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灭火装置及无人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3221528发布日期:2020-12-08 15:04阅读:121来源:国知局
一种灭火装置及无人机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无人机设备技术领域,更具体地说,是涉及一种灭火装置及无人机。



背景技术:

随着城市的发展,高层建筑越来越被认为是城市现代化的重要标志。然而,当传统的消防力量面对高楼拔地而起的速度时,现有的消防救援的装备能力与高楼的发展严重失衡,我国现有的消防装备用于消防灭火的主要是消防水罐车,其喷水远射能力仅为8层楼高,用于登高救援的装备主要是消防云梯车,其举高救援能力约为50米,相当于高楼的十五层,对于更高的高楼火灾来说,这些消防救援装备只能是“望楼兴叹”。除此之外,高楼火灾救援逃生的研究设备还包括救生气垫,救生滑道,楼顶缓降装置等,但是无数火灾事故教训表明,即便是这些装备及时赶到火灾现场,也往往因为这些装备体积庞大、机动性差和受高楼周边障碍影响等诸多因素,不能快速发挥应有的功效。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灭火装置,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高楼火灾中传统的消防设备无法有效灭火的技术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灭火装置,包括:

快拆组件,用于安装于无人机上;

支撑组件,固定于所述快拆组件上;以及

喷洒组件,固定于所述支撑组件上,所述喷洒组件包括泵体、用于连接灭火液体的第一管道以及用于在所述泵体的驱动下喷出所述灭火液体的第二管道,所述第一管道和所述第二管道均连通于所述泵体上。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管道的长度方向平行于竖直方向。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管道为具有可变形性的软胶管道。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二管道的长度方向平行于水平方向。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泵体上设置有进液口和出液口,所述第一管道连通所述进液口,所述第二管道连通所述出液口。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二管道的远离所述出液口的一端设置有喷头。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支撑组件包括第一上支架和第一下支架,所述第一上支架与所述第一下支架对接且围合形成用于嵌合所述泵体的第一框架,所述第一管道和所述第二管道固定于所述第一框架上。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支撑组件包括第二上支架和第二下支架,所述第二上支架与所述第二下支架对接且围合形成用于嵌合所述泵体的第二框架,所述第二框架与所述第一框架间隔设置且分别嵌合于所述泵体的两端。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支撑组件还包括支撑板,所述第一框架和所述第二框架固定于所述支撑板的一侧,所述快拆组件设于所述支撑板的另一侧。

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无人机,设置有如上所述的灭火装置。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灭火装置的有益效果在于:

通过设置一个快拆组件使得灭火装置可以安装于无人机上,从而使得无人机具备高空灭火功能,解决了超高建筑的灭火困难的问题;具体地,通过支撑组件支撑喷洒组件,喷洒组件包括用于连接灭火液体的第一管道和在泵体驱动下喷出灭火液体的第二管道,使得无人机无需负载灭火液体,通过第一管道即可将灭火液体抽取至高处进而由第二管道喷出,从而达到灭火的目的。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灭火装置的立体结构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灭火装置的爆炸图。

图中各附图标记为:

快拆组件-1;

支撑组件-2;第一上支架-21;第一下支架-22;紧固件-23;第二上支架-24;第二下支架-25;支撑板-26;

喷洒组件-3;泵体-31;第一管道-32;第二管道-33;进液口-34;出液口-35;喷头-36。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及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或“设置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位于另一个元件上或者间接位于另一个元件上。当一个元件被称为“连接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或间接连接至另一个元件。

需要理解的是,术语“长度”、“宽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而不是指示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相对重要性或指示技术特征的数量。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以下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现进行更加详细的描述: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灭火装置,用于安装于无人机上,达到高空灭火的功能。

灭火装置包括:快拆组件1、支撑组件2以及喷洒组件3;快拆组件1用于安装于无人机上;支撑组件2固定于快拆组件1上;喷洒组件3,固定于支撑组件2上,喷洒组件3包括泵体31、用于连接灭火液体的第一管道32以及用于在泵体31的驱动下喷出灭火液体的第二管道33,第一管道32和第二管道33均连通于泵体31上。

本实施例提供的灭火装置的工作原理如下:

无人机在国内的发展水平日新月异,无人机也趋向于飞行成本低廉,控制简便。由于无人机的特性能代替人工执行具有特殊性的任务,因此无人机的应用领域也越来越广泛,在消防、公共安全等方面结合无人机应用得到更多的发展。在以上背景下,提供一款无人机挂载的灭火装置,用于特殊应用场景的持续、灵活供水喷洒。

