向上的延伸尺寸大于、尤其至少五倍大于所述至少一个转动杆的宽度。由此实现加宽孔的内表面,从而降低支承件的单位面积压力和磨损。

13、在一种实施例中规定,所述至少一个支承销成形为铆钉或铆钉的一部分,其中优选的是,所述至少一个支承销能通过摆动与基体或与所述至少一个基础杆固定。这是一种简单的且成本有利的连接办法。

14、可规定,在所述至少一个转动杆与基体和/或所述至少一个基础杆之间布置有至少一个外间隔件,其中优选的是,所述至少一个外间隔件构成为环并且支承销穿过环伸出。由此,所述至少一个转动杆与基体和/或所述至少一个基础杆之间的距离保持恒定,尤其是相对于彼此能运动的部件能因此不在彼此之上滑磨。

15、成形为环的外间隔件可具有l形的轮廓。以此可避免外间隔件与支承套筒直接接触。

16、在一种实施例中规定,家具配件包括至少两个转动杆。

17、优选地,在所述至少两个转动杆之间布置有内间隔件。内间隔件可构成为套筒,其中,支承销和支承套筒穿过该套筒伸出。由此将所述至少两个转动杆的距离固定。

18、在此通常规定,所述至少一个内间隔件的宽度基本上等于所述至少两个转动杆之间的距离。

19、用作内间隔件的套筒的内直径可基本上等于支承套筒的外半径。

20、所述至少两个转动杆可经由在至少一个围绕所述至少一个孔的区域中的加宽部连接。由此实现共同加宽所述至少两个转动杆,由此能比在单杆的情况下更简单地增大支承面。

21、所述至少两个转动杆可在孔之外(在离开孔的地方)相互连接,其中优选的是,所述至少两个转动杆可由一个部件形成、焊接、拧紧和/或铆接。以此实现更稳定的多杆单元。

22、至少两个转动杆可相对于彼此平行地布置。由此可紧凑地实现多杆。

23、至少两个转动杆也可构成为基本上一致的,这使生产成本降低。

24、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支承套筒布置在所述至少两个转动杆的孔中,使得该支承套筒穿过所述至少两个转动杆伸出。因此,借助支承套筒实现了加宽的支承件并且以此实现了更大的支承面。

25、在一种实施方式中,家具配件可包括至少两个基础杆。

26、可规定,所述至少一个支承销穿过所述至少两个基础杆伸出。因此,支承销由两个基础杆保持。

27、可规定,所述至少两个基础杆相互连接,其中优选的是,所述至少两个转动杆由一个部件形成、焊接、拧紧和/或铆接。

28、想到的是,所述至少两个基础杆相对于彼此平行地布置和/或所述至少两个基础杆构成为基本上一致的。因此能实现以成本有利的方式生产并且紧凑地布置基础杆。

29、可规定,所述至少一个转动杆和所述至少一个基础杆沿所述至少一个支承销的纵轴线嵌套地布置。由此可实现稳定的结构。

30、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沿所述至少一个支承销的纵轴线的布置结构具有以下顺序:

31、-至少一个、优选恰好一个基础杆

32、-至少一个、优选恰好一个或恰好两个转动杆

33、-至少一个、优选恰好一个基础杆。

34、例如,支承套筒可压入到内部的两个转动杆的孔中,从而实现一个双杆。经由支承销可在外部以能转动的方式支承两个基础杆。

35、在一种实施方式中,家具配件具有至少一个弹簧元件,所述弹簧元件不必具有基础杆或转动杆的特性。弹簧元件可成形为弹性的杆,所述弹性的杆被张紧在两个支承件之间。因此,力被施加到两个支承件上。这样,在横向于力方向的载荷变换时可避免支承销在孔和/或支承套筒中跳动,因为支承销由于由弹簧元件施加的力而沿着孔的和/或支承套筒的内表面滑动。

