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安全型的车载灭火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87444阅读:50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灭火器,具体是一种安全型的车载灭火器。



背景技术:

灭火器是一种可携式灭火工具。灭火器内放置化学物品,用以救灭火灾。灭火器是常见的防火设施之一,存放在公众场所或可能发生火灾的地方,不同种类的灭火筒内装填的成分不一样,是专为不同的火警而设。使用时必须注意以免产生反效果及引起危险。灭火器的种类很多,按其移动方式可分为:手提式和推车式;按驱动灭火剂的动力来源可分为:储气瓶式、储压式、化学反应式;按所充装的灭火剂则又可分为:泡沫、干粉、卤代烷、二氧化碳、清水等。

近些年来,关于汽车自燃的报道屡见不鲜,每年各中等以上城市发生的汽车火灾都在几十起以上,而在高速公路地段发生火灾次数则更多,并且汽车火灾80%以上都造成车辆报废,甚至是车毁人亡。防范汽车火灾,最好的办法是安装车载灭火装置,但是现在市场上所有的车载灭火器不易固定,在使用后不能了解灭火器的剩余量,同时在遇到紧急情况时需要破窗时,依靠灭火器不易将车窗砸碎,延误了逃生时间,且火势较大时不宜近距离灭火。

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提供了一种安全型的车载灭火器,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安全型的车载灭火器,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安全型的车载灭火器,包括瓶体、储物底座和储物槽,所述储物底座的内壁上设置有内螺纹,所述瓶体下端设置有与内螺纹相对应的外螺纹,所述储物底座内部设置有空腔,所述瓶体的左侧设置有储物槽,所述储物槽内放置有破碎锤,所述瓶体的正面设置有观察窗,所述瓶体的上端固定设置有把手,所述瓶体的上端设置有瓶口,所述瓶口的右上端设置有旋转固定装置,所述旋转固定装置的下端旋转设置有下手柄,所述旋转固定装置的上端旋转设置有上手柄,所述瓶口的的上端设置有瓶塞,所述上手柄的左侧下端设置有弹簧,所述弹簧的下端连接瓶塞的上端,所述瓶口的左侧设置有喷管,所述喷管的左端通过连接机构固定连接软管,所述软管的左端连接有手柄,所述手柄的左端连接有喷头。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连接机构的左右两侧均设置有密封橡胶。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瓶塞与瓶口之间设置有密封橡胶。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储物槽采用透明玻璃封闭所述把手上设置有防滑纹路。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把手上设置有防滑纹路。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在结构上设计简单合理,使用起来操作方便快捷,实用性很高,本车载灭火器上设置有放置破碎锤的储物槽,汽车在着火时可能会造成车内的系统出现问题,车的门窗都无法打开,此时需要用破碎锤砸碎玻璃,这样能够快速的使乘客逃生,能够带来更多的安全性,储物槽采用玻璃封闭能够很容易的被破碎拿出破碎锤,操作方便快捷,实用性很高,把手便于灭火人员更好的控制灭火器本体,储物底座内防止有较长的软管喷头,车辆在着火时有可能火势较大,灭火人员不宜近距离灭火,此时便可把短软管从连接机构处卸掉,然后换上较长的软管喷头,这样能够给灭火人员带来更大的安全性。

附图说明

图1为安全型的车载灭火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瓶体、2-储物底座、3-外螺纹、4-内螺纹、5-储物槽、6-破碎锤、7-观察窗、8-瓶口、9-把手、10-瓶塞、11-旋转固定装置、12-下手柄、13-上手柄、14-弹簧、15-喷管、16-连接机构、17-软管、18-手柄、19-喷头。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安全型的车载灭火器,包括瓶体1、储物底座2和储物槽5,所述储物底座2的内壁上设置有内螺纹4,所述瓶体1下端设置有与内螺纹4相对应的外螺纹3,所述储物底座2内部设置有空腔,所述瓶体1的左侧设置有储物槽5,所述储物槽5内放置有破碎锤6,所述瓶体1的正面设置有观察窗7,所述瓶体1的上端固定设置有把手9,所述瓶体1的上端设置有瓶口8,所述瓶口8的右上端设置有旋转固定装置11,所述旋转固定装置11的下端旋转设置有下手柄12,所述旋转固定装置11的上端旋转设置有上手柄13,所述瓶口8的的上端设置有瓶塞10,所述上手柄13的左侧下端设置有弹簧14,所述弹簧14的下端连接瓶塞10的上端,所述瓶口8的左侧设置有喷管15,所述喷管15的左端通过连接机构16固定连接软管17,所述软管17的左端连接有手柄18,所述手柄18的左端连接有喷头19。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安全型的车载灭火器,本车载灭火器上设置有放置破碎锤6的储物槽5,汽车在着火时可能会造成车内的系统出现问题,车的门窗都无法打开,此时需要用破碎锤6砸碎玻璃,这样能够快速的使乘客逃生,能够带来更多的安全性,储物槽5采用玻璃封闭能够很容易的被破碎拿出破碎锤6,操作方便快捷,实用性很高,把手9便于灭火人员更好的控制灭火器本体,储物底座2内防止有较长的软管喷头,车辆在着火时有可能火势较大,灭火人员不宜近距离灭火,此时便可把短软管从连接机构16处卸掉,然后换上较长的软管喷头,这样能够给灭火人员带来更大的安全性。

本实用新型在结构上设计简单合理,使用起来操作方便快捷,实用性很高,本车载灭火器上设置有放置破碎锤的储物槽,汽车在着火时可能会造成车内的系统出现问题,车的门窗都无法打开,此时需要用破碎锤砸碎玻璃,这样能够快速的使乘客逃生,能够带来更多的安全性,储物槽采用玻璃封闭能够很容易的被破碎拿出破碎锤,操作方便快捷,实用性很高,把手便于灭火人员更好的控制灭火器本体,储物底座内防止有较长的软管喷头,车辆在着火时有可能火势较大,灭火人员不宜近距离灭火,此时便可把短软管从连接机构处卸掉,然后换上较长的软管喷头,这样能够给灭火人员带来更大的安全性。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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