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制造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新型应用于白车身焊装生产线的可切换式打标机构。
背景技术:
气动打标机主要是应用于汽车零件、铭牌、标牌等方面。气动打标机打印出来的标记特点主要有:有较大深度,通过电脑直接打标输出。
气动打标机的优势在于标记可深可浅,无论是图形、文字、产品序列号、商标等,打标后成为永性久标识,一般来说日打标工件量低于1600个左右,都可以选择气动打标机,若量很大,拟选用激光打标机或电腐蚀打标机,再者就是各种大重型工件打标,需要经常异地作业打标的,气动打标机就是首选,且价格适中。
现有的打标机不能适应各种类型汽车零件的打标,打标适用范围小。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缺陷和不足,提供一种结构简单、设计合理、使用方便的新型应用于白车身焊装生产线的可切换式打标机构。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它包含移动小车连接件、第一伸缩气缸、滑块、气缸连接件、打标机固定支座、打标机、Y向导向块、第一气缸控制器、主框架钢结构、X向托块、Z向托块、Z向托块连接板、第二伸缩气缸、气缸连接板、第二气缸控制器;所述的移动小车连接件的下方设置有第一伸缩气缸,第一伸缩气缸通过气缸连接件与打标机固定支座连接,打标机固定支座的下端安装有打标机,打标机固定支座和打标机安装在滑块上,滑块通过滑轨与支架连接,支架上连接有第一气缸控制器和第二气缸控制器,第二气缸控制器的下端连接有主框架钢结构,主框架钢结构上设置有X向托块,主框架钢结构的下端通过气缸连接板与第二伸缩气缸连接,第二伸缩气缸上连接有Z向托块连接板,Z向托块连接板与Z向托块连接;所述的打标机的一侧设置有Y向导向块。
作为优选,所述的主框架钢结构上设置有机构锁定装置。
作为优选,所述的打标机底部和X向托块上设置有位置传感器。
本实用新型操作时,待打标零件通过X向托块、Y向导向块、Z向托块三向调整打标位,第二伸缩气缸驱动待打标零件做上下运动,第一伸缩气缸驱动打标机做上下打标动作。
采用上述结构后,本实用新型产生的有益效果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新型应用于白车身焊装生产线的可切换式打标机构,可任意切换打标位,适应各种类型汽车零件的打标,打标适用范围广,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设置合理、制作成本低等优点。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视图。
附图标记说明:
移动小车连接件1、第一伸缩气缸2、滑块3、气缸连接件4、打标机固定支座5、打标机6、Y向导向块7、第一气缸控制器8、主框架钢结构9、X向托块10、Z向托块11、Z向托块连接板12、第二伸缩气缸13、气缸连接板14、第二气缸控制器15、机构锁定装置16、位置传感器17。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参看如图1——图2所示,本具体实施方式采用如下技术方案:它包含移动小车连接件1、第一伸缩气缸2、滑块3、气缸连接件4、打标机固定支座5、打标机6、Y向导向块7、第一气缸控制器8、主框架钢结构9、X向托块10、Z向托块11、Z向托块连接板12、第二伸缩气缸13、气缸连接板14、第二气缸控制器15;所述的移动小车连接件1的下方设置有第一伸缩气缸2,第一伸缩气缸2通过气缸连接件4与打标机固定支座5连接,打标机固定支座5的下端安装有打标机6,打标机固定支座5和打标机6安装在滑块3上,滑块3通过滑轨与支架连接,支架上连接有第一气缸控制器8和第二气缸控制器15,第二气缸控制器15的下端连接有主框架钢结构9,主框架钢结构9上设置有X向托块10,主框架钢结构9的下端通过气缸连接板14与第二伸缩气缸13连接,第二伸缩气缸13上连接有Z向托块连接板12,Z向托块连接板12与Z向托块11连接;所述的打标机6的一侧设置有Y向导向块7。
作为优选,所述的主框架钢结构9上设置有机构锁定装置16。
作为优选,所述的打标机6底部和X向托块10上设置有位置传感器17。
本具体实施方式操作时,待打标零件通过X向托块10、Y向导向块7、Z向托块11三向调整打标位,第二伸缩气缸13驱动待打标零件做上下运动,第一伸缩气缸2驱动打标机6做上下打标动作。
采用上述结构后,本具体实施方式产生的有益效果为:本具体实施方式所述的一种新型应用于白车身焊装生产线的可切换式打标机构,可任意切换打标位,适应各种类型汽车零件的打标,打标适用范围广,本具体实施方式具有结构简单、设置合理、制作成本低等优点。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以及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