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折叠市场营销教学用沙盘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70985阅读:619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折叠市场营销教学用沙盘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沙盘教学用具,具体是一种可折叠市场营销教学用沙盘。



背景技术:

市场营销是在创造、沟通、传播和交换产品中,为顾客、客户、合作伙伴以及整个社会带来价值的活动、过程和体系。主要是指营销人员针对市场开展经营活动、销售行为的过程。营销的原理包括市场分析、营销观念、市场营销信息系统与营销环境、消费者需要与购买行为、市场细分与目标市场选择等理论。营销实务由产品策略、定价策略、分销渠道策略、促销策略、市场营销组合策略等组成。在企业中对于市场营销人员的培训与教学通常会使用到市场营销沙盘,其是一种开放式的实验教学,帮助培养提升学生认识问题、理解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从根本上突破了传统教学的枯燥无味,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考察了学生的分析、判断和应变能力,是一种集实践性、趣味性、挑战性于一体的新型体验式教学模式。

现有的市场营销用沙盘教学用具大多体积庞大,笨重,放在办公室中十分不方便,且现有的沙盘延续了早期的战争模拟沙盘的结构设计,没有加入更多先进的科技元素,在实际教学中出现教学枯燥乏味,不能调动学员的兴趣。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折叠市场营销教学用沙盘,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可折叠市场营销教学用沙盘,包括:支架、转轴、铰链、沙盘本体、语音模块、显示屏以及棋子,所述沙盘本体包括左沙盘本体和右沙盘本体,左沙盘本体和右沙盘本体通过铰链连接;所述支架包括左支架和右支架,左支架和右支架分别安装在左沙盘本体和右沙盘本体下方,且左支架和右支架之间呈X形,其中部通过转轴连接;所述显示屏通过杆安装在沙盘本体上,显示屏与杆之间通过阻尼转轴连接,沙盘本体的侧面还安装有语音模块,所述语音模块有若干个;所述沙盘本体上表面包括生产中心模块、采购中心模块、销售中心模块、财务中心模块、配送中心模块和储存中心模块;所述棋子有若干个,放置在沙盘本体的上表面。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棋子包括上部的棋杆和下部的磁块,所述沙盘本体中安装磁性吸板。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棋子分为若干组,每组棋子设置不同的颜色。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沙盘本体的一侧安装照明灯管。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相比现有的市场营销用教学沙盘,本实用新型利用可转动的沙盘和支架,实现了沙盘的折叠,解决了沙盘占地面积大的弊端,利用加装的电子显示设备,提高了学员学习热情与兴趣。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沙盘本体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可折叠市场营销教学用沙盘,包括:支架1、转轴2、铰链3、沙盘本体4、语音模块5、显示屏6以及棋子9,所述沙盘本体4包括左沙盘本体41和右沙盘本体42,左沙盘本体41和右沙盘本体42通过铰链3连接,可绕铰链3相互转动;所述支架1包括左支架101和右支架102,左支架101和右支架102分别安装在左沙盘本体41和右沙盘本体42下方,且左支架101和右支架102之间呈X形,其中部通过转轴2连接,左支架101和右支架102之间能绕转轴2相互转动,带动左沙盘本体41和右沙盘本体42之间转动,实现了左沙盘本体41和右沙盘本体42的折叠,在不使用时,可将沙盘折叠放置,不会占用过多空间;所述显示屏6通过杆7安装在沙盘本体4上,显示屏6与杆7之间通过阻尼转轴8连接,沙盘本体4的侧面还安装有语音模块5,所述语音模块5有若干个,显示屏6和语音模块5可用来播放一些市场营销的教学视频短片,以加强教学多样性,提高学员的学习兴趣,阻尼转轴8可使显示屏6实现角度的调节;所述沙盘本体4上表面包括生产中心模块10、采购中心模块11、销售中心模块13、财务中心模块14、配送中心模块15和储存中心模块16,构成了市场营销的主要职能模块,方便教学;所述棋子9有若干个,放置在沙盘本体4的上表面。

所述棋子9包括上部的棋杆92和下部的磁块91,所述沙盘本体4中安装磁性吸板,可使磁块91吸附在沙盘本体4的表面,解决了棋子9易滑动掉落的问题。

所述棋子9分为若干组,每组棋子9设置不同的颜色,每组棋子9代表不同的市场竞争对手,可用于学员模拟对抗教学。

所述沙盘本体4的一侧安装照明灯管12,在光线较暗时用于给沙盘台面照明。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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