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消防用灭火器高效摇匀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007754发布日期:2019-06-25 23:35阅读:246来源:国知局
一种消防用灭火器高效摇匀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一种摇匀装置,尤其涉及一种消防用灭火器高效摇匀装置。



背景技术:

消防即消除防患,也是预防和解决人们在生活、工作、学习过程中遇到的人为与自然、偶然灾害的总称,当然狭义的意思在人们认识初期是:扑灭火灾的意思。

灭火器是一种可携式灭火工具。灭火器内放置化学物品,用以救灭火灾。灭火器是常见的防火设施之一,存放在公众场所或可能发生火灾的地方,不同种类的灭火筒内装填的成分不一样,是专为不同的火警而设。使用时必须注意以免产生反效果及引起危险。

普通干粉灭火剂主要由活性灭火组分、疏水成分、惰性填料组成,疏水成分主要有硅油和疏水白炭黑,惰性填料种类繁多,主要起防振实、结块,改善干粉运动性能,催化干粉硅油聚合以及改善与泡沫灭火剂的共容等作用。这类普通干粉灭火剂目前在国内外已经获得很普遍应用,但在灭火时依然存在着不足。

现有的灭火器在灭火时存在摇匀效果不好、费时费力、灭火效果不好的缺点,因此亟需研发一种摇匀效果好、省时省力、灭火效果好的消防用灭火器高效摇匀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1)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本发明为了克服现有的灭火器在灭火时存在摇匀效果不好、费时费力、灭火效果不好的缺点,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摇匀效果好、省时省力、灭火效果好的消防用灭火器高效摇匀装置。

(2)技术方案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了这样一种消防用灭火器高效摇匀装置,包括有导向筒、支架、电动推杆、推块、底板、第一弹簧、第一电机、移动板、滑轨、第二弹簧、凸轮、升降板、滑块、第二电机、第一螺栓、固定筒、第一卡环、第二卡环、卡杆、第二螺栓和螺帽,底板顶部左右两侧设有支架,支架顶部设有电动推杆,左侧电动推杆右端和右侧电动推杆左端连接有推块,底板顶部左右两侧设有导向筒,导向筒位于支架内侧,底板顶部左右两侧设有第一弹簧,第一弹簧穿过导向筒,第一弹簧顶端连接有移动板,移动板顶部左右两侧设有滑轨,滑轨上设有滑块,滑块之间设有升降板,移动板顶部中间设有第一电机,第一电机上设有凸轮,凸轮与升降板接触,移动板顶部左右两侧设有第二弹簧,第二弹簧位于凸轮两侧,且第二弹簧位于滑轨内侧,第二弹簧顶端与升降板连接,升降板上设有第二电机,第二电机上连接有固定筒,固定筒左右两壁开有螺纹孔,螺纹孔内设有第一螺栓,第一螺栓与螺纹孔配合,固定筒顶部固定设有第一卡环,第一卡环转动式连接有第二卡环,第一卡环右侧和第二卡环右侧设有卡杆,卡杆上开有小孔,后侧卡杆小孔内转动式连接有第二螺栓,第二螺栓上设有螺帽,第二螺栓与螺帽配合。

优选地,还包括有橡胶环,第一卡环前侧和第二卡环后侧设有橡胶环。

优选地,还包括有橡胶块,第一螺栓内侧设有橡胶块。

优选地,还包括有海绵,固定筒内底部设有海绵。

优选地,底板为q235钢。

优选地,第一电机、第二电机和第三电机为伺服电机。

优选地,固定筒为圆形。

工作原理:当人们需要摇匀灭火器时,人们可以松开螺帽,转开第二螺栓,打开第二卡环,将灭火器放置在固定筒内,第二卡环复位,第二螺栓复位,拧紧螺帽,从而固定灭火器瓶身,启动第二电机转动,带动固定筒以及固定筒上的装置整体转动,同时启动第一电机转动,带动凸轮转动,带动升降板两侧的滑块在滑轨上下移动,使得固定筒以及固定筒上的装置整体上下移动,从而更好地摇匀灭火器,同时启动两侧电动推杆交替伸缩,从而带动推块推动底板以及底板上的装置整体左右摆动,从而更好地摇匀灭火器,当灭火器摇匀好后,且推块复位,电动推杆停止工作,当凸轮、升降板和滑块复位时,第一电机和第二电机停止工作,当固定筒停止转动时,人们可以拧松螺帽,打开第二卡环,将灭火器从固定筒内拿出,人们就可以拿着摇匀的灭火器去灭火,从而提高灭火效果,灭火完后,将第二卡环复位,螺帽复位,以便下次使用。

因为还包括有橡胶环,第一卡环和第二卡环内侧设有橡胶环,所以在启动第二电机转动,带动固定筒以及固定筒上整体装置转动时,灭火器易转动且灭火器顶部固定处易被刮破,橡胶环可以更好地固定灭火器以及防止灭火器被破损。

