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广告展览展示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19301阅读:219来源:国知局
一种广告展览展示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展览展示装置,具体是一种广告展览展示装置。



背景技术:

广告是一种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的宣传形式,设置于户外的广告牌就是一种常见的展示装置。目前,市面上出现的广告展览展示装置的种类比较多,功能各不相同,但是传统的广告展示装置一般由两部分组成,用来宣传的展示部分和固定展示部的固定部分,这样的展示装置结构和功能比较单一,携带和安装比较麻烦,在夜间或者光线较暗的地方观察比较麻烦,不能达到很好的广告宣传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在于提供一种广告展览展示装置。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予以实现:

一种广告展览展示装置,包括第一展示板、展示框架本体、后框体和固定节,其特征在于:展示框架本体的两侧卡接有安装位,展示框架本体的表面靠近两侧处设有导轨滑槽,展示框架本体的底端固定连接有支架底架,第一展示板的表面两侧卡接在导轨滑槽上,第一展示板的一侧设有第二展示板,导轨滑槽的两侧设有橡胶滑套,展示框架本体的后表面套接有后框体,固定节设在展示框架本体的一侧,展示框架本体的一侧中部卡接有接位杆,接位杆的一端通过导杆连接有扭轮,后框体的内部设有LED灯管,LED灯管的一端设有散热孔。

进一步,所述安装位的表面设有安装孔,安装位设置有四个,且分为两队。

进一步,所述第一展示板和第二展示板的表面均设有齿孔,齿孔与导轨滑槽的位置相吻合。

进一步,所述后框体的长度大于第一展示板和第二展示板的长度,后框体的一端开有旋转通孔。

进一步,所述固定节的一端套接有扭转弹簧,扭转弹簧的一端卡接有伸出部。

进一步,所述伸出部的一端传动连接于后框体一端的旋转通孔中。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稳定,操作方便,功能实用,固定效果好,运行灵活,增强了可靠性,在后框体的表面设有LED灯管,并且设置有多个,LED灯具有很好的节能效果,节约资源,而且能够使得广告展示装置的亮度适中,便于人们观察,第一展示板和第二展示板能够在导轨滑槽上滑动,操作更加的方便,扭轮和接位杆的设计,使得拆卸更加的方便,实用性更好。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广告展览展示装置的整体结构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广告展览展示装置的后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广告展览展示装置扭转弹簧放大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广告展览展示装置的接位杆放大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广告展览展示装置的后框体内部结构图;

图中,1、第一展示板,2、第二展示板,3、安装位,4、支架底架,5、展示框架本体,6、齿孔,7、导轨滑槽,8、后框体,9、橡胶滑套,10、固定节,11、扭转弹簧,12、伸出部,13、接位杆,14、扭轮,15、散热孔,16、LED灯管。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以及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如图1至图5所示,一种广告展览展示装置,包括第一展示板1、展示框架本体5、后框体8和固定节10,其特征在于:展示框架本体5的两侧卡接有安装位3,展示框架本体5的表面靠近两侧处设有导轨滑槽7,展示框架本体5的底端固定连接有支架底架4,第一展示板1的表面两侧卡接在导轨滑槽7上,第一展示板1的一侧设有第二展示板2,导轨滑槽7的两侧设有橡胶滑套9,展示框架本体5的后表面套接有后框体8,固定节10设在展示框架本体5的一侧,展示框架本体5的一侧中部卡接有接位杆13,接位杆13的一端通过导杆连接有扭轮14,后框体8的内部设有LED灯管16,LED灯管16的一端设有散热孔15。

进一步,所述安装位3的表面设有安装孔,安装位3设置有四个,且分为两队,使得安装时更加的方便。

进一步,所述第一展示板1和第二展示板2的表面均设有齿孔6,齿孔6与导轨滑槽7的位置相吻合,操作更加的简单。

进一步,所述后框体8的长度大于第一展示板1和第二展示板2的长度,后框体8的一端开有旋转通孔。

进一步,所述固定节10的一端套接有扭转弹簧11,扭转弹簧11的一端卡接有伸出部12,拆卸时更加的方便。

进一步,所述伸出部12的一端传动连接于后框体8一端的旋转通孔中。

该广告展览展示装置的工作原理为:接位杆13的一端卡接在展示框架本体5的一侧,通过转动扭轮14,能够将接位杆13轻轻的转出,扭转弹簧11的一端连接有伸出部12,伸出部12的一端传动连接于后框体8一端的旋转通孔中,转动扭转弹簧11,伸出部12就会慢慢的转出后框体8,使得拆卸更加的方便,第一展示板1和第二展示板2在导轨滑槽7上自由滑动,使得操作更加的方便,广告展示的效果更好,LED灯管16提供内部的照明,使得光线更好。

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可根据以上技术方案以及构思,做出其他各种相应的改变以及变形,而所有的这些改变和变形都应该属于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