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屏亮度调整方法、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与流程

文档序号:39421828发布日期:2024-09-20 22:11阅读:52来源:国知局
显示屏亮度调整方法、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与流程

本技术涉及显示,尤其涉及一种显示屏亮度调整方法、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1、为提升用户使用体验,智能电子设备例如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等的显示屏亮度可以根据环境光亮度进行自适应调整。同时,为适应个人需求,用户可以在电子设备自动设置的显示屏亮度的基础上,对显示屏亮度进行手动调整,并且在电子设备灭屏再亮屏后,显示屏通常保持用户手动调整后的亮度。然而,用户可能因误操作调整了显示屏亮度,若仍然保持用户手动调整后的亮度,不适合的显示屏亮度可能导致用户无法正常观看显示屏内容,从而影响用户体验。


技术实现思路

1、鉴于以上内容,有必要提供一种显示屏亮度调整方法、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以确保在电子设备灭屏再亮屏后设置的显示屏亮度或手动调整的显示屏亮度符合用户需求。

2、第一方面,本技术提供一种显示屏亮度调整方法,包括:响应于自动亮度设置指令,设置显示屏亮度;响应于用户手动调整亮度产生的亮度设置指令,调整所述显示屏亮度;在所述显示屏灭屏后重新亮屏时,判断是否触发清空用户手动调整的所述显示屏亮度的机制;若触发清空用户手动调整的所述显示屏亮度的机制,响应于所述自动亮度设置指令,再次设置所述显示屏亮度;响应于用户再次手动调整显示屏亮度的操作,判断用户再次手动调整显示屏亮度的操作是否与上一次手动调整显示屏亮度的操作相同;若用户再次手动调整显示屏亮度的操作与上一次手动调整显示屏亮度的操作相同,响应于用户再次手动调整显示屏亮度产生的亮度设置指令,对再次设置的所述显示屏亮度进行调整。通过上述技术方案,可以在显示屏灭屏并亮屏后,确保用户手动调整的显示屏亮度符合用户实际需求。

3、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响应于自动亮度设置指令,设置显示屏亮度包括:判断电子设备的使用场景是否为预设的第一使用场景或第二使用场景;若确定所述电子设备的使用场景为预设的所述第一使用场景,将第一亮度范围内的亮度值确定为所述显示屏亮度;若确定所述电子设备的使用场景为预设的所述第二使用场景,基于第二亮度范围内的亮度值确定所述显示屏亮度;将确定的所述第一亮度范围或所述第二亮度范围内的显示屏亮度映射为第三亮度范围内的显示屏亮度;基于所述第三亮度范围内的显示屏亮度驱动所述显示屏进行显示。通过上述技术方案,可以基于电子设备的使用场景自动设置显示屏亮度,使得设置的显示屏亮度符合用户的实际需求。

4、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预设的所述第一使用场景包括所述电子设备运行视频应用程序、所述电子设备运行二维码软件及所述电子设备处于前置摄像头补光状态,预设的所述第二使用场景包括所述电子设备处于热限制状态、所述电子设备处于前置摄像头亮度限制状态、所述电子设备处于低电量模式、所述电子设备处于人脸解锁状态、所述电子设备处于场景识别状态。通过上述技术方案,可以使得电子设备基于具体的使用场景自动设置显示屏亮度,使得设置的显示屏亮度符合用户的实际需求。

5、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响应于自动亮度设置指令,设置显示屏亮度包括:在所述显示屏亮屏时,通过环境光传感器感测所述电子设备所处环境的环境光亮度;响应基于所述环境光亮度产生的自动亮度设置指令,确定所述环境光亮度落入的预设环境光亮度区间;基于所述第二亮度范围内的亮度值和所述预设环境光亮度区间之间的对应关系确定所述环境光亮度落入的预设环境光亮度区间对应的显示屏亮度;将所述第二亮度范围内的显示屏亮度映射为所述第三亮度范围内的显示屏亮度;基于所述第三亮度范围内的显示屏亮度驱动所述显示屏进行显示。通过上述技术方案,可以基于电子设备所处环境的环境光亮度自动设置显示屏亮度,使得设置的显示屏亮度与使用环境相适应。

