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箱扣盖连接处切割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055783发布日期:2018-07-31 19:33阅读:29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纸箱制造领域,特别是纸箱扣盖连接处切割装置。



背景技术:

纸箱在最后一道加工工序时,需要对箱体的扣盖进行切割,现有切割结构,通常需要人工辅助操作,由于装置内气缸推动切割刀移动,如果工人操作不当,可能给人工带来身体伤害,同时也给人工增加劳动量的同时,生产效率一般。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设计了纸箱扣盖连接处切割装置。

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纸箱扣盖连接处切割装置,包括基座、切刀架以及安装架以及纸箱夹取机械臂;

所述切刀架通过安装架固定于基座上,所述纸箱夹取机械臂位于基座一侧;

所述切刀架上设有一对结构相同的切割结构;

所述切割结构,其包括:气缸、刀具架以及四个切刀;

所述气缸安置于切刀架上,所述刀具架固定于气缸上,所述四个切刀分别固定于刀具架的四个角落部位。

优选的,所述刀具架与切刀架之间设有伸缩杆;

该伸缩杆用于辅助刀具架进行移动。

优选的,所述基座底部设有万向移动轮;

该万向移动轮用于对基座进行移动。

优选的,所述基座内部设有物料架;

该物料架用于放置物料。

优选的,所述基座外壁开设有拿取口;

该拿取口用于拿取物料。

优选的,所述拿取口上配装挡门;

该挡门用于对拿取口进行遮挡。

利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制作的纸箱扣盖连接处切割装置,本技术方案中,通过纸箱夹具机械臂替代人工,同时由一对切割结构,对纸箱进行加工,一次性成型,增大生产效率。

附图说明

图1是纸箱扣盖连接处切割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纸箱扣盖连接处切割装置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3是纸箱扣盖连接处切割装置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1、基座;2、切刀架;3、安装架;4、纸箱夹取机械臂;5、气缸;6、刀具架;7、切刀;8、挡门;9、伸缩杆;10、万向移动轮;11、物料架;12、拿取口。

具体实施方式

应注意到:相似的标号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图中表示类似项,因此,一旦某一项在一个附图中被定义,则在随后的附图中不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定义和解释。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上”、“下”、“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或者是该实用新型产品使用时惯常摆放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一”、“二”等仅用于区分描述,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具体描述,如图1-3所示,纸箱扣盖连接处切割装置,包括基座1、切刀架2以及安装架3以及纸箱夹取机械臂4,所述切刀架2通过安装架3固定于基座1上,所述纸箱夹取机械臂4位于基座1一侧;所述切刀架2上设有一对结构相同的切割结构;所述切割结构,其包括:气缸5、刀具架6以及四个切刀7;所述气缸5安置于切刀架2上,所述刀具架6固定于气缸5上,所述四个切刀7分别固定于刀具架6的四个角落部位;所述刀具架6与切刀架2之间设有伸缩杆9;该伸缩杆9用于辅助刀具架6进行移动;所述基座1底部设有万向移动轮10;该万向移动轮10用于对基座1进行移动;所述基座1内部设有物料架11;该物料架11用于放置物料;所述基座1外壁开设有拿取口12;该拿取口12用于拿取物料;所述拿取口12上配装挡门8;该挡门8用于对拿取口12进行遮挡。

具体使用时,在本装置空闲处,安置所有电器件与其相匹配的驱动器,并且通过本领域人员,将上述中所有驱动件,其指代动力元件、电器件以及适配的电源通过导线进行连接,具体连接手段,应参考下述工作原理中,各电器件之间先后工作顺序完成电性连接,其详细连接手段,为本领域公知技术,下述主要介绍工作原理以及过程,不在对电气控制做说明。

整体装置工作原理如下:首先纸箱夹取机械臂4将纸箱移动于一对切割结构之间,同时控制气缸5工作,气缸5带着刀具架6进行移动,利用刀具架6上的四个切刀7对纸箱端面的扣盖进行切割,整体切割结构由切刀架2以及安装架3进行固定。

作为优选方案,更进一步的,刀具架6与切刀架2之间设有伸缩杆9;

该伸缩杆9用于辅助刀具架6进行移动。

作为优选方案,更进一步的,基座1底部设有万向移动轮10;

该万向移动轮10用于对基座1进行移动。

作为优选方案,更进一步的,基座1内部设有物料架11;

该物料架11用于放置物料。

作为优选方案,更进一步的,基座1外壁开设有拿取口12;

该拿取口12用于拿取物料。

作为优选方案,更进一步的,拿取口12上配装挡门8;

该挡门8用于对拿取口12进行遮挡。

上述技术方案仅体现了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优选技术方案,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对其中某些部分所可能做出的一些变动均体现了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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