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包括多个第一颜色子像素,所述第一颜色子像素包括第一颜色子像素甲和第一颜色子像素乙;
所述显示面板在显示时至少包括一个低灰阶画面,当所述显示面板在显示至少部分所述低灰阶画面时,所述低灰阶画面包括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所述第一阶段的所述第一颜色子像素甲具有初始亮度,所述第一颜色子像素乙具有初始亮度;所述第二阶段所述第一颜色子像素甲具有第一亮度,所述第一颜色子像素乙具有第二亮度;
所述第一亮度小于所述第二亮度,所述第一亮度小于所述第一颜色子像素甲的初始亮度,所述第二亮度大于所述第一颜色子像素乙的初始亮度;
所述低灰阶的灰度值范围是大于等于0且小于等于x,其中,x为正整数。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低灰阶画面中所述第一颜色子像素甲的数量与所述第一颜色子像素乙的数量相等。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低灰阶画面的所述第二阶段中所述第一颜色子像素甲的面积大于所述第一颜色子像素乙的面积,且所述第一颜色子像素甲与所述第一颜色子像素乙交替排列。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颜色子像素的发光颜色为绿色。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颜色子像素甲的电流密度小于第一颜色子像素乙的电流密度。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亮度为零,所述第二亮度按照以下方法计算:
其中,l为第二亮度,l’为所述第一颜色子像素乙的初始亮度,m为所述低灰阶画面的第二阶段中第一颜色子像素甲的数量,n为所述低灰阶画面的第二阶段中第一颜色子像素乙的数量,a为第一颜色子像素甲的初始亮度。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面板在显示时至少包括一个高灰阶画面,所述高灰阶的灰度值范围是大于x且小于等于y,其中,y为正整数,y为显示面板的最高灰阶。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高灰阶画面中,所述第一颜色子像素甲的电流密度与所述第一颜色子像素乙的电流密度相等。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低灰阶的灰度值范围是大于等于0且小于等于128。
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低灰阶画面的第二阶段中所述第一颜色子像素甲的数量与所述第一颜色子像素乙的数量之比为m:n时,第二亮度为所述第一颜色子像素乙初始亮度的(m+n):n倍。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面板还包括多个第二颜色子像素和多个第三颜色子像素,其中,所述第二颜色子像素包括第二颜色子像素甲和第二颜色子像素乙,所述第三颜色子像素包括第三颜色子像素甲和第三颜色子像素乙;
当所述显示面板在显示至少部分所述低灰阶画面时,
所述低灰阶画面的第一阶段中,所述第二颜色子像素甲具有初始亮度,所述第二颜色子像素乙具有初始亮度;所述第二阶段中所述第二颜色子像素甲具有第三亮度,第二颜色子像素乙具有第四亮度;所述第三亮度小于所述第四亮度,所述第三亮度小于所述第二颜色子像素甲的初始亮度,所述第四亮度大于所述第二颜色子像素乙的初始亮度;
所述低灰阶画面的第一阶段中,所述第三颜色子像素甲具有初始亮度,所述第三颜色子像素乙具有初始亮度;所述第二阶段中所述第三颜色子像素甲具有第五亮度,第三颜色子像素乙具有第六亮度;所述第五亮度小于所述第六亮度,所述第五亮度小于所述第三颜色子像素甲的初始亮度,所述第六亮度大于所述第三颜色子像素乙的初始亮度。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亮度与所述第一颜色子像素乙的初始亮度之差、所述第四亮度与所述第二颜色子像素乙的初始亮度之差、所述第六亮度与所述第三颜色子像素乙的初始亮度之差其中之一大于另两者,或者其中之两者大于第三者。
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亮度与所述第一颜色子像素乙的初始亮度之差大于所述第四亮度与所述第二颜色子像素乙的初始亮度之差、所述第六亮度与所述第三颜色子像素乙的初始亮度之差其中之一,且所述第一颜色子像素的发光颜色为绿色。
14.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亮度和所述第六亮度均为零。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颜色子像素乙、所述第二颜色子像素乙和第三颜色子像素乙构成菱形。
16.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
所述低灰阶画面的第二阶段中,不同帧的显示画面部分所述第一颜色子像素乙发光,每相邻两帧画面之间第i帧画面与第i±1帧中发光的所述第一颜色子像素至少部分不相同,其中,i为大于1的正整数。
17.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至16任一所述的显示面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