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9128527发布日期:2022-03-05 00:52阅读:89来源:国知局
电子设备的制作方法

1.本技术属于电子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电子设备。


背景技术:

2.随着电子技术的不断发展,用户对电子设备的屏占比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当前为了提高电子设备的屏占比,可以将光学器件设置在显示屏的下方,从而无需在显示屏上开设光学器件的进光孔,由于光线需要经过显示屏中用于显示的显示部才能照射进光学器件,而显示部对光线的透光性较差,从而导致光学器件对光线的接收效果较差。


技术实现要素:

3.本技术旨在提供一种电子设备,至少解决光学器件对光线的接收效果较差的问题之一。
4.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技术是这样实现的:
5.本技术实施例提出了一种电子设备,包括:透光盖板、显示屏和光学器件,所述透光盖板覆盖于所述显示屏和所述光学器件上;
6.所述显示屏包括第一显示部和第二显示部,所述透光盖板包括第一透光部和第二透光部,所述第一显示部朝向所述第一透光部设置,且所述第一透光部与所述第一显示部形成第一夹角;所述第二显示部与所述第二透光部相对且平行设置,所述第二显示部发出的光线从所述第二透光部射出;
7.其中,所述第一夹角为锐角,光线在所述第一透光部可发生偏折,以使所述第一显示部发出的光线经过所述第一透光部的折射后形成全面屏显示,或者,使外界光线经过所述第一透光部的折射后被所述光学器件接收。
8.在本技术的实施例中,由于外界光线经过第一透光部的折射后即可被光学器件接收,即光线无需通过显示屏即可照射至光学器件上,增强了对光线的透光性,从而增加了照射至光学器件上的光线的数量,进而增强了光学器件对光线的接收效果。另外,由于第一显示部发出的光线经过第一透光部的折射后形成全面屏显示,且第二显示部发出的光线从第二透光部射出,这样,使得显示屏的显示效果较好,电子设备的屏占比较高。
9.本技术的附加方面和优点将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给出,部分将从下面的描述中变得明显,或通过本技术的实践了解到。
附图说明
10.本技术的上述和/或附加的方面和优点从结合下面附图对实施例的描述中将变得明显和容易理解,其中:
11.图1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12.图2是图1中c区域的放大示意图;
13.图3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种电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14.图4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设备的应用场景图。
具体实施方式
15.下面将详细描述本技术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仅用于解释本技术,而不能理解为对本技术的限制。基于本技术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技术保护的范围。
16.本技术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的术语“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技术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此外,说明书以及权利要求中“和/或”表示所连接对象的至少其中之一,字符“/”,一般表示前后关联对象是一种“或”的关系。
17.如图1所示,图1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如图1所示,电子设备,包括:透光盖板10、显示屏20和光学器件30,所述透光盖板10覆盖于所述显示屏20和所述光学器件30上;
18.所述显示屏20包括第一显示部21和第二显示部22,所述透光盖板10包括第一透光部11和第二透光部12,所述第一显示部21朝向所述第一透光部11设置,且所述第一透光部11与所述第一显示部21形成第一夹角;所述第二显示部22与所述第二透光部12相对且平行设置,所述第二显示部22发出的光线从所述第二透光部12射出;
