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携式显示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108091发布日期:2018-11-30 19:27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便携式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收容箱(1),所述收容箱(1)的内侧壁设置有显示屏主体(3),所述显示屏主体(3)与所述收容箱(1)可拆卸连接,所述收容箱(1)的上表面设置有提手(2),所述提手(2)与所述收容箱(1)固定连接,所述收容箱(1)的前表面设置有固定扣(14),所述固定扣(14)与所述收容箱(1)固定连接,所述收容箱(1)的下表面设置有转轴(4),所述转轴(4)与所述收容箱(1)转动连接,所述转轴(4)的外侧壁设置有上盖(5),所述上盖(5)与所述转轴(4)转动连接,所述上盖(5)远离所述转轴(4)的一端开设还有第一容腔,且所述第一容腔内设置有固定盒(6),所述固定盒(6)与所述上盖(5)固定连接,所述固定盒(6)的左表面设置有固定杆(7),所述固定杆(7)与所述固定盒(6)滑动连接,所述固定杆(7)的外部开设有固定槽(8),所述固定槽(8)的内侧壁设置有卡杆(9),所述卡杆(9)与所述固定槽(8)焊接固定,所述固定盒(6)开设有第二容腔,且所述第二容腔内设置有弹簧(10),所述弹簧(10)与所述固定盒(6)固定连接,所述收容箱(1)的后表面设置有开设有凹槽(11),所述凹槽(11)内部设置有支撑板(12),所述支撑板(12)与所述收容箱(1)转动连接,所述上盖(5)的后表面设置有限位板(13),所述限位板(13)与所述上盖(5)固定连接,所述显示屏主体(3)与外部电源电性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携式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杆(7)的右端横向贯穿所述固定盒(6)与所述弹簧(10)固定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携式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盒(6)的前表面开设有插孔,所述插孔与所述固定槽(8)位置相对应。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携式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板(12)的数量为两个,且两个所述支撑板(12)沿着所述收容箱(1)的中心线对称分布,所述限位板(13)的数量为两个,且两个所述限位板(13)沿着所述上盖(5)的中心线对称分布。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携式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扣(14)的外侧壁开设有圆孔,所述圆孔与所述卡杆(9)位置相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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