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市场营销用广告灯箱,包括底座(1)、显示装置(2)、固定架(3)、遮雨板(4)、支撑杆(5)、把手(6)、固定块(7)、轴杆(8)、轴承(9)、连接杆(10)、万向轮(11)、固定板(12)、凹槽(13)、蚊虫吸引灯(14)、电蚊网(15)和防护杆(16),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的顶部固定安装有显示装置(2),所述显示装置(2)的顶部固定安装有数量为两个的固定架(3),两个所述固定架(3)均与遮雨板(4)固定连接,所述底座(1)的右侧固定安装有数量为两个的支撑杆(5),所述支撑杆(5)相对的一侧固定安装有把手(6),所述支撑杆(5)的右侧固定安装有固定块(7),所述固定块(7)相对的一侧固定安装有轴杆(8),所述连接杆(10)的数量为两个,两个所述连接杆(10)均通过轴承(9)与轴杆(8)转动连接,所述连接杆(10)的右侧固定安装有万向轮(11),所述万向轮(11)的顶部固定安装有固定板(12),所述底座(1)的左右两侧均开设有凹槽(13),所述凹槽(13)的内部固定安装有蚊虫吸引灯(14),所述凹槽(13)的内部固定安装有位于两个所述凹槽(13)相背一侧的电蚊网(15),所述凹槽(13)的内部固定安装有呈等距离分布的防护杆(16)。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市场营销用广告灯箱,其特征在于:所述遮雨板(4)的顶部为斜面,所述遮雨板(4)的宽度大于显示装置(2)的宽度,所述遮雨板(4)的长度大于显示装置(2)的长度。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市场营销用广告灯箱,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固定架(3)呈对称分布,两个所述支撑杆(5)呈对称分布。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市场营销用广告灯箱,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6)的外侧壁包裹有海绵套,所述固定块(7)的右侧为弧形。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市场营销用广告灯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13)的槽内底部放置有收集盒,所述收集盒位于电蚊网(15)的下方。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市场营销用广告灯箱,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杆(16)位于两个所述电蚊网(15)相背的一侧,两个所述防护杆(16)之间的距离小于八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