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中学教学器材,具体是一种能量转化演示仪。
背景技术:
中学物理教材分章节讲述了动能、势能、机械能、电能等能量的相关知识,也讲述了能量可以相互转换。如: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教科书(必修)《物理》第一册第七章——机械能,讲述了重力势能可以转化为动能,动能可以转化为机械能等。并且能量相关知识是物理学中高考的重点内容,为了解决教学中相关知识的需要,设计一种多种能量转换的演示器,提高学生对能量转换有关知识的认识,化抽象为直观。如果能通过设计演示设备进行演示,把多种能量相互转化的知识结合起来,即建立了知识的联系,又更好的演示教材原理,让学生深入理解原理,提高运用知识的能力,获取更多的相关知识,同时破解高考有关能量知识难点,提高了学生的高考成绩。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能量转化演示仪,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能量转化演示仪,包括底座和转动斜板,所述底座上端设有转动斜板,转动斜板上设有方便实验球下滑的滑槽,转动斜板左端通过转动座与底座转动连接,转动座所在的底座上设有分度盘,转动斜板下端铰接有支撑杆,所述转动斜板有上端设有固定实验球的固定装置,固定装置包括架设在实验球上方的安装架,安装架上端滑动设有导向杆,导向杆上端设有拉环,导向杆下端设有压板,压板和安装架之间设有紧压弹簧,在紧压弹簧的作用下实验球固定在转动斜板上端,安装架所在的转动斜板表面设有弧形凹槽,凹槽所在的转动斜板外侧通过转动轴固定有转动尺,靠近转动座的转动斜板侧面固定有安装块,安装块上设有测速装置和显示屏。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分度盘与转动斜板侧面相贴合。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转动尺下方的底座上设有固定杆,固定杆上端左侧固定有基准板。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支撑杆所在的底座上表面设有齿槽面。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底座左端还设有阻挡实验球的L型挡块。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合理,通过使得实验球下滑,使得重力势能与动能之间发生转换,而且还能通过对比重力势能的减少量与实验球活动的动能增加量来进一步分析能量之间的转换,从而从数据方面进行直观的比较,进而使得抽象的理论更加形象化,有助于教学质量的提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局部放大图。
其中:底座1、转动斜板2、转动座3、支撑杆4、齿槽面5、挡块6、显示屏7、测速装置8、安装块9、角度盘10、基准板11、固定杆12、转动尺13、转动轴14、实验球15、固定装置16、安装架17、导向杆18、拉环19、压板20、紧压弹簧21。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能量转化演示仪,包括底座1和转动斜板2,所述底座1上端设有转动斜板2,转动斜板2上设有方便实验球15下滑的滑槽,转动斜板2左端通过转动座3与底座1转动连接,转动座3所在的底座1上设有分度盘10,分度盘10与转动斜板2侧面相贴合,进而用于测量转动斜板2与底座1之间的夹角,转动斜板2下端铰接有支撑杆4,支撑杆4所在的底座1上表面设有齿槽面5,齿槽面5用于固定支撑杆4下端部,这样通过调整支撑杆4下端位于齿槽面5的位置来调节转动斜板2的倾斜角度,所述转动斜板2有上端设有固定实验球15的固定装置16,固定装置16包括架设在实验球15上方的安装架17,安装架17上端滑动设有导向杆18,导向杆18上端设有拉环19,导向杆18下端设有压板20,压板20和安装架17之间设有紧压弹簧21,在紧压弹簧21的作用下实验球15固定在转动斜板2上端,安装架17所在的转动斜板2表面设有弧形凹槽,进而方便实验球15的固定,凹槽所在的转动斜板2外侧通过转动轴14固定有转动尺13,由于转动尺13为转动连接,无论转动斜板2怎样转动,转动尺13始终呈竖直设置,进而方便对实验球15初始高度的确定,转动尺13下方的底座1上设有固定杆12,固定杆12上端左侧固定有基准板11,实验球的高度为基准板11上端面高度、转动尺13的读数以及实验球15的半径之和,靠近转动座3的转动斜板2侧面固定有安装块9,安装块9上设有测速装置8和显示屏9,测速装置8能够将实验球15滑动到安装块9时的速度检测出来,并通过安装块9显示出来,安装块9与弧形凹槽的长度已知,这样就能通过计算实验球15动能和实验球减少的重力势能之间的关系,从而对重力势能和动能之间的转换进行研究,底座1左端还设有阻挡实验球15的L型挡块6。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