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弹性包覆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82637阅读:357来源:国知局
一种弹性包覆纱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纱线纺织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弹性包覆纱。



背景技术:

包覆纱又称包缠纱, 是一种新型结构的纱线,它是以长丝或短纤维为纱芯,外包另一种长丝或短纤维纱条。外包纱按照螺旋的方式对芯纱进行包覆。包覆纱多用于要求高弹的针织物,部分用于机织物, 是高档细薄的毛、麻织物、提花双层纬编针织物和经编织物等的理想纱线。

公告号为CN203498565的中国专利《氨纶复合包覆纱》,公开了一种氨纶复合包覆纱,内芯为氨纶丝,所述氨纶丝外层包覆有中层纱与外层纱,所述中层纱以吸湿排汗纱线为中心,外部包覆两层涤纶低弹丝,所述外层纱为聚乙烯纤维,所述中层纱与外层纱同色系。

该包覆纱具有吸湿排汗等效果,然而却没有很好的弹性,制作的面料以及服饰手感较为生硬。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具有良好的弹性回复性的弹性包覆纱。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技术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得以实现的:一种弹性包覆纱,包括沿周向均匀设有至少三个呈轴向延伸的弧状凹口的氨纶基体,所述氨纶基体在两个弧状凹口之间形成一凸出部,所述氨纶基体在所述弧状凹口处增设有氨纶长丝,所述氨纶基体以及所述氨纶长丝外覆有涤纶长丝。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在氨纶基体的外侧设置有弧状凹口,同时在每个弧状凹口内增设一氨纶长丝,一方面由于氨纶基体本身外设形成有凸出部能够提高氨纶长丝整体的抗弯性,提高了其弹性,另一方面由于在弧状凹口内设置有一氨纶长丝,使得氨纶基体在弯折时,弧状凹口也会发生一定的弯折,此时由于氨纶长丝的设置,通过氨纶长丝本身的结构强度增大了弧状凹口处的抗弯形,进而再次加强了包覆纱整体的抗弯形,以提高弹性回复性;最后在氨纶基体和安装长丝外还捻合有一涤纶长丝,确保氨纶长丝被定位于弧状凹口内,提高包覆纱结构的稳定性,避免氨纶长丝从弧状凹口内脱离,另一方面涤纶长丝压紧氨纶长丝和氨纶基体,再一次提高包覆纱整体的弹性回复性以及韧性,提高织成的面料具有良好的弹性回复性,不易褶皱。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设置为:所述氨纶长丝外壁设置有向外延伸的多个支撑部。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设置为:所述支撑部的前端呈弧面设置。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氨纶长丝本身设置的多个弧面状支撑部一方面提高了本身的结构强度以及弹性,另一方面避免与弧状凹口端面的直接抵接,增大了两者之间的间隙,以提高整根包覆纱的空气的流通性。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设置为:所述凸出部前端的两侧呈弧面设置,且前端的中部内凹有一凹口部。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不论是弧面设置或者说是凹口部的设置增强了凸出部本身的结构强度,以及弯折或挤压后的弹性回复性。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设置为:所述弧状凹口设置有三个;所述氨纶长丝设置有三条。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设置为:所述涤纶长丝截面呈圆形。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圆柱形的涤纶长丝相比于其他形状,具有良好的抗弯形,同时也相对减少了与氨纶长丝和氨纶基体之间的检出免提,提高包覆纱整体的弹性和透气性。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通过将氨纶长丝和氨纶基体的定位分布,增强了包覆纱整体的弹性回复性以及透气性。

附图说明

图1是包覆纱包覆后的部分结构图;

图2是包覆纱横截面的示意图。

图中:1、氨纶基体;2、弧状凹口;3、凸出部;4、凹口部;5、氨纶长丝;6、支撑部;7、涤纶长丝。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1和附图2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一种弹性包覆纱,包括一作为中心纱的氨纶基体1,该氨纶基体1外周轴向均匀设置有三个与氨纶基体1同轴延伸的弧状凹口2,使得在每两个弧状凹口2之间形成了一个凸出部3,在凸出部3的前端两侧呈弧面设置,同时在中部内凹形成有一凹口部4。通过将氨纶基体1开设有三个弧状凹口2,增强了氨纶基体1本身的结构强度,同时在弯曲时,凸出部3能够提供一定的回复力,从而增强了氨纶基体1的弹性。

在三个弧状凹口2内分别设置有一根氨纶长丝5,每根氨纶长丝5外壁凸设有多个支撑部6,每个支撑部6外壁呈弧面设置,以保持支撑部6本身的张力,支撑部6的设置增强了氨纶长丝5的弹性强度。当氨纶长丝5位于弧状凹口2内时,支撑部6与弧状凹口2的外壁相互抵接,使得其余氨纶基体1之间具有一定的间隙,以保证包覆纱的透气性。

由于氨纶长丝5本体具有一定的弹性,当氨纶长丝5置于氨纶基体1内后,再次增强了氨纶基体1的弹性,当氨纶基体1在弯折时,氨纶长丝5能够提供回弹的回复力,增强了包覆纱整体的弹性。

最后再在氨纶长丝5和氨纶基体1外周绕设一呈“S”型捻向的涤纶长丝7,将氨纶长丝5和氨纶基体1固定在一体,同时涤纶长丝7截面呈圆形,也能进一步提高包覆纱的弹性以及透气性。

具体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解释,其并不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阅读完本说明书后可以根据需要对本实施例做出没有创造性贡献的修改,但只要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内都受到专利法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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