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吸门锁和车辆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1954328发布日期:2022-10-28 21:49阅读:112来源:国知局
自吸门锁和车辆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控制开关技术领域,具体地,涉及一种自吸门锁和车辆。


背景技术:

2.随着汽车行业的发展,用户对于汽车的自动化程度的需求越来越高,而传统的车侧门在关闭时需要借助用户较大的外力才能将车门完全锁闭,为用户带来了诸多不便,相关技术中提出了自吸门锁,以在特定状态下实现车门的自动吸合锁紧,但是,相关技术中的自吸门锁使用时存在噪音,且使用寿命短。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实用新型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相关技术中的技术问题之一。
4.为此,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提出了一种自吸门锁,该自吸门锁使用噪音小,门锁寿命长。
5.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还提出一种车辆。
6.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自吸门锁包括:壳体;减速齿轮和自吸电机,所述减速齿轮和所述自吸电机均设于所述壳体内,所述自吸电机与所述减速齿轮连接以驱动所述减速齿轮转动;控制开关,所述控制开关设于所述壳体内,所述减速齿轮与所述控制开关可接触和断开,所述控制开关可控制所述自吸电机停止运行。
7.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自吸门锁,自吸电机驱动减速齿轮自吸转动或复位转动到位时可压合或释放控制开关,控制开关可控制自吸电机停止运行,由此,自吸电机、减速齿轮和控制开关可构成一个控制系统,利用转动到位的减速齿轮触发控制开关,控制开关发出控制信号实现对电机停止转动的主动控制,避免了电机被动堵转,提高了电机的使用寿命,同时消除了硬限位所产生的刚性碰撞噪音,使用体验好。
8.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自吸门锁还包括转换臂,所述转换臂设于所述壳体内且相对所述壳体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间可转动,在所述第一位置,所述转换臂可压合所述控制开关,在所述第二位置,所述转换臂可释放所述控制开关,所述减速齿轮与所述转换臂接触以驱动所述转换臂转动。
9.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自吸门锁还包括复位弹簧,所述复位弹簧的一端与所述壳体连接,所述复位弹簧的另一端与所述转换臂连接,所述复位弹簧具有驱动所述转换臂从所述第二位置向所述第一位置转动的力。
10.在一些实施例中,减速齿轮上设有限位凸起,所述限位凸起沿所述减速齿轮的周向延伸,且所述限位凸起与所述转换臂止抵以驱动所述转换臂在所述第一位置和所述第二位置之间转。
11.在一些实施例中,在所述第二位置,所述转换臂可与所述限位凸起的外侧面止抵。
12.在一些实施例中,在所述第一位置,所述转换臂在所述减速齿轮的周向上位于所述限位凸起的一侧,或所述转换臂可与所述限位凸起的外侧面止抵。
13.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转换臂包括第一支臂和第二支臂,所述第一支臂可与所述减速齿轮配合,所述第二支臂可压合或释放所述控制开关,所述第一支臂和所述第二支臂的连接处通过枢轴与所述壳体可转动地连接。
14.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转换臂朝向所述控制开关的端面包括倾斜面和平面,所述倾斜面沿远离所述控制开关的方向延伸并沿远离所述平面的方向倾斜设置,且在所述第一位置,所述平面与所述控制开关接触,在所述第二位置,所述倾斜面与所述控制开关相对且间隔开。
15.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车辆包括上述实施例自吸门锁。
16.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车辆,通过采用上述自吸门锁,可利用控制开关发出控制信号实现对电机停止转动的主动控制,避免了电机被动堵转,提高了电机的使用寿命,同时消除了硬限位所产生的刚性碰撞噪音,使用体验好,车辆性能好。
附图说明
17.图1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自吸门锁的结构示意图。
18.附图标记:
19.壳体1,减速齿轮2,限位凸起21,控制开关3,转换臂4,第一支臂41,第二支臂42,枢轴5。
具体实施方式
20.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21.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自吸门锁包括壳体1、控制开关3、减速齿轮2和自吸电机(未示出)。自吸门锁常应用于诸如汽车等产品上,在锁紧车门时,自吸门锁可以在手动调节档位后,自动吸合到下一档位,完成车门的锁紧。
22.具体地,如图1所示,减速齿轮2和自吸电机均设于壳体1内,自吸电机与减速齿轮2连接以驱动减速齿轮2转动(例如自吸转动或复位转动),控制开关3设于壳体1内,且控制开关3与减速齿轮2可接触和断开,控制开关3可控制自吸电机停止运行。
23.具体地,在本技术的实施例中,以减速齿轮2自吸转动和/或复位转动为例,则减速齿轮2自吸转动和/或复位转动到位时可压合或释放控制开关3,控制开关3可释放信号以控制自吸电机停止运行。优选地,减速齿轮2自吸转动和复位转动到位时均可压合或释放控制开关3,以利用控制开关3完全实现自吸转动和复位转动的判定,无需设置其它控制件。
24.换言之,本技术的减速齿轮2转动(包括自吸转动和复位转动)到位时可触发控制开关3,控制开关3判定自吸转动或复位转动到位并发出控制信号,自吸电机可接受控制信号实现自动断开。可以理解的是,控制开关3的压合和释放均可释放控制信号。
