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企业用电子信息展示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965798阅读:472来源:国知局
一种企业用电子信息展示板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展示板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企业用电子信息展示板。



背景技术:

随着现代电子技术的迅速发展,企业展示板的使用也越来越广泛,在现有的信息展示板装置中,对电子显示屏的保护不充分,在停电时,电子信息展示板不能使用,为此,我们推出一种企业用电子信息展示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企业用电子信息展示板,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企业用电子信息展示板,包括底座,所述底座的底部两侧安装有移动轮,所述底座的内腔底部居中安装有蓄电池,所述底座的前部左侧设有电源插座,所述底座的上端左右两侧分别焊接有第一立柱和第二立柱,所述第一立柱和第二立柱的上端设有防雨棚,所述防雨棚的下端居中安装有照明灯,所述第一立柱和第二立柱之间通过支撑杆连接有电子显示屏,所述第二立柱的前部通过销轴连接有防护板,所述防护板的表面设有写字板,所述第一立柱的左侧通过连接杆连接有储物箱。

优选的,所述移动轮为万向锁止轮。

优选的,所述蓄电池的外侧安装有防护罩。

优选的,所述底座的前部居中设有检修门。

优选的,所述储物箱的上端设有入口,所述储物箱的内部设有储物槽,所述储物槽的上部位于储物箱的前部设有取物口。

优选的,所述储物箱的前部上侧设有彩灯带。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移动轮为万向锁止轮的设置,在便于底座转运移动的同时,还可以通过锁止移动轮,使得底座停放平稳,在停电时,蓄电池可为照明灯、电子显示屏和彩灯带提供电能,通过防护板的设置,在防护板关闭后,可起到对电子显示屏的防护作用,打开防护板后,其表面设有的写字板可以作为简单的备用展示平台,通过通过储物箱的设置,可实现物品的存放,通过检修门的设置,在检修门开启后,方便对蓄电池进行检修维护。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正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底座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储物箱结构示意图。

图中:1底座、2蓄电池、3防护罩、4移动轮、5第一立柱、6储物箱、61储物槽、62取物口、63彩灯带、64入口、7连接杆、8防雨棚、9照明灯、10电子显示屏、11支撑杆、12防护板、13写字板、14销轴、15电源插座、16检修门、17第二立柱。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企业用电子信息展示板,包括底座1,所述底座1的底部两侧安装有移动轮4,所述底座1的内腔底部居中安装有蓄电池2,所述底座1的前部左侧设有电源插座15,所述底座1的上端左右两侧分别焊接有第一立柱5和第二立柱17,所述第一立柱5和第二立柱17的上端设有防雨棚8,所述防雨棚8的下端居中安装有照明灯9,所述第一立柱5和第二立柱17之间通过支撑杆11连接有电子显示屏10,所述第二立柱17的前部通过销轴14连接有防护板12,所述防护板12的表面设有写字板13,所述第一立柱5的左侧通过连接杆7连接有储物箱6。

进一步的,所述移动轮4为万向锁止轮,通过移动轮4为万向锁止轮的设置,在便于底座1转运移动的同时,还可以通过锁止移动轮4,使得底座1停放平稳。

进一步的,所述蓄电池2的外侧安装有防护罩3,通过防护罩3的设置,起到对蓄电池2的防护作用。

进一步的,所述底座1的前部居中设有检修门16,通过检修门16的设置,在检修门16开启后,方便对蓄电池2进行检修维护。

进一步的,所述储物箱6的上端设有入口64,所述储物箱6的内部设有储物槽61,所述储物槽61的上部位于储物箱6的前部设有取物口62,通过储物箱6的设置,可实现物品的存放。

进一步的,所述储物箱6的前部上侧设有彩灯带63,通过彩灯带63的设置,起到标识取物口62的作用,便于准确经由取物口62进行取物。

具体的,使用时,通过移动轮4为万向锁止轮的设置,在便于底座1转运移动的同时,还可以通过锁止移动轮4,使得底座1停放平稳,通过电源插座15接通电源为设备供电,在停电时,蓄电池2可为照明灯9、电子显示屏10和彩灯带63提供电能,通过防护板12的设置,在防护板12关闭后,可起到对电子显示屏10的防护作用,打开防护板12后,其表面设有的写字板13可以作为简单的备用展示平台,通过通过储物箱6的设置,可实现物品的存放,通过检修门16的设置,在检修门16开启后,方便对蓄电池2进行检修维护。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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