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调节的田间实验标识牌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108028发布日期:2018-11-30 19:27阅读:22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农业基础设施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可调节的田间实验标识牌。



背景技术:

农作物生长时,研究人员需要定期采样进行片区实验并记录,数据记录的时候对农田中的农作物划分片区,为了避免重复每个片区设置一个实验记录标识牌,以便于研究人员能准确无误的记载采集实验数据。

目前,在田间设置的标识牌大都是不可调节高度的标识牌或者调节高度方式很麻烦,传统的可调节高度的标识牌是将标识牌的支撑柱分为上下两个部分,上下两个部分之间通过螺栓与螺纹孔配合来完成固定和调节高度,工作人员调节高度时需要使用辅助工具将螺栓从螺纹孔中旋出,然后再调节高度,调节高度完成后再将螺栓旋进螺纹孔中完成固定,操作起来十分麻烦,降低了工作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可调节的田间实验标识牌。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设计一种可调节的田间实验标识牌, 包括底座,所述底座的上端中部设有U型杆,且所述U型杆为空腔结构,所述U型杆的内腔插接有活动杆,所述活动杆的一侧设有限位槽,所述活动杆的顶端连接有标识牌,所述U型杆的外侧安装有固定装置,所述固定装置包括有外框,所述外框的内腔竖直安装有竖板,所述竖板的中部贯穿设有横杆,所述横杆的一端延伸至外框的外部,所述横杆位于外框外部的一端上部通过轴体转动连接有按柄,所述按柄的中部通过转轴活动连接有固定座,所述固定座远离按柄的一端与外框固定连接,所述横杆远离按柄的一端连接有固定板,所述固定板和竖板相对一侧的上部和下部均连接有第一弹簧,所述固定板远离第一弹簧的一侧固定连接有与限位槽相匹配的限位块。

优选的,所述底座的上端两侧对称设有通孔,所述通孔中插接有固定栓。

优选的,所述标识牌的下端两侧对称设有与活动杆固定连接的加强杆。

优选的, 所述限位槽分布均匀,两个相邻限位槽之间的间距相等。

优选的,所述按柄与外框之间固定连接有伸缩杆,且所述伸缩杆位于固定座的上方,所述伸缩杆的外侧套接有第二弹簧。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可调节的田间实验标识牌,有益效果在于: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合理,使用限位块与限位槽的卡接取代了传统的螺栓与螺纹的固定方式,调节高度时无需使用任何辅助工具,调节高度完成后还可以自动锁紧完成固定,整个操作过程简单方便,提高了工作效率,改变了传统标识牌的单一结构,大大增强了其功能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可调节的田间实验标识牌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可调节的田间实验标识牌A部结构放大示意图。

图中:底座1、挡板2、U型杆3、活动杆4、限位槽5、加强杆6、标识牌7、固定栓8、固定板9、第一弹簧10、竖板11、横杆12、固定座13、按柄14、第二弹簧15、伸缩杆16、外框17、限位块18、固定装置19。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可调节的田间实验标识牌,包括底座1,底座1的上端两侧对称设有通孔,通孔中插接有固定栓8,可以维持装置整体稳定,不会出现晃动和倾倒,底座1的上端中部设有U型杆3,且U型杆3为空腔结构,U型杆3的内腔插接有活动杆4,所述活动杆4的一侧设有限位槽5,活动杆4的顶端连接有标识牌7,标识牌7的下端两侧对称设有与活动杆4固定连接的加强杆6,增强标识牌的稳定性,提高了装置整体的安全性和耐用性。

U型杆3的外侧安装有固定装置19,固定装置19包括有外框17,外框17的内腔竖直安装有竖板11,竖板11的中部贯穿设有横杆12,横杆12的一端延伸至外框17的外部,横杆12位于外框17外部的一端上部通过轴体转动连接有按柄14,按柄14的中部通过转轴活动连接有固定座13,固定座13远离按柄14的一端与外框17固定连接,按柄14与外框17之间固定连接有伸缩杆16,且伸缩杆16位于固定座13的上方,伸缩杆16的外侧套接有第二弹簧15,可以使装置使用起来更加方便快捷。

横杆12远离按柄14的一端连接有固定板9,固定板9和竖板11相对一侧的上部和下部均连接有第一弹簧10,固定板9远离第一弹簧10的一侧固定连接有与限位槽5相匹配的限位块18,限位槽分布均匀,两个相邻限位槽之间的间距相等,可以更加方便调节高度。

工作原理:调节高度时,向右按动按柄14,按柄14带动横杆12向左侧移动,横杆12通过固定板9带动限位块18从限位槽5退出,完成解锁,然后上下移动活动杆4到适合的位置后,松开按柄14,按柄14在第一弹簧10和第二弹簧15的作用下恢复到初始位置,限位块18重新与限位槽5卡接。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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