因为还包括有橡胶块,第一螺栓内侧设有橡胶块,所以在灭火器转动时,由于灭火器瓶身是圆筒形且十分光滑,橡胶块更好地固定灭火器瓶身以及防止灭火器瓶身被刮花。

因为还包括有海绵,固定筒内底部设有海绵,所以在灭火器转动时会对固定筒内底部碰撞从而造成一定的破坏,海绵可以保护灭火器底部和固定筒内底部。

因为底板为q235钢,所以底板的使用寿命长久。

因为第一电机、第二电机和第三电机为伺服电机,所以可以更为精确调节转速,使运行更稳定。

因为固定筒为圆形,所以可以更好地固定灭火器。

(3)有益效果

本发明达到了摇匀效果好、省时省力、灭火效果好的效果,使得人们可以花费少量时间和力气去摇匀灭火器,从而提高灭火效率。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第一种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的第二种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发明的第三种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发明固定筒的第一种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5是本发明固定筒的第二种俯视结构示意图。

附图中的标记为:1-导向筒,2-支架,3-电动推杆,4-推块,5-底板,6-第一弹簧,7-第一电机,8-移动板,9-滑轨,10-第二弹簧,11-凸轮,12-升降板,13-滑块,14-第二电机,15-第一螺栓,16-螺纹孔,17-固定筒,18-第一卡环,19-第二卡环,20-小孔,21-卡杆,22-第二螺栓,23-螺帽,24-橡胶环,25-橡胶块,26-海绵。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说明。

实施例1

一种消防用灭火器高效摇匀装置,如图1-5所示,包括有导向筒1、支架2、电动推杆3、推块4、底板5、第一弹簧6、第一电机7、移动板8、滑轨9、第二弹簧10、凸轮11、升降板12、滑块13、第二电机14、第一螺栓15、固定筒17、第一卡环18、第二卡环19、卡杆21、第二螺栓22和螺帽23,底板5顶部左右两侧设有支架2,支架2顶部设有电动推杆3,左侧电动推杆3右端和右侧电动推杆3左端连接有推块4,底板5顶部左右两侧设有导向筒1,导向筒1位于支架2内侧,底板5顶部左右两侧设有第一弹簧6,第一弹簧6穿过导向筒1,第一弹簧6顶端连接有移动板8,移动板8顶部左右两侧设有滑轨9,滑轨9上设有滑块13,滑块13之间设有升降板12,移动板8顶部中间设有第一电机7,第一电机7上设有凸轮11,凸轮11与升降板12接触,移动板8顶部左右两侧设有第二弹簧10,第二弹簧10位于凸轮11两侧,且第二弹簧10位于滑轨9内侧,第二弹簧10顶端与升降板12连接,升降板12上设有第二电机14,第二电机14上连接有固定筒17,固定筒17左右两壁开有螺纹孔16,螺纹孔16内设有第一螺栓15,第一螺栓15与螺纹孔16配合,固定筒17顶部固定设有第一卡环18,第一卡环18转动式连接有第二卡环19,第一卡环18右侧和第二卡环19右侧设有卡杆21,卡杆21上开有小孔20,后侧卡杆21小孔20内转动式连接有第二螺栓22,第二螺栓22上设有螺帽23,第二螺栓22与螺帽23配合。

还包括有橡胶环24,第一卡环18前侧和第二卡环19后侧设有橡胶环24。

还包括有橡胶块25,第一螺栓15内侧设有橡胶块25。

还包括有海绵26,固定筒17内底部设有海绵26。

底板5为q235钢。

第一电机7、第二电机14和第三电机为伺服电机。

固定筒17为圆形。

工作原理:当人们需要摇匀灭火器时,人们可以松开螺帽23,转开第二螺栓22,打开第二卡环19,将灭火器放置在固定筒17内,第二卡环19复位,第二螺栓22复位,拧紧螺帽23,从而固定灭火器瓶身,启动第二电机14转动,带动固定筒17以及固定筒17上的装置整体转动,同时启动第一电机7转动,带动凸轮11转动,带动升降板12两侧的滑块13在滑轨9上下移动,使得固定筒17以及固定筒17上的装置整体上下移动,从而更好地摇匀灭火器,同时启动两侧电动推杆3交替伸缩,从而带动推块4推动底板5以及底板5上的装置整体左右摆动,从而更好地摇匀灭火器,当灭火器摇匀好后,且推块4复位,电动推杆3停止工作,当凸轮11、升降板12和滑块13复位时,第一电机7和第二电机14停止工作,当固定筒17停止转动时,人们可以拧松螺帽23,打开第二卡环19,将灭火器从固定筒17内拿出,人们就可以拿着摇匀的灭火器去灭火,从而提高灭火效果,灭火完后,将第二卡环19复位,螺帽23复位,以便下次使用。

因为还包括有橡胶环24,第一卡环18和第二卡环19内侧设有橡胶环24,所以在启动第二电机14转动,带动固定筒17以及固定筒17上整体装置转动时,灭火器易转动且灭火器顶部固定处易被刮破,橡胶环24可以更好地固定灭火器以及防止灭火器被破损。

因为还包括有橡胶块25,第一螺栓15内侧设有橡胶块25,所以在灭火器转动时,由于灭火器瓶身是圆筒形且十分光滑,橡胶块25更好地固定灭火器瓶身以及防止灭火器瓶身被刮花。

因为还包括有海绵26,固定筒17内底部设有海绵26,所以在灭火器转动时会对固定筒17内底部碰撞从而造成一定的破坏,海绵26可以保护灭火器底部和固定筒17内底部。

因为底板5为q235钢,所以底板5的使用寿命长久。

因为第一电机7、第二电机14和第三电机为伺服电机,所以可以更为精确调节转速,使运行更稳定。

因为固定筒17为圆形,所以可以更好地固定灭火器。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发明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改进及替代,这些都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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