36、所述至少一个转动杆、所述至少一个基础杆以及所述至少一个弹簧元件可沿所述至少一个支承销的纵轴线嵌套地布置,其中优选的是,沿所述至少一个支承销的纵轴线的布置结构具有以下顺序:

37、-至少一个、优选恰好一个基础杆

38、-至少一个、优选恰好一个转动杆

39、-至少一个、优选恰好一个弹簧元件

40、-至少一个、优选恰好一个转动杆

41、-至少一个、优选恰好一个基础杆。

42、在一种实施例中,所述至少一个弹簧元件可以能转动的方式支承在所述至少一个支承套筒的外侧上。因此,支承套筒用作用于转动杆与弹簧元件之间的支承件的支承销。典型地,弹簧元件相对于转动杆的转动不是在家具配件的运行中设置,而是仅设置用于装配弹簧元件。

43、在一种实施例中,基体具有带有至少两个侧壁的壳体,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支承销布置在所述至少两个侧壁中的至少两个孔中。因此,至少一个转动杆例如可相对于基体能转动地支承。

44、沿所述至少一个支承销的纵轴线的优选的布置结构具有以下顺序:

45、-侧壁

46、-至少一个、优选恰好一个或恰好两个转动杆

47、-侧壁。

48、在一种实施方式中,家具配件可具有致动机构。因此,家具部件例如可相对于基体运动。

49、为了装配能运动的家具部件,致动机构具有至少一个装配杆,其中优选的是,装配杆用作转动杆和/或基础杆。

50、规定:致动机构包括一定数量的杆,其中,所述一定数量的杆中的至少一部分成形为基础杆和/或转动杆。因此,致动机构具有本发明的上述优点:致动机构尤其承受得住更高的载荷、能更容易地润滑并且磨损更慢。

51、也可规定,致动机构的一定数量的杆中的至少一个杆成形为转动杆和基础杆。这样,杆例如可在一端部上与支承套筒连接并且用作转动杆,而同一杆可在另一端部上与支承销连接并且用作基础杆。

52、在一种实施例中,基体具有优选机械的力存储器,其中,力存储器在致动机构上的铰接点能在基体的端面上调节。因此,在安装位置中仅须在基体的端面上就能触及到该基体。

53、可规定,致动机构能在至少一个位置中、优选闭合位置中完全地布置在基体中。因此,可安装基体,例如安装到家具板中。仅有一侧、优选端侧必须保持敞开。

54、根据一种实施方式,基体具有固定装置,其中,从基体的端面能接近该固定装置。接近固定装置对于装配和拆卸来说是必要的。因此可安装基体,例如安装到家具板中,其中,仅有基体的端侧保持敞开。

55、在基体的侧面上可设置有至少一个突结,由此,基体能支撑在家具板上。由此保证基体不侧向倾斜。

56、基体可具有壳体,其中,壳体在端侧上开放。因此,致动机构可在一个位置中、优选打开位置中在端侧从基体中伸出。

57、设有一种具有至少一个上述家具配件的家具板。由此,家具部件可相对于家具板运动。

58、在家具板的一种实施例中,所述至少一个家具配件至少部分地布置在家具板中的凹槽中。因此,家具配件至少部分地集成在家具板中。因此,家具配件能以节省空间且不太能看见的方式布置。

59、凹槽可朝向家具板的至少一个端侧开放和/或朝向家具板的至少一个侧面开放。因此,从端侧和/或侧面能接近家具配件。另外,致动机构可朝向端侧枢转出来以使能运动的家具配件运动。

60、设有一种包括至少一个上述家具板的家具。这样实现的装置具有家具配件和家具板的优点。

61、家具可包括至少一个能运动的家具部件,其中,所述至少一个能运动的家具部件借助所述至少一个家具配件固定在家具上。

62、在此,所述至少一个能运动的家具部件可成形为家具盖板。因此,家具配件可用于实现家具盖板的打开和闭合。

63、可规定,所述至少一个家具配件能实现所述至少一个能运动的家具部件竖直地打开。因此,家具盖板可竖直地向上(或向下)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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