6、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在所述显示屏亮屏时,通过环境光传感器感测所述电子设备所处环境的环境光亮度包括:在所述显示屏从灭屏状态变换为亮屏状态时,产生触发指令以触发所述环境光传感器感测环境光,将感测的光信号转换为电信号,并将电信号转换为亮度信息,基于所述亮度信息产生所述自动亮度设置指令。通过上述技术方案,可以在显示屏灭屏再亮屏后,基于环境光亮度自动设置显示屏亮度,使得亮屏后设置的显示屏亮度与使用环境适应。

7、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在所述显示屏亮屏时,通过环境光传感器感测所述电子设备所处环境的环境光亮度包括:在所述显示屏处于亮屏状态时,所述环境光传感器以预设采样率感测环境光,将感测的光信号转换为电信号,并将电信号转换为亮度信息,在所述亮度信息产生变化且持续预设时间时,基于所述亮度信息产生所述自动亮度设置指令。通过上述技术方案,可以在电子设备的使用环境的环境光亮度产生变化时,基于环境光亮度自动调整显示屏亮度,使得显示屏亮度与使用环境适应。

8、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第一亮度范围、所述第二亮度范围及所述第三亮度范围内的亮度值的映射关系包括所述第一亮度范围内的亮度值对应所述第二亮度范围的一亮度值或一子亮度范围,所述第二亮度范围的子亮度范围对应所述第三亮度范围的一子亮度范围,所述第二亮度范围内的亮度值对应第三亮度范围的一亮度值或一子亮度范围。通过上述技术方案,可以基于多个亮度范围精确地设置显示屏亮度。

9、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第一亮度范围为0-1,所述第二亮度范围为0-255,所述第三亮度范围为0-10000。通过上述技术方案,可以基于不同的亮度范围精确地实现显示屏亮度的映射。

10、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基于所述第三亮度范围内的显示屏亮度驱动所述显示屏进行显示包括:获取所述显示屏支持的最大显示亮度;基于所述最大显示亮度建立所述第三亮度范围的亮度值与所述显示屏的显示亮度之间的映射关系;基于所述映射关系确定所述第三亮度范围内的显示屏亮度对应的显示亮度;将所述第三亮度范围内的显示屏亮度设置为所述显示屏的背光亮度;显示驱动电路基于所述背光亮度驱动所述显示屏进行显示,使得所述显示屏的实际显示亮度达到所述第三亮度范围内的显示屏亮度对应的显示亮度。通过上述技术方案,可以基于显示屏的背光亮度和实际支持的最大显示亮度驱动显示屏进行显示,使得显示屏实际的显示亮度与电子设备的使用环境适应或符合用户的实际需求。

11、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响应于用户手动调整亮度产生的亮度设置指令,调整所述显示屏亮度包括:响应于用户手动调整亮度条的操作,对设置的所述第三亮度范围内的显示屏亮度进行调整;基于调整后的所述第三亮度范围内的显示屏亮度驱动所述显示屏进行显示。通过上述技术方案,可以基于用户对于显示屏亮度的喜好对自动设置的显示屏亮度进行调整,使得显示屏亮度进一步符合用户的使用习惯。

12、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响应于用户手动调整亮度产生的亮度设置指令,调整所述显示屏亮度还包括:基于所述调整后的显示屏亮度设置所述显示屏的亮度调整动画,并在基于调整后的所述第三亮度范围内的显示屏亮度驱动所述显示屏进行显示时,显示所述亮度调整动画。通过上述技术方案,可以呈现亮度调整动画,使得用户可以从视觉上感知到显示屏亮度的调整。

13、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基于调整后的显示屏亮度设置所述显示屏的亮度调整动画包括:设置所述显示屏从设置的所述显示屏亮度逐渐变化至调整后的所述显示屏亮度的亮度变化过程,及绘制亮度条以表示调整后的所述显示屏亮度。通过上述技术方案,可以使得用户可以从显示屏亮度的过渡效果和用户界面的亮度条的调整这两个维度的视觉上感知到显示屏亮度的调整。

14、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在所述显示屏灭屏后重新亮屏时,判断是否触发清空用户手动调整的显示屏亮度的机制包括:在所述显示屏灭屏后重新亮屏时,判断是否满足以下至少一个预设条件:当前时刻与用户上一次手动调整显示屏亮度时刻之间的时间间隔大于或等于第一预设时间间隔、所述显示屏亮屏且亮屏时刻与上一次灭屏时刻之间的时间间隔大于或等于第二预设时间间隔及用户上一次手动调整显示屏亮度时的环境光亮度大于或等于预设亮度;若满足所述至少一预设条件,确定触发清空用户手动调整的显示屏亮度的机制;若所述预设条件都不满足,确定不触发清空用户手动调整的显示屏亮度的机制。通过上述技术方案,可以在满足预设条件的情况下触发清空用户对于自动设置的显示屏亮度的喜好,使得显示屏亮度的设置符合用户的实际需求。

