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灭火器生产高效灌装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504721发布日期:2019-08-23 23:13阅读:204来源:国知局
一种灭火器生产高效灌装设备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灭火器灌装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灭火器生产高效灌装设备。



背景技术:

灭火器是一种可携式灭火工具。灭火器内放置化学物品,用以救灭火灾。灭火器是常见的防火设施之一,存放在公众场所或可能发生火灾的地方,不同种类的灭火器内装填的成分不一样,是专为不同的火灾起因而设的,我们使用时必须注意,以免产生反效果及引起生命危险。

目前市场上销售和使用的灭火器灌装设备大多会出现干粉回流到风机内,造成设备的故障,而且有些灌装设备灌装量不易把握,且易于堵塞,造成灌装效率低下,在给不同型号的灭火器灌装时,没有固定结构,造成灌装不稳甚至无法灌装的情况发生,现有一种高效的灌装设备可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灭火器生产高效灌装设备。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灭火器生产高效灌装设备,包括灌装机本体和注料斗,所述灌装机本体内部前端侧边焊接有滑轨,所述滑轨内转动连接有滑轮,所述滑轮一侧连接有滑杆,且滑杆中部焊接有连接块,所述连接块一侧焊接有注料斗,所述注料斗一侧通过波纹管套接有吸料管,且吸料管侧边开设有侧孔,所述吸料管放置在供料桶内,所述供料桶放置在ACS-30电子秤顶部表面。

优选的,所述所述注料斗侧边且位于波纹管接头正上方设有旋转开关,所述旋转开关内侧贯穿注料斗侧壁安装有滤板,且滤板表面均匀贯穿开设有多个滤孔,所述注料斗顶部通过安装扣扣接有顶盖,所述顶盖中部贯穿连接有吸风管,所述吸风管一端连接有吸风罩,所述吸风管另一端连接有风机,所述风机安装在灌装机本体内侧底部,所述灌装机本体安装在底座表面一侧,所述底座表面另一侧固定有固定块,所述固定块内侧固定有连接杆,且连接杆一端固定有抱箍,所述抱箍内侧摩擦固定有灭火器,所述灭火器另一侧摩擦固定有相同的抱箍,所述抱箍一侧固定有第一电动伸缩杆,且第一电动伸缩杆底部横向固定在灌装机本体侧边底部。

优选的,所述滑杆底部顶接有第二电动伸缩杆。

优选的,所述灌装机本体一侧底部表面均匀开设有多个散热孔,所述散热孔正上方,且位于灌装机本体表面均匀安装有多个功能按钮,所述功能按钮的输出端与风机、第一电动伸缩杆和第二电动伸缩杆的输入端电性连接。

优选的,所述注料斗底部通过螺纹拧接有注料嘴,所述注料嘴中部贯穿开设有注粉孔,所述注粉孔与灭火器在同一竖直方向上。

优选的,所述底座底部一侧安装有万向轮。

优选的,所述注料斗为顶部圆柱底部圆锥形结构。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本实用新型中,该装置的一侧设有ACS-30电子秤,ACS-30电子秤上表面放置有供料桶,当灭火器放置到注料嘴正下方并用第一电动伸缩杆伸缩固定住灭火器,控制第二电动伸缩杆,使注料嘴卡接到灭火器内部,启动风机,使空气从侧孔流入到注料斗内,干粉便在空气的流动下被抽入到注料斗内,并从注料嘴落入到灭火器内,同时把吸料管插入到干粉内,当干粉吸入量达到灭火器要求时拔出吸料管,若是插入太深,则会堵住整个吸料过程,该装置的侧壁开设有侧孔,可以有效避免上述事件的发生,同时不会有大颗粒被吸入到灭火器内,防止灭火器无法正常使用,而且ACS-30电子秤能够准确称量出被吸入的干粉量,避免了干粉的浪费,可以不断给各个类型的灭火器注入干粉,提高了灌装的效率。

2、本实用新型中,在注料斗内安装有滤板,可以阻止大量的干粉粉尘被吸入到吸风管内,而且吸风罩的口径大于波纹管的口径,可以使吸入的风速变慢,在重力作用下干粉颗粒不会被吸走,避免了干粉的浪费,同时保护了设备的稳定和安全运行,在滤板两侧安装有转轴,可以把落在滤板表面的干粉通过转轴旋转到底部被灌装,防止长时间与空气接触发生凝结,堵塞滤孔,使设备内的干粉灌装效率更高。

