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涉及贺卡结构设计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榫卯结构贺卡。
背景技术:2.在日常生活中,人们需要相互联络感情与相互问候,而贺卡则是常用的载体,用于传递祝福与关心。人们使用贺卡进行祝福已经有相当悠长的历史,贺卡的形式也多种多样,然而在现代科技快速迭代,手机以及网络软件普遍使用的情况下,传统实体贺卡由于设计单一而逐渐被虚拟的网络贺卡或其他网络的祝福方式取代。目前,为了增加实体贺卡的趣味性,设计出立体贺卡,但是目前的立体贺卡由于造价、产品均价与应用场景等原因,多以单一的立体结构为主,使其直接打开以获得相对应的立体结构,主体结构设计制造过程复杂,可操作性低、趣味性低,这样的形式单一的立体贺卡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3.基于此,有必要针对传统立体贺卡主体结构设计制造复杂,可操作性低和趣味性低的问题,提供一种榫卯结构贺卡,将立体结构技术、榫卯结构与贺卡文创产品进行有机结合与优化,主体结构能够简易成型,使用者可自行拼接立体结构,可玩性和互动性高。
4.其技术方案如下:
5.一方面,提供了一种榫卯结构贺卡,包括:
6.贺卡基板,所述贺卡基板上设有若干折叠线以折叠形成立体基底,所述立体基底随所述贺卡基板一起折叠和展开,所述立体基底上设有若干榫卯卡槽;
7.若干榫卯部件,若干所述榫卯部件与对应的所述榫卯卡槽相互配合榫卯连接,榫卯部件与立体基底组合形成贺卡的立体结构。
8.下面进一步对技术方案进行说明:
9.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立体基底为v形基底,所述立体基底包括以所述贺卡基板的中心线对称设置的v形折叠线。
10.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v形折叠线的两条折叠线连接于所述贺卡基板的中心线底端。
11.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还包括修饰底板,所述修饰底板设置在所述贺卡基板与贺卡封面之间。
12.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贺卡基板和所述修饰底板连接形成一体式结构的贺卡主体,所述修饰底板设置在所述贺卡基板的下方,且所述修饰底板沿所述修饰底板和所述贺卡基板的连接线朝向远离所述立体基底的方向折叠以使所述修饰底板位于所述贺卡基板底部。
13.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修饰底板上设有若干修饰结构。
14.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修饰结构为镂空结构。
15.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贺卡封面上设有若干镂空开口,所述修饰结构位于所
述镂空开口内。
16.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贺卡基板上还设有若干用于放置所述榫卯部件的所述部件卡槽。
17.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18.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榫卯结构贺卡,通过在贺卡基板上设置若干折叠线以折叠形成立体基底,并且立体基底随贺卡基板一起折叠和展开。而且在立体基底上设置若干榫卯卡槽以供榫卯部件插接配合,从而通过立体基底榫卯部件拼接形成贺卡整体的立体结构。将贺卡基板与榫卯部件分开制作,通过简单的立体基底结构,实现贺卡立体结构的简易成型,使得贺卡的设计制造工艺精简化。进一步地,通过榫卯部件供使用者自主拼接组装,增加贺卡的可玩性、互动性和趣味性。
附图说明
19.构成本技术的一部分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
20.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21.图1为一个实施例中一种榫卯结构贺卡的结构示意图;
22.图2为图1中一种榫卯结构贺卡的贺卡主体的展开结构示意图;
23.图3为图2中贺卡主体的折叠图;
24.图4为图3中贺卡主体的折叠图。
25.附图标记说明:
26.100、贺卡主体;110、贺卡基板;111、v形基底;112、榫卯卡槽;113、中心线;114、部件卡槽;120、修饰底板;121、修饰结构;200、榫卯部件;300、折叠线。
具体实施方式
27.为使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做详细的说明。在下面的描述中阐述了很多具体细节以便于充分理解本实用新型。但是本实用新型能够以很多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它方式来实施,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内涵的情况下做类似改进,因此本实用新型不受下面公开的具体实施例的限制。
28.如图1至图4所示,在一个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榫卯结构贺卡,包括贺卡基板110和若干榫卯部件200,贺卡基板110上设有若干折叠线300以折叠形成立体基底,立体基底随贺卡基板110一起折叠和展开,立体基底上设有若干榫卯卡槽112。若干榫卯部件200与对应的榫卯卡槽112相互配合榫卯连接,榫卯部件200与立体基底组合形成贺卡的立体结构。榫卯部件200的结构形状根据不同贺卡的立体结构特定设计,且在实际操作中,榫卯部件200与立体基底的拼接形成的立体结构的形状不唯一,可以根据使用者的兴趣变换成不同形状的立体结构,以增加贺卡的可玩性和趣味性。
