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船舶消防系统及包含其的船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0525912发布日期:2022-06-25 06:56阅读:279来源:国知局
一种船舶消防系统及包含其的船舶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船舶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船舶消防系统及包含其的船舶。


背景技术:

2.消防救生是船舶安全的重中之重,如何让船上人员得到充足的安全保障,如何在船舶失火时快速扑灭火灾,以及如何在极端情况下仍然能够保证消防系统能够正常运行,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对于需要满足安全返港的客船的消防系统,在受到火灾或浸水事故影响的处所之外,其他舱室的消防系统仍然需要保持运行,因此,在同一主竖区的上层建筑居住区域,任何一层甲板失火都不能影响剩余甲板的消防系统覆盖的有效性。
3.参见图1,现有技术中的消防系统在无失火风险的主竖区设置消防总管10,在消防总管10,在每一层甲板设置消防支管,消防支管连通于消防总管10,每个消防支管上设置隔离阀和消防栓40,且在梯道两侧的区域均设置消防栓40,当其中一层甲板发生火灾,消防管路出现故障时,该管路上的隔离阀关闭,其他层的管路上的隔离阀保持打开,保证其他层的消防系统可以正常运行。采用上述的消防系统设计,每层甲板均设置隔离阀,阀件数量过多,造成生产成本较高。同时,由于要保证每个隔离阀能够操作到,因此需要设置较多的通道入口,也会造成建造成本提高,经济效益降低。另一方面,每层甲板的消防管路均需进行隔离设计,在每层都要布置大通径的供水管路,不仅导致管路增多,成本增加,也会造成船舶中心的提高,增加船舶的设计难度。
4.因此亟需提出一种船舶消防系统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5.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船舶消防系统,该船舶消防系统减少了隔离阀的设置,降低了成本,保证在受到火灾或浸水事故影响的处所之外,其他舱室的消防系统仍然能够运行,满足安全返港的要求。
6.为达此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7.一种船舶消防系统,设置在某一主竖区内,包括:
8.第一消防主管,所述第一消防主管上设置有第一隔离阀,至少一层甲板设置有第一消防支管,打开所述第一隔离阀,所述第一消防主管与所述第一消防支管连通,所述第一消防支管上设置有消防栓;
9.第二消防主管,所述第二消防主管上设置有第二隔离阀,至少一层甲板设置有第二消防支管,打开所述第二隔离阀,所述第二消防主管与所述第二消防支管连通,所述第二消防支管上设置有消防栓;
10.消防总管,所述第一消防主管的进口与所述第二消防主管的进口并联于所述消防总管。
11.可选地,所述第一消防支管及与其连通的所述消防栓设置在梯道环围外,所述第二消防支管及与其连通的所述消防栓设置在所述梯道环围内。
12.可选地,还包括无失火风险管隧,所述无失火风险管隧为包覆a-60绝缘材质的密封管隧。
13.可选地,所述消防总管设置于无所述失火风险管隧中。
14.可选地,所述第一隔离阀设置于所述无失火风险管隧中。
15.可选地,所述第二隔离阀设置于所述无失火风险管隧中。
16.可选地,所述第二消防主管与所述第一消防主管设置于不同层的区域内。
17.可选地,所述第一消防主管设置在最低层的居住区域。
18.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船舶,该在受到火灾或浸水事故影响的处所之外,其他舱室的消防系统仍然能够保持运行,满足安全返港的要求。
19.为达此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20.一种船舶,包括上述的船舶消防系统。
21.有益效果:
22.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消防系统,当第一消防支管上消防栓所在区域发生火灾时,可以关闭第一消防主管上的隔离阀,从而与第一消防主管连接的第一消防支管上的消防栓失去供水,第二消防主管上的隔离阀处于打开状态,第二消防支管仍然与第二消防主管连通,从而连接于第二消防管路的消防栓能够正常工作。同理,当第二消防支管上消防栓所在区域发生火灾时,可以关闭第二隔离阀,第一隔离阀处于打开状态,从而连接于第一消防支管的消防栓能够正常工作。采用该管路布局方式,能够有效减少消防系统同时故障的概率,通过隔离阀的控制,使得供水不流向故障管路。多个消防主管的设置,能够减少隔离阀和管路的设置,降低成本,有利于船舶重心设计。
附图说明
23.图1是现有技术中的船舶消防系统的管路布局图;
24.图2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船舶消防系统的管路布局图。
25.图中:
26.100、相邻主竖区;200、艏部主竖区;210、梯道环围;220、无失火风险管隧;10、消防总管;20、第一消防主管;21、第一消防支管;22、第一隔离阀;30、第二消防主管;31、第二消防支管;32、第二隔离阀;40、消防栓。
具体实施方式
27.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8.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其中,术语“第一位
置”和“第二位置”为两个不同的位置,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和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29.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30.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31.图2为本实施例提供的消防系统的管路布局图。参见图2,该消防系统设置在某一主竖区内,该消防系统包括第一消防主管20、第二消防主管30和消防总管10。第一消防主管20上设置有第一隔离阀22,至少一层甲板设置有第一消防支管21,打开第一隔离阀22,第一消防主管20与第一消防支管21连通,第一消防支管21上设置有消防栓40。第二消防主管30,第二消防主管30上设置有第二隔离阀32,至少一层甲板设置有第二消防支管31,打开第二隔离阀32,第二消防主管30与第二消防支管31连通,第二消防支管31上设置有消防栓40。第一消防主管20的进口与第二消防主管30的进口并联于消防总管10。
32.采用上述消防系统布局方式,当第一消防支管21上消防栓40所在区域发生火灾时,可以关闭第一消防主管20上的第一隔离阀22,从而与第一消防主管20连接的第一消防支管21上的消防栓40失去供水,第二消防主管30上的第二隔离阀32处于打开状态,第二消防支管31仍然与第二消防主管30连通,从而连接于第二消防支管31的消防栓40能够正常工作。同理,当第二消防支管31上消防栓40所在区域发生火灾时,可以关闭第二隔离阀32,第一隔离阀22处于打开状态,从而连接于第一消防支管21的消防栓40能够正常工作。采用该管路布局方式,能够有效减少消防系统同时故障的概率,通过隔离阀的控制,使得供水不流向故障管路。多个消防主管的设置,能够减少隔离阀和管路的设置,降低成本,有利于船舶重心设计。
33.继续参见图2,本实施例提供的船舶分成三层甲板,第一消防支管21和第二消防支管31的数量可以根据甲板层数进行设置。为了增加消防栓40的覆盖范围,第一支管和第二支管尽量布置在不同的火灾事故界限环围,在不可避免穿过同一环围时,做满足安全返港规范的耐火保护。在本实施例中,第一消防支管21及其连通的消防栓40设置在梯道环围210外,第二消防支管31设置在梯道环围210内。在本实施例中,第一消防支管21的覆盖范围为所在上层建筑区域的后半部分(图示中船艏主竖区靠左侧部分),第二消防支管31的覆盖范围为所在上建居住区域的前半部分(图示中艏部主竖区200靠右侧部分),作为第一消防支管21的覆盖范围的补充。支管的通径可以按照所服务的消防栓40数量进行设计,消防栓40的数量可以按照覆盖范围进行设计,在此,不做具体的限定。第一消防支管21上消防栓40所覆盖的区域,要能够被相邻主竖区100内的消防栓40驳接的两根水龙带的长度所覆盖。
34.进一步地,该消防系统还包括无失火风险管隧220,无失火风险管隧220为包覆a-60绝缘材质的密封管隧。为避免消防总管10在火灾事故中损坏,可以将消防总管10设置在无失火风险管隧220中。另外,也可以根据需要将第一隔离阀22和/或第二隔离阀32设置在无失火风险管隧220中。
35.可以理解地,将第一消防主管20和第二消防主管30设置在不同层的区域内,能够尽量避免第一消防主管20和第二消防主管30同时失效。在本实施例中,第一消防主管20设置在最低层的居住区域,在其他实施例中,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设置即可。
36.本实施例中,消防系统的覆盖原理如下:
37.当某层甲板的第一消防支管21因失火发生故障时,关闭第一消防总管20上的第一隔离阀22,第二隔离阀32保持开启,并按照安全返港规范要求,从相邻主竖区100的消防栓40以及连接于第一消防支管21的消防栓40驳接水龙带进行消防的覆盖。
38.当某层甲板的第二消防支管31因失火发生故障时,关闭第二消防总管30上的第二隔离阀32,第一隔离阀22保持开启,进行消防的覆盖。
39.本实施例还提供一种船舶,该船舶包括上述的消防系统,在受到火灾或浸水事故影响的处所之外,其他舱室的消防系统仍然能够保持运行,能够满足安全返港要求。
40.显然,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了清楚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能够进行各种明显的变化、重新调整和替代而不会脱离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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