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标签自动盖章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388046阅读:62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饲料包装设备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饲料标签自动盖章系统。



背景技术:

GB16048-1999《饲料标签》标准是国家强制性标准。具体规定有:1.所有饲料产品(包括进口产品)的饲料标签需要标注的主要内容:①标注“本产品符合饲料卫生标准”字样,以明示该产品符合《饲料卫生标准》中有毒有害物质最高允许限量的规定。②标明能反映饲料产品真实属性的名称,允许同时使用商标名称或牌号名称。需要指明饲喂对象和饲喂阶段的,必须在饲料名称中予以表明。③标明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保证值必须符合产品生产所执行标准的要求。④标明原料组成,单一有效成分的饲料添加剂可不标注原料组成。⑤标明生产该产品所执行的标准编号,进口产品也可以只标明标准的名称。⑥加入药物饲料添加剂的饲料产品,必须标注“含有药物饲料添加剂”字样,并标明所添加的药物饲料添加剂的法定名称、准确含量、休药期及其注意事项。⑦标明每个包装物中的净重或净含量。⑧标明该产品的生产日期。⑨标明该产品的保质期,根据需要可标明贮存条件及贮存方法。⑩标明饲料生产者的公司名称、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进口产品也可以不标注。2.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包括进口产品)的饲料标签,还应给出相应配套的推荐配方及其他注意事项。3.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标签,还应标明生产许可证号编号、产品批准文号。4.动物源性饲料(包括进口产品)的饲料标签,还应标明动物源名称、安全卫生合格证编号(进口产品不适用),标注“本产品不得饲喂反刍动物”字样(但是乳及乳制品不用标注字样)。5.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和除动物源性饲料以外的单一饲料的饲料标签,还应标明审查合格证编号。6.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饲料标签,还应标明进口产品登记证编号、原产国名或地区名,以及经销者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公司名称、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另外饲料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可以在标签上标明,也可以另行标明。需要说明的是,饲料标签仅适用于商品饲料。自配自用的饲料可以不加贴或者附具饲料标签。现在散装饲料正在逐步流行,散装饲料也可以一车附具一个标签。《饲料标签》标准是国家强制执行的标准,所有商品饲料都要有饲料标签,没有标签的饲料产品是不符合国家要求的。饲料标签是饲料生产厂家对其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做出的保证和承诺,也是正确使用饲料产品的技术指导,通过饲料标签上的内容,使用者可以了解到有关此饲料产品和如何正确使用该产品的所有重要信息。同时,饲料标签也是产品质量和安全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书面证据。现有盖标签是包装前提前盖好,多出的盖好日期的标签要报废,造成浪费;而且,手工改标签有时会发生漏盖的情况。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提供一种饲料标签自动盖章系统,能够解决目前手工提前盖标签,多出的盖好日期的标签要报废,造成浪费的问题;而且能解决手工改标签有时会发生漏盖并且费工费力效率低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一种饲料标签自动盖章系统,包括印章,所述的印章由气缸驱动,所述的气缸固定设置在支撑架上。

优选的,所述的印章设置在所述的气缸的气缸杆的顶端,所述的气缸杆上设置有弹簧,所述的弹簧的一端固定设置在所述的气缸杆上,另一端固定连接印章缓冲罩,所述的印章缓冲罩罩在所述印章的外部。设置弹簧和印章缓冲罩能够有效的防止气缸驱动力过大而对印章造成的损伤,提高使用寿命,同时也能够防止将标签损坏。

优选的,还包括自动机械臂。能够自动移动标签。

优选的,所述的自动机械臂的末端包括吸盘。便于吸取标签纸张。

优选的,所述的气缸和自动机械臂连接PLC控制系统。提高了系统的自动化程度,提升了工作效率。

本实用新型由于采用了上述的技术方案,能够解决目前手工提前盖标签,多出的盖好日期的标签要报废,造成浪费的问题;而且能解决手工改标签有时会发生漏盖并且费工费力效率低的问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1-印章;2-气缸;21-气缸杆;3-支撑架;4-弹簧;5-印章缓冲罩;6-自动机械臂;61-吸盘;7-标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与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1所示一种饲料标签自动盖章系统,包括支撑架3,气缸固定在支持架3上,印章1设置在气缸杆21的顶端,气缸杆21上设置有弹簧4,弹簧4的一端固定设置在气缸杆21上,另一端固定连接印章缓冲罩5,印章缓冲罩5罩在印章1的外部。支撑架3的旁边安装有取放标签7的自动机械臂6,自动机械臂6的末端安装了吸盘61用于吸取标签7。气缸2和自动机械臂6均由PLC控制系统(图中未示出)统一控制,提高自动化程度。本实施例中的自动机械臂和PLC系统均为公知技术,因此不再赘述。

上述虽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了描述,但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对于一些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所熟知的技术内容,此处不再赘述,所属领域技术人员应该明白,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即可做出的各种修改或变形仍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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