15、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响应于用户再次手动调整显示屏亮度的操作指令,判断用户再次手动调整显示屏亮度的操作是否与上一次手动调整显示屏亮度的操作相同包括:在所述显示屏侦测到用户再次手动调整亮度条的操作时,判断用户再次手动调整亮度条的操作是否与上一次手动调整亮度条的操作相同;若确定用户再次手动调整亮度条的操作与上一次手动调整亮度条的操作相同,确定用户再次手动调整显示屏亮度的操作与上一次手动调整显示屏亮度的操作相同;若确定用户再次手动调整亮度条的操作与上一次手动调整亮度条的操作不同,确定用户再次手动调整显示屏亮度的操作与上一次手动调整显示屏亮度的操作不同。通过上述技术方案,可以通过判定调整亮度条的操作一致时再进行显示屏亮度的调整,确保显示屏亮度的手动调整符合用户的需求。

16、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方法还包括:若用户再次手动调整显示屏亮度的操作与上一次手动调整显示屏亮度的操作不同,保持再次设置的所述显示屏亮度不变。通过上述技术方案,可以通过判定调整亮度条的操作不一致时不进行显示屏亮度的调整,避免用户的误操作导致对显示屏亮度的调整。

17、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方法还包括:若未触发清空用户手动调整的显示屏亮度的机制,保持上一次调整的所述显示屏亮度不变。通过上述技术方案,可以在未触发清空用户对于自动设置的显示屏亮度的喜好时,保持显示屏亮度不变,使得显示屏亮度的设置符合用户的实际需求。

18、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方法还包括:响应于电子设备重启或自动亮度调整选项重启产生的自动亮度设置指令,重新设置显示屏亮度。通过上述技术方案,可以在电子设备重启或自动亮度调整选项重启时,重新自动设置显示屏亮度,以清空自动设置或手动调整的显示屏亮度。

19、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方法还包括:响应于电子设备使用环境的变化产生的亮度调整指令,对上一次调整后的显示屏亮度进行调整。通过上述技术方案,可以在使用环境产生变化时,对手动调整的显示屏亮度进行适应性调整。

20、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响应于电子设备使用环境的变化产生的亮度调整指令,对上一次调整后的显示屏亮度进行调整包括:通过环境光传感器感测所述电子设备所处环境的环境光亮度;在所述环境光传感器感测到的环境光亮度产生变化时,确定所述电子设备的使用环境产生变化,并产生所述亮度调整指令;响应于所述亮度调整指令,对用户上一次手动调整后的显示屏亮度进行调整。通过上述技术方案,可以通过侦测环境光亮度的变化来确定电子设备的使用环境产生变化,进而对手动调整的显示屏亮度进行适应性调整。

21、第二方面,本技术提供一种电子设备,所述电子设备包括存储器和处理器,其中,所述存储器,用于存储程序指令;所述处理器,用于读取并执行所述存储器中存储的所述程序指令,当所述程序指令被所述处理器执行时,使得所述电子设备执行以上的显示屏亮度调整方法。

22、第三方面,本技术提供一种计算机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存储介质存储有程序指令,当所述程序指令在电子设备上运行时,使得所述电子设备执行以上的显示屏亮度调整方法。

23、另外,第二方面至第三方面所带来的技术效果可参见上述方法部分各设计的方法相关的描述,此处不再赘述。

24、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显示屏亮度调整方法、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可以基于清空用户手动调整的显示屏亮度的机制未触发,在显示屏灭屏并亮屏后保持用户手动调整的显示屏亮度不变,基于清空用户手动调整的显示屏亮度的机制触发,在显示屏灭屏并亮屏后重新自动设置显示屏亮度,并基于相同的用户手动调整操作调整显示屏亮度,确保在电子设备灭屏再亮屏后自动设置的显示屏亮度或用户手动调整的显示屏亮度符合用户的实际需求,保障用户可以正常观看显示屏内容,从而提升用户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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