具体地,针对部分应用场景如高楼灭火,桥梁,高塔除障等情况,本实施例的灭火装置通过泵体31提供动力,并且在无人机上装载高清摄像头,实现定点定向喷洒,完成灭火任务。在主板控制下,高清相机对任务场景进行观察与精确定位,发送信号驱动泵体31工作,从第一管道32抽进灭火液体,通过泵体31加压,流经第二管道33喷洒,提供持续的供水作业,任务完成后,无人机返回。

本实施例提供的灭火装置的有益效果在于:

通过设置一个快拆组件1使得灭火装置可以安装于无人机上,从而使得无人机具备高空灭火功能,解决了超高建筑的灭火困难的问题;具体地,通过支撑组件2支撑喷洒组件3,喷洒组件3包括用于连接灭火液体的第一管道32和在泵体31驱动下喷出灭火液体的第二管道33,使得无人机无需负载灭火液体,通过第一管道32即可将灭火液体抽取至高处进而由第二管道33喷出,从而达到灭火的目的。

具体地,第一管道32有两种方式进行抽取灭火液体,第一种是无人机无需负载灭火液体,第一管道32的直接垂至地面的装载有灭火液体的储液罐,第一管道32在泵体31的驱动下,抽取该储液罐中的灭火液体,将该灭火液体抬升至无人机同时在泵体31的驱动下由第二管道33喷出;第二种是无人机需要负载灭火液体,将装载有灭火液体的储液罐挂载于无人机上,第一管道32连通于该储液罐中,进而在泵体31的驱动下抽取灭火液体。

细化地,灭火液体可以是水或者液态二氧化碳等。

在一个实施例中,第一管道32的长度方向平行于竖直方向。可以理解的是,第一管道32需要垂于地面,需要尽量减少第一管道32的弯折以减小灭火液体需要移动至无人机的距离,进而减小泵体31的负担。

在一个实施例中,第一管道32为具有可变形性的软胶管道。可以理解的是,无人机在执行任务时需要进行各种高度和方向的移动,通过将第一管道32设置为具有可变形性的软胶管道,这样可以使得软胶管道随着无人机的移动而变形,将软胶管道的一端始终维持在灭火液体中。

在一个实施例中,第二管道33的长度方向平行于水平方向。可以理解的是,在执行灭火任务时,无人机围绕高楼飞行,通过将第二管道33设置为水平方向便于灭火液体喷洒于着火点;另外,水平设置的第二管道33可以使得灭火液体水平射出,使得无人机与着火点的距离可以尽可能地远,避免着火点的火焰影响无人机的运行。

在一个实施例中,泵体31上设置有进液口34和出液口35,第一管道32连通进液口34,第二管道33连通出液口35。在本实施例中,进液口34和出液口35之间分别位于泵体31的两侧且朝外设置,便于第一管道32和第二管道33的连接。

在一个实施例中,第二管道33的远离出液口35的一端设置有喷头36。可以理解的是,喷头36用于使得灭火液体呈喷洒状,进而使得灭火液体能够覆盖更广面积的灭火点。

具体地,第二管道33的材质为金属,其具有较强的机械强度。

在一个实施例中,支撑组件2包括第一上支架21和第一下支架22,第一上支架21与第一下支架22对接且围合形成用于嵌合泵体31的第一框架,第一管道32和第二管道33固定于第一框架上。

具体地,第一上支架21和第一下支架22之间通过紧固件23连接,该紧固件23优选为紧固螺丝。

在一个实施例中,支撑组件2包括第二上支架24和第二下支架25,第二上支架24与第二下支架25对接且围合形成用于嵌合泵体31的第二框架,第二框架与第一框架间隔设置且分别嵌合于泵体31的两端。

具体地,第二上支架24和第二下支架25之间通过紧固件23连接,该紧固件23优选为紧固螺丝。

在一个实施例中,支撑组件2还包括支撑板26,第一框架和第二框架固定于支撑板26的一侧,快拆组件1设于支撑板26的另一侧。在本实施例中,支撑板26用于固定快拆组件1、第一框架和第二框架,使得灭火装置组装成一个整体,便于使用者将灭火装置组装于无人机上。

本实施例还提供提供一种无人机,设置有如上所述的灭火装置。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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