19.其中,所述第一夹角为锐角,光线在所述第一透光部11可发生偏折,以使所述第一显示部21发出的光线经过所述第一透光部11的折射后形成全面屏显示,或者,使外界光线经过所述第一透光部11的折射后被所述光学器件30接收。
20.需要说明的是,图1和图2中的a表示外界光线经过第一透光部11的折射后照射至光学器件30时所经过的路线,而图2为图1中c所示区域的放大图。
21.其中,本技术实施例的工作原理可以参见以下表述:
22.由于外界光线经过第一透光部11的折射后即可被光学器件30接收,即外界光线无需通过显示屏20即可照射至光学器件30上,增强了对光线的透光性,从而增加了照射至光学器件30上的光线的数量,进而增强了光学器件30对光线的接收效果。另外,由于第一显示部21发出的光线经过第一透光部11的折射后形成全面屏显示,且第二显示部22发出的光线从第二透光部21射出,这样,使得显示屏20的显示效果较好,电子设备的屏占比较高。
23.其中,第一显示部21发出的光线经过第一透光部11的折射后形成全面屏显示,可以理解为:第一显示部21发出的光线经过第一透光部11的折射后可以使得第一透光部11的各个位置均有光线入射至外界环境中,同时,由于第二显示部22发出的光线从第二透光部12射出后,则第二透光部12的各个位置也均有光线入射至外界环境中,这样,使得透光盖板10上的各个位置均有光线入射至外界环境中,从而呈现全面屏显示的效果。
24.需要说明的是,光学器件30的种类在此不做限定,作为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光学器件30可以为摄像头模组,这样,通过增强摄像头模组对光线的接收效果,从而可以增强摄像头模组的成像效果。当然,光学器件30还可以为其他器件,如光学传感器。
25.其中,透光盖板10的制作材料在此不做限定,例如:当透光盖板10采用玻璃材料制
成时,透光盖板10也可以被称作为玻璃盖板。
26.其中,由于透光盖板10覆盖于显示屏20和光学器件30上,而光学器件30可以位于显示屏20的边缘的一侧,则显示屏20在透光盖板10上的垂直投影的面积小于透光盖板10的面积。
27.另外,光学器件30的设置位置也可以按照以下表述理解:光学器件30可以分别与显示屏20的边缘和透光盖板10相邻设置,即光学器件30和显示屏20均位于透光盖板10的同一侧,且光学器件30靠近显示屏20的边缘的一侧设置,而光学器件30和显示屏20在透光盖板10上的垂直投影的面积之和可以小于或等于透光盖板10的面积。
28.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光学器件30靠近显示屏20的边缘的一侧设置,即光学器件30的位置通常位于显示屏20的边缘,若光学器件30的所在区域处于不显示状态,对电子设备的显示屏20的整体显示效果的影响较小。
29.其中,透光盖板10包括第一透光部11和第二透光部12,显示屏20包括第一显示部21和第二显示部22,可以理解为第一显示部21与第一透光部11对应设置,第二显示部22与第二透光部12对应设置,另外,第一显示部21在透光盖板10上的正投影可以与第一透光部11重合,同理,第二显示部22在透光盖板10上的正投影可以与第二透光部12重合。
30.需要说明的是,第一显示部21和第二显示部22发出的光线可以指的是第一显示部21和第二显示部22内部包括的发光单元发出的光线,当然,也可以理解为:第一显示部21和第二显示部22分别对应有单独的光源,第一显示部21对应的光源发出的光线可以理解为第一显示部21发出的光线,第二显示部22对应的光源发出的光线可以理解为第二显示部22发出的光线。
31.作为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所述第一透光部11和所述第二透光部12形成第二夹角;所述第一夹角和所述第二夹角之间满足以下预设关系:sinθ/sinα=n;其中,θ为所述第一夹角的大小,α为所述第二夹角的大小,n为所述透光盖板10的折射率。
32.其中,光学器件30所在的区域通常为空气,而空气的折射率可以理解为1,也就是说:sinθ/sinα=n这个公式可以理解为:sinθ/sinα=n/1。
33.本技术实施方式中,当第一夹角和第二夹角满足上述公式时,且第一显示部21发出的光线照射至第一透光部11上时,入射角为θ,折射角为α时,参见图3,图3中的b用于表示第一显示部21发出的光线经过第一透光部11的折射后照射至外界环境中的光路,根据图3可知,可以保证光线以垂直第一透光部11的方向照射至外界环境中,增强第一显示部21的显示效果。
34.作为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所述第一显示部21和所述第二显示部22之间形成第三夹角,参见图1,所述第一夹角、所述第二夹角和所述第三夹角满足以下预设关系:θ=α+β,其中,β为所述第三夹角的大小。
