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发光字,具体是一种墙体发光字。
背景技术:2.发光字是采用发光二极管(led)作为光源,由字壳、面板、底板制作而成的发光标识。发光字具有色彩丰富、个性化的特点,让标识更加人性化,对企业、商店、展览展示也起到重要的宣传作用。常见的有3d打印发光字、迷你字、铝边字、树脂字、不锈钢字、吸塑字、电镀字、冲孔灯珠外露、亚克力字、铁皮烤漆字、水晶字等。
3.发光字作为一种广告媒介和载体,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已经非常常见,作为一种新型信息传播媒介,通常需要将其安装固定在墙壁上,但是,目前的墙体发光字的安装过程并不方便,且作为一种露天的发光字体,经常容易受到外界环境影响导致损坏。因此,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墙体发光字,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墙体发光字,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5.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6.一种墙体发光字,包括装灯底板和箱体边框,所述装灯底板设置于墙壁的竖直面上,且装灯底板位于箱体边框的内侧,箱体边框的外侧设置有软膜灯箱布,所述装灯底板为铝塑板材质,且装灯底板的外侧竖直面设置有若干led光源。
7.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装灯底板与墙壁之间设置有二号固定件,二号固定件为膨胀螺栓,且墙壁内设有对应膨胀螺栓的固定孔。
8.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二号固定件膨胀螺栓上设置有螺母,且装灯底板上设置有对应的螺纹孔。
9.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箱体边框的上部后侧与装灯底板之间设置有一号固定件,且一号固定件为螺钉。
10.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箱体边框的后侧与装灯底板的上侧设置有对应一号固定件螺钉的螺纹孔,且箱体边框与装灯底板通过螺钉螺纹连接固定。
11.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箱体边框为铝型材材质,且箱体边框的外侧设有卡槽,软膜灯箱布的上侧设置于卡槽内。
12.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3.1、本实用新型通过铝塑板装灯底板和预设的膨胀螺栓,能够方便将发光字安装固定在墙壁上,且安装过程相对来说较为省时省力。
14.2、本实用新型通过装灯底板将发光字安装固定在墙壁上,同时装灯底板上设置的箱体边框和软膜灯箱布能够发光字进行较好的保护免受外界环境的侵蚀。
附图说明
15.图1为一种墙体发光字的结构示意图。
16.图中:1、装灯底板;2、箱体边框;3、软膜灯箱布;4、led光源;5、卡槽;6、一号固定件;7、二号固定件。
具体实施方式
17.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18.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墙体发光字,包括装灯底板1和箱体边框2,所述装灯底板1设置于墙壁的竖直面上,且装灯底板1位于箱体边框2的内侧,装灯底板 1与墙壁之间设置有二号固定件7,二号固定件7为膨胀螺栓,且墙壁内设有对应膨胀螺栓的固定孔,述二号固定件7膨胀螺栓上设置有螺母,且装灯底板1上设置有对应的螺纹孔,将装灯底板1紧贴安装墙壁上,通过预设的膨胀螺栓将装灯底板1安装固定在墙壁上,通过铝塑板装灯底板1和预设的膨胀螺栓,能够方便将发光字安装固定在墙壁上,且安装过程相对来说较为省时省力,箱体边框2的上部后侧与装灯底板1之间设置有一号固定件 6,且一号固定件6为螺钉,箱体边框2的后侧与装灯底板1的上侧设置有对应一号固定件6螺钉的螺纹孔,且箱体边框2与装灯底板1通过螺钉螺纹连接固定,通过一号固定件 6螺钉将箱体边框2安装固定在装灯底板1上,箱体边框2的外侧设置有软膜灯箱布3,箱体边框2为铝型材材质,且箱体边框2的外侧设有卡槽5,软膜灯箱布3的上侧设置于卡槽5内,软膜灯箱布3通过卡槽5固定在箱体边框2的外侧,所述装灯底板1为铝塑板材质,且装灯底板1的外侧竖直面设置有若干led光源4,装灯底板1上设置的箱体边框 2和软膜灯箱布3能够发光字进行较好的保护,使发光字免受外界环境的侵蚀。
19.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
20.在安装固定本墙体发光字时,将装灯底板1紧贴安装墙壁上,通过预设的膨胀螺栓将装灯底板1安装固定在墙壁上,通过一号固定件6螺钉将箱体边框2安装固定在装灯底板1上,软膜灯箱布3通过卡槽5固定在箱体边框2的外侧,通过铝塑板装灯底板1和预设的膨胀螺栓,能够方便将发光字安装固定在墙壁上,且安装过程相对来说较为省时省力,装灯底板1上设置的箱体边框2和软膜灯箱布3能够发光字进行较好的保护,使发光字免受外界环境的侵蚀。
21.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