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色纺纱纤维连续纺织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297618阅读:19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纺织装置,具体为一种色纺纱纤维连续纺织装置,属于纺织工艺设备领域。



背景技术:

色纺纱就是先将纤维染成有色纤维,然后将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颜色的纤维经过充分混合后,纺制成具有独特混色效果的纱线,这种纱线造型美观,且可根据需求便易进行纺织操作,色差易调节。由于色纺纱是由多种有色纤维纺织构成,在纺织时容易出现纤维断裂和纤维缠绞在一起的情况,这种情况不仅使纺织过程容易出现误差,而且纤维断裂将直接导致后续的纺织过程无法进行,断裂的纤维还会卡住机器,直接导致纺织机械出现故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供一种色纺纱纤维连续纺织装置。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上述目的,一种色纺纱纤维连续纺织装置,包括主动板、功能座、进线器和配合板,所述功能座包括有电箱,所述电箱一侧设置运动轨,所述运动轨一侧安装主动板,所述主动板下方设置配合板,所述配合板一侧设置滑动槽,所述滑动槽一侧安装推进条,所述推进条一侧设置往复块,所述配合板一侧设置进线器,所述进线器通过拉紧轮、容纳槽和调节辊构成,所述拉紧轮一侧设置错位盒,所述错位盒一侧设置容纳槽,所述容纳槽上方设置防脱片,且所述容纳槽一侧设置调节辊,所述调节辊一侧设置进线口。

优选的,为了使容纳量最大且纤维之间不会缠绞,所述容纳槽为凹面向内的弧形结构。

优选的,为了使进纤维时纤维不会被刮断,所述进线口为凹面向外的弧形结构。

优选的,为了使主动板运动便于控制,所述运动轨电性连接主动板,且所述运动轨活动连接主动板。

优选的,为了使推进过程中便于进行纺织过程,所述推进条和配合板之间交错构成网格结构。

优选的,为了使纤维进入过程保持通畅,所述拉紧轮、错位盒和容纳槽底部位于同一竖直高度位置。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容纳槽为凹面向内的弧形结构,使容纳量最大且纤维之间不会缠绞,避免了错线的情况;进线口为凹面向外的弧形结构,使进纤维时纤维不会被刮断,确保了纺织过程的准确;运动轨电性连接主动板,且运动轨活动连接主动板,主动板可上下移动进行纺织过程,且主动板运动便于控制;推进条和配合板之间交错构成网格结构,使推进过程中便于进行纺织过程;拉紧轮、错位盒和容纳槽底部位于同一竖直高度位置,使纤维进入过程保持通畅。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功能座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配合板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进线器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主动板;2、功能座;3、进线器;4、配合板;5、电箱;6、运动轨;7、往复块;8、滑动槽;9、推进条;10、错位盒;11、防脱片;12、进线口;13、拉紧轮;14、容纳槽;15、调节辊。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4所示,一种色纺纱纤维连续纺织装置,包括主动板1、功能座2、进线器3和配合板4,功能座2包括有电箱5,电箱5一侧设置运动轨6,运动轨6一侧安装主动板1,主动板1下方设置配合板4,配合板4一侧设置滑动槽8,滑动槽8一侧安装推进条9,推进条9一侧设置往复块7,配合板4一侧设置进线器3,进线器3通过拉紧轮13、容纳槽14和调节辊15构成,拉紧轮13一侧设置错位盒10,错位盒10一侧设置容纳槽14,容纳槽14上方设置防脱片11,且容纳槽14一侧设置调节辊15,调节辊15一侧设置进线口12。

容纳槽14为凹面向内的弧形结构,容纳量最大且纤维之间不会缠绞。

进线口12为凹面向外的弧形结构,进纤维时纤维不会被刮断。

运动轨6电性连接主动板1,且运动轨6活动连接主动板1,主动板运动便于控制。

推进条9和配合板4之间交错构成网格结构,推进过程中便于进行纺织过程。

拉紧轮13、错位盒10和容纳槽14底部位于同一竖直高度位置,纤维进入过程保持通畅。

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首先,将待纺织的有色纤维从进线口12处穿入,经过调节辊15放置于容纳槽14内,再将纤维穿过错位盒10,从拉紧轮下方经过连接于配合板4上;接着,打开装置,主动板1在功能座2的电箱5供电下,沿着运动轨6进行上下往复运动,进行纤维纺织过程;最后,推进条9一侧的往复块7沿着滑动槽8进行上下和左右往复运动,使推进条9实现推进过程,拉动后续的纤维,并带着纺织完成的纤维前进。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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