25.需要说明的是,相关技术中的自吸门锁通常设置一个齿轮止挡件,利用齿轮止挡与减速齿轮2的止挡阻止减速齿轮2继续转动,并利用刚性碰撞使电机堵转以判定自吸或复位到位。
26.发明人发现,这种自吸判定方式存在刚性碰撞噪音大,且每次自吸复位均需要电
机堵转,严重影响电机使用寿命。
27.而本技术通过利用控制开关3取代齿轮止挡件,减速齿轮2转动到位后可触发控制开关3,控制开关3可发出控制信号控制电机停止运行,即本技术的控制开关3可以对电机实现主动控制,规避了电机被动堵转所造成的寿命损耗,同时消除了齿轮止挡件,避免了硬限位所产生的刚性碰撞噪音。
28.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自吸门锁,自吸电机驱动减速齿轮自吸转动或复位转动到位时可压合或释放控制开关,控制开关可控制自吸电机停止运行,由此,自吸电机、减速齿轮和控制开关可构成一个控制系统,利用转动到位的减速齿轮触发控制开关,控制开关发出控制信号实现对电机停止转动的主动控制,避免了电机被动堵转,提高了电机的使用寿命,同时消除了硬限位所产生的刚性碰撞噪音,使用体验好。
29.进一步地,如图1所示,自吸门锁还包括转换臂4,转换臂4设于壳体1内且相对壳体1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间可转动,在第一位置,转换臂4可压合控制开关3,在第二位置,转换臂4可释放控制开关3,减速齿轮2可与转换臂4接触以驱动转换臂4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间转动。
30.为便于理解,以图1为例,减速齿轮2沿自吸方向(顺时针方向)转动时,减速齿轮2带动转换臂4从第二位置向第一位置转动,且减速齿轮2自吸到位后,转换臂4处于第一位置。可以理解的是,此时转换臂4压合控制开关3,控制开关3判定自吸到位并发出控制信号控制自吸电机停止转动。
31.减速齿轮2沿复位方向转动时,减速齿轮2带动转换臂4从第一位置向第二位置转动,且减速齿轮2复位完成后,转换臂4处于第二位置。可以理解的是,此时转换臂4释放控制开关3,控制开关3判定复位到位并发出控制信号控制自吸电机停止转动。
32.进一步地,如图1所示,自吸门锁还包括复位弹簧,复位弹簧的一端与壳体1连接,复位弹簧的另一端与转换臂4连接,复位弹簧具有驱动转换臂4从第二位置向第一位置转动的力。
33.进一步地,如图1所示,减速齿轮2上设有限位凸起21,限位凸起21沿减速齿轮2的周向延伸,且限位凸起21可与转换臂配合以驱动转换臂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间转动。具体地,如图1所示,在第二位置,转换臂4可与限位凸起21的外侧面止抵。由此,减速齿轮2自吸转动时,限位凸起21的外侧面与转换臂4之间存在接触摩擦力,利用接触摩擦力可以带动转换臂4转动,且不存在碰撞噪音。进一步地,在第一位置,转换臂4在减速齿轮2的周向上位于限位凸起21的一侧,或转换臂4可与限位凸起21的外侧面止抵。
34.在一些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转换臂4包括第一支臂41和第二支臂42,第一支臂41可与减速齿轮2配合,第二支臂42可压合或释放控制开关3,第一支臂41和第二支臂42的连接处通过枢轴5与壳体1可转动地连接。由此第一支臂41和第二支臂42可以根据控制开关3和减速齿轮2的布局位置改变传动方向,满足减速齿轮2和控制开关3的触发关系,且第一支臂41、第二支臂42和枢轴5可以构成杠杆结构,在减速齿轮2的自吸或复位行程改变时,可以通过改变第一支臂41、第二支臂42的夹角或长度时控制开关3的触发行程不变。
35.进一步地,在一些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转换臂4朝向控制开关3的端面包括倾斜面和平面,倾斜面沿远离控制开关3的方向延伸并沿远离平面的方向倾斜设置,且在第一位置,平面与控制开关3接触,在第二位置时,倾斜面与控制开关3相对且间隔开。由此,转换臂
4从第二位置向第一位置转动时,倾斜面和平面依次转动至与控制开关3相对的位置处。即转换臂4在压合控制开关3时,倾斜面可以起到引导切入的作用。
36.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车辆包括上述实施例的自吸门锁。
37.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车辆,通过采用上述自吸门锁,可利用控制开关发出控制信号实现对电机停止转动的主动控制,避免了电机被动堵转,提高了电机的使用寿命,同时消除了硬限位所产生的刚性碰撞噪音,使用体验好,车辆性能好。
38.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39.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至少两个,例如两个,三个等,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40.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或彼此可通讯;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41.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过中间媒介间接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42.在本实用新型中,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须针对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此外,在不相互矛盾的情况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将本说明书中描述的不同实施例或示例以及不同实施例或示例的特征进行结合和组合。
43.尽管上面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可以对上述实施例进行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
当前第1页1 2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