35.本技术实施方式中,由于第一夹角、第二夹角和第三夹角满足以下预设关系:θ=α+β,这样,当外界光线经过第一透光部11的折射后被光学器件30接收时,可以使得外界光线最终以垂直光学器件30的入光面的方向照射至光学器件30上,与外界光线以非垂直光学器件30的入光面的方向照射至光学器件30的方式相比,可以减少外界光线在光学器件30上产生的折射或者反射等现象的出现,进而减小由于发生折射或者反射等现象从而造成的光线的损失,即增强了光学器件30对光线的接收效果。
36.作为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参见图2,外界光线由所述第一透光部折射至所述光学器件的第一入射角的大小为γ,且第一折射角的大小为α,且sinγ/sinα=1/n。
37.本实施方式中,可以进一步保证外界光线最终以垂直光学器件30的入光面的方向照射至光学器件30上,进一步增强光学器件30对光线的接收效果。
38.作为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参见图2,外界光线由外界环境折射至所述第一透光部的第二入射角的大小为φ,且第二折射角的大小为α-γ,且sinφ/sin(α-γ)=n。
39.本实施方式中,可以进一步保证外界光线最终以垂直光学器件30的入光面的方向照射至光学器件30上,进一步增强光学器件30对光线的接收效果。
40.需要说明的是,上述两种实施方式可以同时实施,也可以单独实施,具体在此不做限定。
41.作为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所述第一显示部21的分辨率大于所述第二显示部22的分辨率。
42.其中,由于第一显示部21发出的光线是通过折射的方式从第一透光部11照射至外界环境中,而第二显示部22发出的光线无需通过折射的方式照射至外界环境中,例如:第二显示部22发出的光线可以通过透射的方式穿过第二透光部22照射至外界环境中,这样,若使得第一显示部21的分辨率与第二显示部22的分辨率相同,容易导致第一显示部21的实际显示效果比第二显示部22的实际显示效果差。
43.本技术实施方式中,通过控制第一显示部21的分辨率大于第二显示部22的分辨率,从而使得第一显示部21的实际显示效果与第二显示部22的实际效果的差别较小,从而使得整个电子设备的显示效果较为统一,即增强了整个电子设备的显示效果。
44.作为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所述电子设备包括第一背光源和第二背光源,所述第一背光源与所述第一显示部21相邻设置,所述第二背光源与所述第二显示部22相邻设置。
45.其中,第一背光源的光线可以通过第一显示部21,并经过第一透光部11照射至外界环境中,第二背光源的光线可以通过第二显示部22,并经过第二透光部12照射至外界环境中。
46.当电子设备中只设置一个背光源时,经过第一透光部11照射至外界环境中的光线可以被称作为第一光线,经过第二透光部12照射至外界环境中的光线可以被称作为第二光线,而第一光线比第二光线需要多穿过光学器件30所在的区域,从而导致第一显示部21的显示亮度低于第二显示部22的显示亮度。
47.本技术实施方式中,与只设置一个背光源的方式相比,设置了第一背光源和第二背光源,且第一背光源与第一显示部21相邻设置,从而对穿过第二显示部22的光线起到补光效果,从而使得整个电子设备的显示亮度更加均衡,进而增强了整个电子设备的显示效果。
48.需要说明的是,第一背光源的体积和亮度可以分别小于第二背光源的体积和亮度,这样,可以减少使用成本和缩小电子设备的体积。
49.作为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所述电子设备还包括壳体,参见图1,所述显示屏20、所述透光盖板10和所述壳体围合形成容置腔40,所述光学器件30位于容置腔40内,所述容置腔40内的折射系数小于所述透光盖板10的折射系数。
50.其中,容置腔40可以为封闭的腔体,这样,将光学器件30设置于容置腔40内,可以
增强对光学器件30的防水防尘效果。
51.本技术实施方式中,容置腔40内的折射系数小于透光盖板10的折射系数,从而使得光线在依次经过容置腔40和透光盖板10时,以垂直透光盖板10的方向照射至外界环境中,从而进一步增强电子设备的显示效果。
52.需要说明的是,容置腔40的具体结构在此不做限定,作为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所述容置腔40内设置有透光部,所述光学器件30嵌设于所述透光部内,且所述透光部的折射系数小于所述透光盖板10的折射系数。
53.本技术实施方式中,由于容置腔40内可以填充有透光部,可以增强对光线的折射效果的同时,还可以增强对光学器件30的固定效果,同时,还可以增强对光学器件30起到防水防尘的效果。
