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碳纤维聚合物脱泡振动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705264发布日期:2019-01-22 22:08阅读:254来源:国知局
一种碳纤维聚合物脱泡振动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碳纤维聚合物脱泡振动装置,属于纺丝除泡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采用溶液方法进行纺丝时,在配置纺丝原液的过程中以及纺丝原液的输送过程中,由于搅拌等机械力的作用,会在浆液中混入空气泡,溶液纺丝前必须把原液中的气泡脱除,现阶段,常采用脱泡塔进行连续脱泡,但是目前的脱泡塔结构单一,脱泡效果较不理想。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克服现有的缺陷,提供一种碳纤维聚合物脱泡振动装置,可以有效解决背景技术中目前的脱泡塔结构单一,脱泡效果较不理想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一种碳纤维聚合物脱泡振动装置,包括主箱体,所述主箱体的下端设置有空腔,所述主箱体的顶部设置有进料管与出气管,所述进料管与所述出气管上分别设置有压力泵与单向气阀,且所述进料管的一端与所述出气管的一端均贯穿所述主箱体并延伸至所述空腔内,所述空腔内交错地设置有导流板,所述导流板的一端固定连接在所述主箱体的内壁上;

所述空腔的底部固定设置有顶部设置有开口的集液箱,且所述集液箱的底部固定设置有电加热板,所述集液箱的端部设置有出料管,且所述出料管贯穿所述主箱体的外壁并延伸至所述主箱体的外部;

所述主箱体的外壁上还设置有配电箱与电机箱,所述配电箱的表面设置有第一开关与第二开关,所述电机箱内设置有电机,且所述电机的转轴贯穿所述主箱体的外壁并延伸至所述空腔内,所述电机的所述转轴的端部固定设置有搅拌叶;

所述电机通过所述第一开关电连接所述配电箱,所述电加热板通过所述第二开关电连接所述配电箱。

进一步而言,所述进料管与所述出气管均为L形。

进一步而言,所述导流板从上至下均匀倾斜地设置在所述主箱体的内壁上。

进一步而言,所述电机的所述转轴贯穿所述主箱体的位置设置有相配合的密封轴承。

进一步而言,所述集液箱通过所述出料管与外部相连通。

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导流板从上至下均匀倾斜地设置在所述主箱体的内壁上,延长原料在导流板上的流过时间,使得原料中的气泡可以更加充分地脱离原料;空腔中的搅拌叶配合电加热板进一步使得气泡脱离的速率加快,提高了脱泡效果。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剖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导流板的立体图;

图中标号:1、主箱体;2、空腔;3、进料管;4、出气管;5、压力泵;6、单向气阀;7、导流板;8、集液箱;801、开口;9、电加热板;10、出料管;11、配电箱;12、电机箱;13、第一开关;14、第二开关;15、电机;16、搅拌叶。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优选实施例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如图所示,一种碳纤维聚合物脱泡振动装置,包括主箱体1,主箱体1的下端设置有空腔2,主箱体1的顶部设置有进料管3与出气管4,进料管3与出气管4上分别设置有压力泵5与单向气阀6,且进料管3的一端与出气管4的一端均贯穿主箱体1并延伸至空腔2内,空腔2内交错地设置有导流板7,导流板7 的一端固定连接在主箱体1的内壁上;

空腔2的底部固定设置有顶部设置有开口801的集液箱8,且集液箱8的底部固定设置有电加热板9,集液箱8的端部设置有出料管10,且出料管10贯穿主箱体1的外壁并延伸至主箱体1的外部;

主箱体1的外壁上还设置有配电箱11与电机箱12,配电箱11的表面设置有第一开关13与第二开关14,电机箱12内设置有电机15,且电机15的转轴贯穿主箱体1的外壁并延伸至空腔2内,电机15的转轴的端部固定设置有搅拌叶16;

电机15通过第一开关13电连接配电箱11,电加热板9通过第二开关14电连接配电箱11。

更具体而言,进料管3与出气管4均为L形,导流板7从上至下均匀倾斜地设置在主箱体1的内壁上,电机15的转轴贯穿主箱体1的位置设置有相配合的密封轴承,集液箱8通过出料管10与外部相连通。

本实用新型工作原理:原料在重力的作用下,沿着导流板7流至集液箱8 内,导流板7从上至下均匀倾斜地设置在主箱体1的内壁上,延长原料在导流板 7上的流过时间,使得原料中的气泡可以更加充分地脱离原料;

通过控制打开第一开关13,打开电机15,电机15的转轴上的搅拌叶16对集液箱8内的原料进行搅拌,控制打开第二开关14,打开电加热板9,电加热板 9对原料进行加热,搅拌配合加热,进一步使得气泡脱离的速率加快,提高了脱泡效果,脱离原料的气泡通过出气管4扩散至外部。

以上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还能够对上述实施方式进行变更和修改,因此,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述的具体实施方式,凡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基础上所作的任何显而易见的改进、替换或变型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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