3、本实用新型中,注料嘴是通过螺纹拧接在底部的,当发生堵塞时,可以方便注料嘴的拆卸,直接安装新的注料嘴,不会耽误整个灌装流程。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灭火器生产高效灌装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灭火器生产高效灌装设备的侧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灭火器生产高效灌装设备升降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灭火器生产高效灌装设备注料斗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灭火器生产高效灌装设备滤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灭火器生产高效灌装设备注料嘴的结构示意图;

图7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灭火器生产高效灌装设备吸料管的结构示意图。

图例说明:

1-灌装机本体、2-滑轮、3-吸风管、4-注料斗、5-注料嘴、6-灭火器、7-风机、8-滑轨、9-万向轮、10-底座、11-第一电动伸缩杆、12-抱箍、13-连接杆、14-固定块、15-ACS-30电子秤、16-供料桶、17-吸料管、18-波纹管、19-顶盖、20-旋转开关、21-连接块、22-功能按钮、23-散热孔、24-侧孔、25-滑杆、26-第二电动伸缩杆、27-吸风罩、28-滤板、29-滤孔、30-注粉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此外,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请参照图1-7,一种灭火器生产高效灌装设备,包括灌装机本体1和注料斗4,灌装机本体1内部前端侧边焊接有滑轨8,滑轨8内转动连接有滑轮2,滑轮2一侧连接有滑杆25,且滑杆25中部焊接有连接块21,连接块21一侧焊接有注料斗4,注料斗4一侧通过波纹管18套接有吸料管17,且吸料管17侧边开设有侧孔24,吸料管17放置在供料桶16内,供料桶16放置在ACS-30电子秤15顶部表面。

注料斗4侧边且位于波纹管18接头正上方设有旋转开关20,旋转开关20内侧贯穿注料斗4侧壁安装有滤板28,且滤板28表面均匀贯穿开设有多个滤孔29,注料斗4顶部通过安装扣扣接有顶盖19,顶盖19中部贯穿连接有吸风管3,吸风管3一端连接有吸风罩27,吸风管3另一端连接有风机7,风机7安装在灌装机本体1内侧底部,灌装机本体1安装在底座10表面一侧,底座10表面另一侧固定有固定块14,固定块14内侧固定有连接杆13,且连接杆13一端固定有抱箍12,抱箍12内侧摩擦固定有灭火器6,灭火器6另一侧摩擦固定有相同的抱箍12,抱箍12一侧固定有第一电动伸缩杆11,且第一电动伸缩杆11底部横向固定在灌装机本体1侧边底部,可以固定不同类型灭火器6,滑杆25底部顶接有第二电动伸缩杆26,用以升降注料斗4的高度,灌装机本体1一侧底部表面均匀开设有多个散热孔23,散热孔23正上方,且位于灌装机本体1表面均匀安装有多个功能按钮22,功能按钮22的输出端与风机7、第一电动伸缩杆11和第二电动伸缩杆26的输入端电性连接,注料斗4底部通过螺纹拧接有注料嘴5,注料嘴5中部贯穿开设有注粉孔30,注粉孔30与灭火器6在同一竖直方向上,底座10底部一侧安装有万向轮9,方便整个装置的移动,注料斗4为顶部圆柱底部圆锥形结构,可以使干粉快速灌装到灭火器6内。

工作原理:使用时,该装置的一侧设有ACS-30电子秤15,ACS-30电子秤15上表面放置有供料桶16,当灭火器6放置到注料嘴5正下方并用第一电动伸缩杆11伸缩固定住灭火器6,控制第二电动伸缩杆26,使注料嘴5卡接到灭火器6内部,启动风机7,使空气从侧孔24流入到注料斗4内,干粉便在空气的流动下被抽入到注料斗4内,并从注料嘴5落入到灭火器6内,同时把吸料管17插入到干粉内,当干粉吸入量达到灭火器6要求时拔出吸料管17,若是插入太深,则会堵住整个吸料过程,该装置的侧壁开设有侧孔24,可以有效避免上述事件的发生,同时不会有大颗粒被吸入到灭火器6内,防止灭火器6无法正常使用,而且ACS-30电子秤15能够准确称量出被吸入的干粉量,避免了干粉的浪费,可以不断给各个类型的灭火器注入干粉,提高了灌装的效率。在注料斗4内安装有滤板28,可以阻止大量的干粉粉尘被吸入到吸风管3内,而且吸风罩27的口径大于波纹管18的口径,可以使吸入的风速变慢,在重力作用下干粉颗粒不会被吸走,避免了干粉的浪费,同时保护了设备的稳定和安全运行,在滤板28两侧安装有转轴,可以把落在滤板28表面的干粉通过转轴旋转到底部被灌装,防止长时间与空气接触发生凝结,堵塞滤孔29,使设备内的干粉灌装效率更高,最后把灌装好的灭火器6取下即可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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