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美容行业的器械,具体是一种用于化妆、纹绣学习/练习/教学使用的化妆、纹绣练习装置。
背景技术:
如图2所示,为目前化妆、纹绣学习/练习/教学使用一次性的头模,具体是操作人员直接在该头模上进行化妆、纹眉练习、纹唇练习、睫毛嫁接练习等操作。
目前的头模使用PVC材料(聚氯乙烯(Polyvinyl chloride),简称PVC)制成,其内部填充发泡材料。化妆或纹绣完毕后,继续操作需要更换新的头模。
现有化妆、纹绣练习使用的头模存在的问题是:
头模为一次性产品,不可重复使用,成本高。
头模使用PVC材料,内部填充发泡材料,生产工艺对环境污染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化妆、纹绣练习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存在技术问题。
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化妆、纹绣练习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撑面具和操作面具,所述操作面具贴附在支撑面具的外表面,所述支撑面具的外表面与所述操作面具的内表面形状吻合。
进一步,所述支撑面具采用热塑性塑胶材料注塑成型。
进一步,所述支撑面具的厚度为0.3-3毫米。
进一步,所述支撑面具的外表面为磨砂结构。
进一步,所述所述操作面具由硅胶或tpe材料硫化成型或注塑成型。
进一步,所述支撑面具的边缘形成翻边。
进一步,所述支撑面具和操作面具的贴合面上都设置有相互配合的限位结构。
进一步,所述支撑面具的外表面内凹形成限位槽,所述操作面具的外表面凸起形成与所述限位槽配合的限位凸起;操作面具贴附在支撑面具的外表面后,限位凸起陷入限位槽中。
与现有技术相比较,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支撑面具和操作面具组合使用,在操作面具上进行化妆/纹绣操作,化妆/纹绣完毕更换新的操作面具,支撑面具重复使用,避免了整体更换头模,节约材料,降低使用成本。
支撑面具采用热塑性塑胶材料(如:PP(聚丙烯)、ABS(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制成,可以做的比较薄(0.3-3毫米),便于低成本的大批量生产,操作面具采用硅胶或tpe(Thermoplastic Elastomer,一种热塑性弹性体材料)材料,也可以做的薄,能够低成本的大批量生产,进一步节约材料和降低使用成本。
热塑性橡胶材料的支撑面具和硅胶材质的操作面具,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相对于采用PVC等材料要小,材料环保性好,减少环境污染。
另外支撑面具的外表面可以设计成磨砂结构,在套上操作面具后起到防滑的作用。
或支撑面具和操作面具的贴合面上都设置有相互配合的限位结构(由操作面具的限位凸起和支撑面具的限位槽构成),也能够起到防滑作用。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在所有附图中,类似的元件或部分一般由类似的附图标记标识。附图中,各元件或部分并不一定按照实际的比例绘制。
图1为实施例1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现有的头模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实施例进行详细的描述。以下实施例仅用于更加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因此只作为示例,而不能以此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一种化妆、纹绣练习装置,包括支撑面具1和操作面具2,支撑面具1的外表面与操作面具2的内表面形状吻合,支撑面具1采用热塑性塑胶材料注塑成型,操作面具2由硅胶或tpe材料硫化成型或注塑成型。操作面具2贴附在支撑面具1的外表面后即可在操作面具2进行化妆/纹绣练习等操作。
相比于现有的整体注塑人脸/头模型的化妆、纹绣练习装置,该实施例1的化妆、纹绣练习装置,在进行纹绣/化妆教学或者练习等操作,化妆/纹绣完毕更换新的操作面具2,支撑面具1便于重复使用,避免了整体进行头模更换,节约材料,降低使用成本。
热塑性橡胶材料的支撑面具和硅胶/tpe材质的操作面具,便于加工生产,且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相对于采用PVC等材料要小,减少了环境污染。
支撑面具1和操作面具2都能够做的比较薄(0.3-3毫米),减少用材,降低成本。
支撑面具1的边缘形成翻边3,翻边3与支撑面具1为一体结构,翻边3起到组装限位、头模固定等作用。
实施例2:
该实施例2与实施例1的结构类似,不同的是:支撑面具1的外表面为磨砂结构,在操作面具2贴附在支撑面具1的外表面后,起到防滑的作用。
实施例3:
该实施例3与实施例1的结构类似,不同的是:支撑面具1和操作面具2的贴合面上都设置有相互配合的限位结构。具体是在支撑面具1的外表面内凹形成限位槽,所述操作面具2的外表面凸起形成与所述限位槽配合的限位凸起;操作面具2贴附在支撑面具1的外表面后,限位凸起陷入限位槽中。限位结构结构至少为3个,能够起到很好的固定作用。同时限位结构还能够保证操作面具2准确的贴附在支撑面具1上,位置固定,使用效果好。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各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和说明书的范围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