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消防车器材存放架的垂直抽拉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113706阅读:714来源:国知局
用于消防车器材存放架的垂直抽拉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消防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消防车器材存放架的垂直抽拉装置。



背景技术:

通常消防车在设计器材箱内部器材布置时,不仅要考虑器材分类放置,还要能方便快速取用和放置,同时能充分利用消防车箱体内部现有空间尽可能放置更多不同种类的器材,以满足不同救援的需要,因此在设计箱体内部空间分隔时,遵顺箱体上面空间放置轻的器材,下面放置较重的器材,并按相同功能的器材集中放置来分隔器材箱内部空间,同时对器材箱内部需要检修的地方要采用可移动的方式来放置器材,既要充分利用空间还要方便维修设备。因此亟需提供一种新型的器材存取技术来优化解决箱体内部器材的固定和摆放。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用于消防车器材存放架的垂直抽拉装置,方便实现器材的快速存放、取用。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用于消防车器材存放架的垂直抽拉装置,所述存放架的上下两端分别与滑轨构成滑动导向配合,所述滑轨的两端分别设置有锁定机构,所述存放架沿着滑轨滑动且一端与锁定机构构成锁定或分离配合,所述存放架上设置有操作手柄,所述操作手柄用于实现对锁定机构的解锁。

本实用新型还存在以下特征:

所述存放架的下端滑轨两端分别设置有限位滑块,所述限位滑块上设置有限位斜面,所述限位斜面与存放架的两侧抵靠或分离。

所述锁定机构包括设置在存放架两侧的锁销,锁销竖直且滑动设置在安装座内,所述锁销上套设有弹簧,所述弹簧的上端与安装座抵靠,弹簧的下端与锁销连接,所述限位滑块上设置有锁孔与锁销的下端构成插接及分离配合。

所述存放架铰接设置有曲柄杆,所述曲柄杆的一端与锁销的上端铰接,所述曲柄杆的另一端与操作手柄的一端铰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备的技术效果为:本实用新型利用抽拉的方式放置消防器材的存放架,实现器材的快速存放、取用,并提高器材箱内部空间利用率,该装置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可有效利用器材箱空间,增加器材的装载数量,降低操作人员劳动强度,缩短器材取用时间。

附图说明

图1是用于消防车器材存放架的垂直抽拉装置的主视图;

图2是图1的右视图;

图3是用于消防车器材存放架的垂直抽拉装置处在抽出状态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结合图1至图3,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地说明:

用于消防车器材存放架的垂直抽拉装置,所述存放架10的上下两端分别与滑轨20构成滑动导向配合,所述滑轨20的两端分别设置有锁定机构,所述存放架10沿着滑轨20滑动且一端与锁定机构构成锁定或分离配合,所述存放架10上设置有操作手柄30,所述操作手柄30用于实现对锁定机构的解锁;

结合图2和图3所示,上述的用于存放消防设备的存放架10滑动式设置在滑轨20上,当需要将存放架10抽出时,利用锁定机构实现对存放架10的锁定,从而避免存放架10的随意移动,方便器材的拿去,利用操作手柄30解锁,从而将存放架10复位,并且利用锁定机构实现对存放架10的锁定,避免存放架10在不使用状态下的随意移动。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所述存放架10的下端滑轨20两端分别设置有限位滑块40,所述限位滑块40上设置有限位斜面41,所述限位斜面41与存放架10的两侧抵靠或分离;

为避免存放架10移出滑轨20,上述的滑轨20两端设置的限位滑块40及限位斜面41能够有效实现对存放架10的限位。

进一步地,所述锁定机构包括设置在存放架10两侧的锁销50,锁销50竖直且滑动设置在安装座11内,所述锁销50上套设有弹簧60,所述弹簧60的上端与安装座11抵靠,弹簧60的下端与锁销50连接,所述限位滑块40上设置有锁孔42与锁销50的下端构成插接及分离配合;

上述的锁销50上设置有弹簧60,当存放架10位于滑轨20上抽拉时,锁销50的下端沿着限位滑块40的限位斜面41滑动,利用限位斜面41实现对锁销50的滑动引导,并且直至滑动至限位滑块40上的锁孔42内,从而实现对存放架10的锁定。

具体地,所述存放架10铰接设置有曲柄杆70,所述曲柄杆70的一端与锁销50的上端铰接,所述曲柄杆70的另一端与操作手柄30的一端铰接;

作业人员手动按下按钮推动操作手柄30沿轴向运动,从而使得锁销50竖直方向滑动,实现存放架10与限位滑块40的锁定及解锁。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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