54.需要说明的是,透光部的具体材料在此不做限定。作为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所述透光部为玻璃材料制成。这样,使得透光部的透光性能较好,且使用成本较低,同时使用成本较低。
55.另外,透光部还可以采用传统聚合物透光材料或者其他材料制成,同样使得透光部的透光性能较好,且增强了透光部的制作材料的多样性和灵活性。
56.需要说明的是,上述透光部的透光性能较好,因此,对光线的反射率较低,即反射的光线的数量较少。
57.作为另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所述容置腔40为真空容置腔或者包括空气的容置腔。这样,与容置腔40内设置有透光部的方式相比,本实施方式可以减小整个电子设备的体积,同时,还可以保证容置腔40对光线的折射效果较好。
58.作为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所述显示屏20为液晶显示屏或者有机发光半导体显示屏。
59.其中,液晶显示屏也可以被称作为液晶显示屏(liquid crystal display,lcd);有机发光半导体显示屏也可以被称作为有机发光半导体显示(organic light-emitting diode,oled)屏。
60.本技术实施方式中,显示屏20为液晶显示屏或者有机发光半导体显示屏,从而增强了显示屏20的多样性和灵活性,增加了本技术实施方式的使用场景。
61.作为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当所述显示屏20为液晶显示屏时,所述液晶显示屏包括依次层叠设置的第一偏光片、第一基板、彩色滤光片、第一配向膜、第二配向膜、第二基板和第二偏光片,且所述第一配向膜和所述第二配向膜之间填充有液晶。这样,通过设置第一偏光片、彩色滤光片、第一配向膜、第二配向膜和第二偏光片,从而使得可以对光线起到过滤作用,进而可以增强显示屏20的显示效果。
62.下面以一个具体实施例来举例说明:
63.参见图3,上述第一显示部21和第二显示部22之间的第三夹角可以被称作为β,第一透光部11和第二透光部12形成的第二夹角可以被称作为α,容置腔40的折射系数为n1,透光盖板10的折射系数为n2(也可以理解为上述实施例中的n)。
64.当光学器件30处于非工作状态时,第一显示部21中发出的光线的入射角的大小为θ,且θ=α+β,而透光盖板10的折射角的大小为α,此时应满足sin(α+β)/sinα=n2/n1。由此可知,n1小于n2,这样,当满足上述关系时,可以保证此时的光线以垂直透光盖板10的方向
照射至外界环境中,图3中b为此时光线的传播示意路径。
65.参见图1和图2,当光学器件30处于工作状态时,外界环境中的光线与透光盖板10的入射角可以为φ,而透光盖板10与容置腔40交界处的入射角为γ,容置腔40的折射角为α,此时,应该满足sinγ/sinα=n1/n2,因此,γ=arcsin(n1*sinα/n2)。
66.而可以确定的是,容置腔40与第一透光部11交界处的折射角应该为α-γ,当容置腔40为包括空气的容置腔时,空气的折射系数为1,则可知sinφ/sin(α-γ)=n2,则可以计算得到φ=arcsin[n2*sin(α-γ)]。
[0067]
因此,参见图4,图4中第一实线401和第二实线402之间的范围表示其他方式的电子设备的取景范围,图4中第一虚线403和第二虚线404之间的范围表示采用本技术实施方式的电子设备的取景范围,可见相比其他方式的电子设备,采用本技术实施方式的电子设备的取景范围会略微向下偏移,向下偏移的角度可以为φ。而此角度较小,以α=30
°
,n1=1,n2=1.5为例计算,φ约为16度。可见,本技术实施方式的取景宽度不存在影响。
[0068]
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意性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技术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
[0069]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技术的实施例,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技术的原理和宗旨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技术的范围由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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