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面设计用组合画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4003094发布日期:2021-02-20 16:50阅读:132来源:国知局
平面设计用组合画板的制作方法

[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组合画板技术领域,尤其涉及平面设计用组合画板。


背景技术:

[0002]
平面设计也称为视觉传达设计,是以“视觉”作为沟通和表现的方式,透过多种方式来创造和结合符号、图片和文字,借此作出用来传达想法或讯息的视觉表现,平面设计师可能会利用字体排印、视觉艺术、版面、电脑软件等方面的专业技巧,来达成创作计划的目的,平面设计通常可指制作(设计)时的过程,以及最后完成的作品。
[0003]
在平面设计中需要使用到画板,而现有的平面设计画板的灵活性较差,无法灵活方便的辅助进行设计工作。


技术实现要素:

[0004]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平面设计画板的灵活性较差,无法灵活方便的辅助进行设计工作的缺点,而提出的平面设计用组合画板。
[0005]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0006]
平面设计用组合画板,包括支脚,所述支脚的底部设置有支撑脚板,且支脚的内侧固定设置有承载柱,该承载柱上开设有多个装载槽口,工具箱背面固定连接有安装架,工作板设置于支脚的顶部,且工作板的顶部两侧均设置有安装板,安装板上开设有滑槽,画框上设置有画板,画框的背面固定连接有滑杆。
[0007]
优选的,所述滑杆的一端位于滑槽的内部,此时,画框设置于安装板的外侧。
[0008]
优选的,所述滑杆为t型结构,滑槽为t型开设。
[0009]
优选的,所述滑杆的水平杆体位于滑槽的水平槽体,滑杆的竖直杆体的一端穿过滑槽的竖直槽体。
[0010]
优选的,所述安装架的一端位于装载槽口的内部,此时,工具箱设置于承载柱的外侧。
[0011]
优选的,所述支脚上设置有固定螺栓。
[0012]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通过更换安装方便的画框,提高设计工作的灵活性,且滑槽及滑杆均为t型结构,导向工作稳定可靠,且设置了稳定可靠的工具箱,为平面设计工作提供辅助工具,便捷性高。
附图说明
[0013]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平面设计用组合画板的结构示意图;
[0014]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平面设计用组合画板的拆除工具箱时的结构示意图;
[0015]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平面设计用组合画板的局部侧面结构示意图;
[0016]
图4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平面设计用组合画板的工具箱结构示意图。
[0017]
图中:1支脚、11支撑脚板、12承载柱、121装载槽口、2工具箱、21安装架、3工作板、4
画框、41画板、42滑杆、5安装板、51滑槽。
具体实施方式
[0018]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以下对至少一个示例性实施例的描述实际上仅仅是说明性的,决不作为对本实用新型及其应用或使用的任何限制。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0019]
参照图1-4,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提供了平面设计用组合画板,包括支脚1,支脚1的底部铆接设置有支撑脚板11,且支脚1的内侧焊接有承载柱12,该承载柱12上开设有多个装载槽口121,工具箱2背面焊接有安装架21,工作板3通过螺丝设置于支脚1的顶部,且工作板3的顶部两侧均栓接设置有安装板5,安装板5上开设有滑槽51,画框4上设置有画板41,画框4的背面焊接有滑杆42。
[0020]
本实施例中,滑杆42的一端位于滑槽51的内部,此时,画框4设置于安装板5的外侧,实现画框4与安装板5的组装连接。
[0021]
其中,滑杆42为t型结构,滑槽51为t型开设,滑杆42的水平杆体位于滑槽51的水平槽体,滑杆42的竖直杆体的一端穿过滑槽51的竖直槽体,使得滑杆42只可沿滑槽51方向进行移动,而在其他方向滑杆42无法移动,保证装载工作可顺畅的实现。
[0022]
具体地,安装架21的一端位于装载槽口121的内部,此时,工具箱2设置于承载柱12的外侧,通过工具箱2为平面设计工作提供帮助,支脚1上设置有固定螺栓,可辅助为设备整体提供支撑力。
[0023]
本实施例中,通过在工作板3上设置安装板5,其上开设t型结构的滑槽51,利用t型结构的滑杆42,实现画框4与安装板5的组装连接,且画框4可快捷方便的在安装板5上实现装载及分离工作,设计过程中可快捷更换画框4,方便持续性进行平面设计工作。
[0024]
此外,在承载柱12上开设有了装载槽口121,工具箱2通过l型的安装架21安装到装载槽口121内,进而将工具箱2设置在承载柱12的外侧,通过工具箱2提供设计辅助工具的暂存工作,为设计工作提供便捷。
[0025]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0026]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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