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显示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7634740发布日期:2021-11-29 16:53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柔性显示屏,包括第一端和第二端,所述第一端与所述第二端相对设置;固定装置,所述柔性显示屏的第一端与所述固定装置固定;转动杆,所述柔性显示屏的第二端固定在所述转动杆上;扶手,所述扶手设置在所述固定装置远离所述柔性显示屏的所述第二端的一侧;其中,所述固定装置与所述转动杆能够相对移动,且所述转动杆相对于所述固定装置移动时,所述转动杆进行转动;当所述转动杆向第一方向移动时,所述扶手向第二方向移动且突出于所述固定装置;所述第一方向为所述柔性显示屏的第一端指向所述柔性显示屏的第二端的方向,所述第二方向为所述柔性显示屏的第二端指向所述柔性显示屏的第一端的方向。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装置还包括可滑动装置和第一齿轮,所述可滑动装置包括第一传动链,所述第一齿轮设置在所述固定装置上,所述转动杆位于所述可滑动装置上;其中,所述第一齿轮与所述第一传动链啮合,所述第一齿轮带动所述第一传动链运动使得所述可滑动装置与所述固定装置相对移动,所述可滑动装置带动所述转动杆与所述固定装置相对移动。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装置还包括第二齿轮,所述第二齿轮设置在所述固定装置上,所述扶手包括第二传动链;其中,所述第二齿轮与所述第二传动链啮合,所述第二齿轮带动所述第二传动链运动使得所述扶手与所述固定装置相对移动。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装置包括固定梁,所述固定梁沿所述第一方向延伸,且所述第一齿轮及所述第二齿轮均与所述固定梁固定。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滑动装置套接在所述固定梁上;且所述可滑动装置与所述固定装置相对移动时,所述可滑动装置沿所述固定梁滑动。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装置还包括挡片,所述挡片与所述固定梁固定,所述挡片沿第三方向延伸,所述第三方向与所述第一方向相交;所述柔性显示屏的第一端与所述挡片固定。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扶手还包括滑动槽,所述第二传动链设置在所述滑动槽中。8.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装置还包括传动装置,所述传动装置连接所述第一齿轮与所述第二齿轮;所述第一齿轮与所述第二齿轮中的一者转动时,通过所述传动装置带动另一者转动。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装置包括传动件,所述传动件与所述第一齿轮及所述第二齿轮接触连接;所述第一齿轮与所述第二齿轮中的一者转动时,通过所述传动件带动另一者转动,且两者的转动方向相同。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装置包括传动件和第三齿轮;所述第一齿轮与所述第二齿轮中的一者与所述第三动轮啮合,另一者与所述第三齿轮通过所述传动件连接;当所述第一齿轮与所述第二齿轮中的一者转动时,通过所述传动装置带动另一者转
动,且两者的转动方向相反;或者,当所述第三齿轮转动时,所述第一齿轮与所述第二齿轮中,与所述第三齿轮啮合的一者的转动方向与所述第三齿轮的转动方向相反,且另一者与所述第三齿轮的转动方向相同。11.根据权利要求9或10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件为传动带或链条中的一种。12.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装置还包括电机,所述电机带动所述第一齿轮和所述第二齿轮中的一者转动。13.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装置还包括电机,所述电机带动所述第三齿轮转动。1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转动杆由靠近所述固定装置的位置向远离所述固定装置的方向移动的过程中,所述第一齿轮带动所述第一传动链运动的时间等于所述第二齿轮带动所述第二传动链运动的时间。1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传动链中卡扣的数量大于等于第一传动链中齿扣的数量。1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扶手包括第一侧与第二侧,所述第一侧与所述第二侧相对设置,所述第二侧位于所述第一侧远离所述转动杆的一侧;其中,所述第二侧的厚度大于所述第一侧的厚度。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扶手的第二侧为圆形凸起结构。1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扶手包括显示面板。1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动杆未与所述固定装置发生相对移动时,所述扶手远离所述转动杆的边缘未被所述柔性显示屏覆盖。2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动杆未与所述固定装置发生相对移动时,所述扶手远离所述转动杆的边缘被所述柔性显示屏覆盖。2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扶手的至少部分区域还设置有多个凹凸结构。2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扶手还包括至少一个外接端口;所述外接端口为充电接口、耳机接口、话筒接口中的至少一者。

技术总结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显示装置,包括柔性显示屏、固定装置、转动杆和扶手;柔性显示屏包括第一端和第二端,第一端指向第二端的方向为第一方向,第二端指向第一端的方向为第二方向;柔性显示屏的第一端与固定装置固定,第二端与转动杆固定;扶手设置在固定装置远离转动杆的一侧;转动杆及扶手与固定装置能够相对移动且移动方向相反,转动杆相对于固定装置移动时进行转动。在本申请中,转动杆向第一方向移动的同时进行转动,带动柔性显示屏缠绕在转动杆上的部分展开,使得柔性显示屏的外露面积变大。同时扶手向第二方向移动并突出于固定装置,为用户提供手部着力的位置,方便了用户在柔性显示屏的展开过程中用手操作,极大地提升了用户的体验感。了用户的体验感。了用户的体验感。


技术研发人员:张晓音 柳家娴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2021.09.02
技术公布日:2021/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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