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建筑装饰的发光广告墙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649454发布日期:2019-01-18 19:14阅读:367来源:国知局
用于建筑装饰的发光广告墙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建筑装饰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建筑装饰的发光广告墙。



背景技术:

传统的发光广告墙的结构通常是:灯箱内部采用钢结构,外部用广告钉或金属框架固定表面的发光材料。这种结构虽然解决了结构的安装性和后期维护的问题,但从外观上能够看到广告钉和金属框线,影响了发光广告墙墙面的整体视觉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用于建筑装饰的发光广告墙,从外观上看到的发光广告墙为一整体,从而保证了整体的视觉效果。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为:一种用于建筑装饰的发光广告墙,包括固定在墙体上的安装背板、安装在安装背板上的灯带、以及由若干片透明广告片构成的广告墙,其特征在于:它还包括超白玻璃构成的框架,框架将广告墙分为若干个区域,每个区域对应一片所述的透明广告片;

超白玻璃的一端通过连接构件与墙体固定,超白玻璃的另一端侧向设有夹胶玻璃,夹胶玻璃与超白玻璃之间设有供所述的透明广告片插入的槽,槽内设有用于固定所述的透明广告片的透明胶片。

按上述方案,所述的连接构件为金属框架和螺栓,金属框架与所述的超白玻璃固定连接,金属框架通过螺栓与所述的墙体固定。

按上述方案,所述的金属框架包括中部的U型钢板,所述的超白玻璃通过橡胶垫层固定在U型钢板中,U型钢板的两侧固定有镀锌方管,镀锌方管的外侧固定有L型角码,L型角码通过所述的螺栓与墙体固定。

按上述方案,所述的安装背板包括底层经防火处理的木工板和外层的石膏板,所述的灯带安装在石膏板上;安装背板与所述的金属框架固定连接。

按上述方案,所述的超白玻璃厚度为10mm。

按上述方案,所述的夹胶玻璃与超白玻璃之间的槽的宽度比透明广告片的厚度大3-6mm。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本实用新型结构光源以外的结构部分全部采用超白玻璃透光材料,超白玻璃也可以把内部灯光效果透出来;所以从外观效果上看整面发光墙表面可见部分材料全部是发光的,即看到的发光广告墙为一整体,无阴影和广告钉等影响视觉效果的元素,从而保证了整体的视觉效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立面图。

图2为图1的A-A剖面图。

图3为图2的局部放大图。

图4为透明广告片的安装示意图。

图中:1-石材墙面,2-透明广告片,3-踢脚线,4-超白玻璃,5-灯带,6-金属框架,7-螺栓,8-墙体,9-夹胶玻璃,10-透明胶片,11-木工板,12-石膏板,13-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例和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说明。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用于建筑装饰的发光广告墙,如图1至图4所示,包括固定在墙体8上的安装背板、安装在安装背板上的灯带5、以及由若干片透明广告片构成的广告墙,它还包括超白玻璃4构成的框架,框架将广告墙分为若干个区域,每个区域对应一片所述的透明广告片2;超白玻璃4的一端通过连接构件与墙体8固定,超白玻璃4的另一端侧向设有夹胶玻璃9,夹胶玻璃9与超白玻璃4之间设有供所述的透明广告片2插入的槽13,槽13内设有用于固定所述的透明广告片的透明胶片10。

本实施例中,所述的连接构件为金属框架和螺栓7,金属框架6与所述的超白玻璃4固定连接,金属框架6通过螺栓7与所述的墙体8固定。进一步的,所述的金属框架6包括中部的U型钢板,所述的超白玻璃4通过橡胶垫层固定在U型钢板中,U型钢板的两侧固定有镀锌方管,镀锌方管的外侧固定有L型角码,L型角码通过所述的螺栓7与墙体8固定。

本实施例中,所述的安装背板包括底层经防火处理的木工板11和外层的石膏板12,所述的灯带5安装在石膏板12上;安装背板与所述的金属框架6固定连接。

进一步细化的,所述的超白玻璃4厚度为10mm。夹胶玻璃9与超白玻璃4之间的槽13的宽度比透明广告片2的厚度大3-6mm,优选4-5mm。

本实施例采用10mm超白玻璃4替代传统钢结构做法作为主要受力结构,两侧通过多层夹胶玻璃9来调节通过夹胶玻璃9的错位粘接预留一定厚度空间来安装透明广告片2(即正面发光材料);每边槽口预留厚度(可通过夹胶玻璃厚度灵活调节)比安装透明广告片2的厚度尺寸多4~5mm以此来消除透明广告片2加工过程的误差,后期安装时采用透明胶片10来卡紧透明广告片2。细节上,与主结构通过透明胶片10固定的多层夹胶玻璃9采用磨砂处理,最大可能实现正面透光效果的均匀性。

安装好后,能够看到在石材墙面1上有一整片发光广告墙,底部为踢脚线3。发光材料的安装和维护拆除采用玻璃吸盘工具即可,简单实现安装和维护的便捷性。此方案光源以外的结构部分全部采用超白玻璃4透光材料,超白玻璃4也可以把内部灯光效果透出来;所以从外观效果上看整面发光墙表面可见部分材料全部是发光的,无阴影和广告钉等影响视觉效果的元素;可实现简洁、美观、大气的设计效果。

以上实施例仅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的设计思想和特点,其目的在于使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能够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内容并据以实施,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不限于上述实施例。所以,凡依据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原理、设计思路所作的等同变化或修饰,均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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