29.在本实施例中,通过在贺卡基板110上设置若干折叠线300以折叠形成立体基底,并且立体基底随贺卡基板110一起折叠和展开。而且在立体基底上设置若干榫卯卡槽112以供榫卯部件200插接配合,从而通过立体基底榫卯部件200拼接形成贺卡整体的立体结构。将贺卡基板110与榫卯部件200分开制作,通过简单的立体基底结构,实现贺卡立体结构的简易成型,使得贺卡的设计制造工艺精简化。进一步地,通过榫卯部件200供使用者自主拼接组装,增加贺卡的可玩性、互动性和趣味性。
30.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立体基底为v形基底111,立体基底包括以贺卡基板110的中心线113对称设置的v形折叠线300。采用v形基底111的结构,设计制作简单,而且能够使得贺卡基板110打开后,以v形基底111形成立体结构的底座基础,保证立体结构的稳定。在实际操作中,所述v形基底111折叠后不超过贺卡基板110的边缘,以便进行封装和保持贺卡的形状。当然,在本实施例之外,还可以采用其他结构形式的立体基底,如方形、梯形等结构形状的立体基底,这样的设计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31.进一步地,v形折叠线300的两条折叠线300连接于贺卡基板110的中心线113底端,使得v形基底111的两端与贺卡基板110的两端平齐,以保证v形基底111的稳定性。
32.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还包括修饰底板120,修饰底板120设置在贺卡基板110与贺卡封面之间,通过修饰底板120以遮挡贺卡基板110上折叠后的立体基底形成的缺口,避免将贺卡基底折叠后立体基底部分形成的缺口外露而影响贺卡的整体美观。
33.进一步地,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修饰底板120上设有若干修饰结构121,且修饰结构121朝向贺卡封面一侧设置,以增加贺卡的整体美观程度。在具体操作中,修饰结构121为镂空结构,可以设计一些镂空的花纹或形状,增加贺卡外包装的立体感和层次感。此外,在其他的设计方案中,也可以采用其他的修饰结构121,如采用一些美观的图形、图画等作为修饰结构121,这样的设计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34.更进一步地,贺卡基板110和修饰底板120连接形成一体式结构的贺卡主体100结合为贺卡主体100,结构简单而且能够实现单张纸模切成型,模切线条简单,能够通过简单的机器完成制作,利于简化工业化生产过程,增加了立体结构的耐久度。修饰底板120设置在贺卡基板110的下方,且修饰底板120沿修饰底板120和贺卡基板110的连接线朝向远离立体基底的方向折叠以使修饰底板120位于贺卡基板110底部。
35.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贺卡封面上设有若干镂空开口,修饰结构121位于镂空开口内,以使得修饰结构121能够通过镂空开口展现出来,提高贺卡的美观性。而且通过在贺卡封面上设置镂空开口,以增加贺卡的立体感和层次感。
36.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贺卡基板110上还设有若干用于放置榫卯部件200的部件卡槽114。通过直接在贺卡基板110上设置部件卡槽114,使得榫卯部件200能够直接放置在贺卡基板110上,不需要将榫卯部件200采用额外的包装,而且使用者在进行拼接时取用榫卯部件200也更方便。进一步地,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以将部件卡槽114的形状设计为与贺卡的立体结构想匹配的图形,以避免当立体结构拼接完成后位于贺卡基底上的部件卡槽114影响贺卡整体的美观性。而且,通过将部件卡槽114与立体结构有机结合,还能够增加贺卡立体结构的层次感,有利于提高贺卡整体的美观性。
37.具体地,如图2至图4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榫卯结构贺卡的制作流程如下:
38.取一张贺卡主体100,上部设为贺卡基底,下部设为修饰底板120;
39.在贺卡基底上设置好v形基底111的折叠线300;
40.并在v形基底111上开设若干榫卯卡槽112;
41.在贺卡基底上开设若干用于放置榫卯部件200的部件卡槽114,并将预设好的榫卯部件200放入部件卡槽114内;
42.在修饰底板120上对应贺卡封面上镂空开口的位置设计好修饰结构121;
43.将修饰底板120朝向背离v形基底111的一侧翻转以遮盖v形基底111折叠后在贺卡基板110上形成的缺口;
44.在将贺卡底板与修饰底板120沿v形基底111的中心线113对折;
45.最后将折叠完成的贺卡主体100用预设好的贺卡封面包装好,即完成贺卡的制作,整体设计制作过程简单。当然,上述制作流程仅为本实用新型其中一个实施例的操作流程,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上述的步骤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先后顺序,或适当删除一些步骤和操作,如在贺卡基底上设置部件卡槽114等操作,也可将榫卯部件200采用其他方式单独包装。
46.以上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