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实验实训教学设备,特别是一种交通灯模拟控制教学设备。
背景技术:
目前,有关计算机高级语言的实验实训教学均是通过在计算机上编写一些程序,并在计算机上运行,在屏幕上输出诸如数据、图形表格等结果,达到计算机高级语言编程练习的目的。由于该方法只能通过计算机屏幕显示程序运行结果,不能与实际工程、实际应用相结合,给学生留下的印象不深刻,因此,不能引起学生的兴趣,交互性、实用性也不强。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交通灯模拟控制教学设备,包括交通路口模拟平台、交通灯显示及驱动模块、人行道触控延时按键模块、通信模块、主控模块和电源模块,所述交通路口模拟平台用于固定所述交通灯显示及驱动模块和所述人行道触控延时按键模块,所述交通灯显示及驱动模块通过串行总线和所述主控模块连接,所述通信模块通过USB接口与计算机相连,并通过串行接口与所述主控模块连接,所述电源模块与所述交通灯显示及驱动模块、所述人行道触控延时按键模块、所述通信模块和所述主控模块连接。
所述交通路口模拟平台包括东、西、南、北四个方向的交通车道,为双向六车道,其中左拐、直行和右拐车道各一条,各路口标有车道线、人行横道线,在人行横道线两端安装所述交通灯显示及驱动模块和所述人行道触控延时按键模块。
所述交通灯显示及驱动模块包括东、西、南、北四个方向的交通指示灯,每个交通指示灯由三个8*8点阵的双色LED点阵组成,其中两个用于显示直行和左拐箭头,第三个用于显示倒计时时间。
所述交通指示灯通过串行总线和主控模块连接。
所述人行道触控延时按键模块由8个独立按键开关组成。
所述主控模块由微处理器及其外围电路组成。
所述通信模块由USB通信接口转串行通信接口电路组成。
所述电源模块输入电压为直流9伏,额定输出电压为直流5伏,额定输出电流为1.5安。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在本实验实训教学设备上可以模拟现实中交通灯的控制方式,给学生最直观的效果和最深刻的印象。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交通灯模拟控制教学设备的系统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交通灯模拟控制教学设备中交通灯的驱动电路原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交通灯模拟控制教学设备中交通灯的控制电路原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新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图示,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如图1所示,一种交通灯模拟控制教学设备,包括交通路口模拟平台、交通灯显示及驱动模块、人行道触控延时按键模块、通信模块、主控模块和电源模块。
所述交通路口模拟平台采用亚克力板或者铁板组成,也可以是具有类似支撑能力的材质组成。将交通路口示意图直接丝印在支撑平板上或做成膜贴在支撑平板上。
所述交通路口模拟平台用于固定所述交通灯显示及驱动模块和所述人行道触控延时按键模块,所述交通灯显示及驱动模块通过串行总线和所述主控模块连接,所述通信模块通过USB接口与计算机相连,并通过串行接口与所述主控模块连接,所述电源模块与所述交通灯显示及驱动模块、所述人行道触控延时按键模块、所述通信模块和所述主控模块连接。
所述交通路口模拟平台包括东、西、南、北四个方向的交通车道,为双向六车道,其中左拐、直行和右拐车道各一条,各路口标有车道线、人行横道线,在人行横道线两端安装所述交通灯显示及驱动模块和所述人行道触控延时按键模块。
如图2所示,所述交通灯显示及驱动模块采用8*8的双色LED点阵,每个指示灯包括三个双色LED点阵;所述三个双色LED点阵使用HT1632驱动芯片进行驱动,并配有R1~R24共24个限流电阻;所述交通灯显示及驱动模块通过P1接口和交通灯控制电路连接。
如图3所示,所述主控模块可以选用STC89C51或STC89C52芯片,通过RXD与TXD引脚与所述通信模块连接,通过KEY1~KEY4接口与所述人行道触控延时按键模块连接,通过P1~P4接口与所述交通灯显示及驱动模块连接。
所述人行道触控延时按键模块采用带发光灯按键,通过KEY1~KEY4与所述主控模块连接,所述带发光灯按键采用镀镍防水型按键,通过螺母锁紧固定在所述交通路口模拟平台上。
所述通信模块包括USB通信接口转串行通信接口电路。所述USB通信接口转串行通信接口电路采用CH340芯片U12,通过USB接口与计算机相连。所述通信模块还包括串口驱动电路,所述串口驱动电路与所述USB通信接口转串行通信接口电路连接。
所述电源模块输入电压为直流9V,通过三端稳压器芯片U2进行电压转换,输出直流5V电压。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的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