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消防器材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67833阅读:823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消防器材箱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消防装置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新型消防器材箱。



背景技术:

根据我国消防管理规范要求,在人员密集、易燃易发生火灾的公共场所 或其他区域都必须按规定防止诸如灭火器、消防栓、水枪、水带等消防器材。 对于消防器材所处位置的要求是方便取用且能及时快速地在第一时间取得消 防器材,从而尽可能缩短灭火时间。因此,对于存放消防器材的消防器材箱绝大部分不使用门锁,有的消防器材就是裸露放置,即不使用消防器材箱。但是对于某些特殊人群聚集的区域,例如监狱或者精神病院等,通常的消防器材放置方式可能会带来重大的安全隐患。例如,放置在监狱中的灭火器、水枪等消防器材可以随时随地取用,很有可能在劳改人员失去理智或控制的情况下,将其作为凶器或攻击物品,对他人造成伤害,影响监管安全。现在的消防装置基本上都需要在规定的消防箱内,一方面是为了这方面的安全,另一方面能够保证需要的时候可以随时使用,这样会更加的安全,现在高楼楼层上基本上都会安装消防箱,主要是为了以防万一,为此,我们需要提出一种新型消防器材箱。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新型消防器材箱,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包括消防箱和电动感应箱,所述消防箱上端设有信号箱,所述信号箱上端设有报警器,所述信号箱一侧设有感应器,所述消防箱一侧设有LED感应灯,所述消防箱一侧连接电动感应箱,所述消防箱与电动感应箱连接处设有指纹识按钮,所述消防箱和电动感应箱下端设有滚轮,所述电动感应箱一侧设有向前移动按钮、向后移动按钮和转弯按钮,所述消防箱一侧设有玻璃门。

优选的,所述向前移动按钮、向后移动按钮和转弯按钮下方设有散热装置。

优选的,所述向后移动按钮位于向前移动按钮和转弯按钮之间。

优选的,所述信号箱内部分别设有蓄电池、单元板、导线和指纹识别装置。

优选的,所述蓄电池、单元板和指纹识别装置分别通过导线相连。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通过消防箱存放消防器材,经指纹识按钮可以识别正确的指纹,这样就能够打开玻璃门取出消防器材,由于消防箱和电动感应箱连在一起,下方设有滚轮,能够通过控制向前移动按钮、向后移动按钮和转弯按钮来改变消防箱和电动感应箱方向。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一种新型消防器材箱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一种新型消防器材箱中的信号箱结构示意图

图中:1信号箱、2向前移动按钮、3电动感应箱、4向后移动按钮、5转弯按钮、6散热装置、7指纹识按钮、8玻璃门、9滚轮、10消防箱、11LED感应灯、12报警器、13感应器、14蓄电池、15导线、16指纹识别装置、17单元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发明提供一种技术方案:包括消防箱10和电动感应箱3,所述消防箱10上端设有信号箱1,所述信号箱1上端设有报警器12,所述信号箱1一侧设有感应器13,所述消防箱10一侧设有LED感应灯11,所述消防箱10一侧连接电动感应箱3,所述消防箱10与电动感应箱3连接处设有指纹识按钮7,所述消防箱10和电动感应箱3下端设有滚轮9,所述电动感应箱3一侧设有向前移动按钮2、向后移动按钮4和转弯按钮5,所述消防箱10一侧设有玻璃门8。

所述向前移动按钮2、向后移动按钮4和转弯按钮5下方设有散热装置6,这样在工作的时候内部会产生大量的热,如果不及时进行处理的话,很有可能带来了更多的麻烦,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所以使用散热装置,能够把内部的热量给散发出去,对装置也得到了一定的保护,所述向后移动按钮4位于向前移动按钮2和转弯按钮5之间,这样在工作的时候方便识别,提高了一定的工作效率,而且还能得到一定的好处,所述信号箱1内部分别设有蓄电池14、单元板17、导线15和指纹识别装置16,主要是对指纹识别一系列的过程,最终可以通过指纹识别装置16来判断指纹识别的正确与否,所述蓄电池14、单元板17和指纹识别装置16分别通过导线15相连,主要是能够进行通电作用,对工作带来了一定的保障,提高了一定的工作效率。

本发明改进在于:通过消防箱10存放消防器材,经指纹识按钮7可以识别正确的指纹,这样就能够打开玻璃门8取出消防器材,由于消防箱10和电动感应箱3连在一起,下方设有滚轮9,能够通过控制向前移动按钮2、向后移动按钮4和转弯按钮5来改变消防箱10和电动感应箱3方向,这样更加方便,移动的过程中,能够提升工作效率。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发明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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